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爱、自立、自救
2024-06-14 本文已影响0人
长空云淡
在网络上看到一女子和其丈夫离婚之事,前夫让女子将户口迁离,而女子在打算迁户时,却获晓因父母已然离世,且自身没有固定居所,故而无法将户口迁至父母名下。女子至此陷入百般无奈、极度伤心的境遇。
曾经与前夫恩爱非常时,她原以为此生有了依靠,然而随着时间流逝,丈夫强烈的控制欲及其他诸多恶习,终是令两人走向离婚的结局。
离婚之后,前夫对女子更是嫌弃有加,责令她迁走户口。女子本也理应远离前夫并迁走户口,无奈自身条件并不具备,户口无法迁移便难免要受前夫的气。
这反映出一个问题,人存于世,一定要知晓自爱,学会自立,掌握自救。想要依靠任何他人或其他事物都是有一定风险的。
就像我们熟知的张女士,婚后为了家庭放弃了自己的事业,一心扑在家庭琐事上。然而,当她的丈夫变心并提出离婚时,她才发现自己早已与社会脱节,没有了自立的能力,生活变得异常艰难。
又如李先生,在遭遇火灾时,由于缺乏自救知识,未能及时采取正确的逃生措施,导致身体多处烧伤。
除了具备自立和自救的能力外,也要学会自爱。要理性地对待自爱,自爱并不等同于自私。自爱是爱其他的基础,没有自爱就没有爱其他的资本。
理性学会自爱,懂得培养自立能力,掌握自救技能,如此才能降低个人的生存生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