《新刑法总则》0501

2018-05-01  本文已影响0人  蓝莓尔尔

第一次加入 正好最近在看一本教科书性质的书吧 借此机会监督下自己 不要又看一半忘记看下去了……


第五章 构成要件之概念与学说

概念:广义&狭义

狭义:三阶犯罪阶层论底下第一阶 构成要件该当性

功能:限定刑罚界限

三阶-过滤功能

学说:古典学派 因果行为论

新古典学派 社会行为论

目的行为学派 目的行为论

《新刑法总则》0501

三阶犯罪论&两阶

三阶犯罪论(通说):除不法与罪责之外的特别犯罪成立要件(如客观处罚条件、个人阻却或排除刑罚事由)之外,可简化为

犯罪=不法(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罪责

《新刑法总则》0501

二阶:犯罪=整体不法构成要件+罪责

其中 整体不法构成要件是指 存在正面构成要件要素且不存在负面构成要件要素(即不存在违法阻却事由)

主观学派和客观学派 即行为刑法和行为人刑法之争

目前刑法体系以行为刑法为主轴构建

基本构成要件之变体:

加重与减轻之变体

依附性与自主性变体

不法构成要件之要素:

描述性与规范性

客观与主观

真正与不真正之违法要素

《新刑法总则》0501

第五章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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