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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 论语 札记2

2021-10-08  本文已影响0人  语言游戏

中国古代经典诗文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奇葩。早在两千多年以前,中国诗人就写出了美丽的《诗经》和《楚辞》;以后,他们又创造了更加灿烂的唐诗和宋词。《论语》《老子》这样的经典著作,则在塑造、构成中华民族文化精神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这些作品既是联接所有中国人思想、情感的文化纽带,也是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的重要桥梁。中国学派的文学理论源自中国的传统文化,主要包括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儒家思想的代表著作是《论语》,道家思想的代表著作是《老子道德经》。

《老子道德经》第一章开始就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联系到理论上来,就是说:理论是可以知道的,是可以说得出来的,但不是只说得出来而经不起实践检验的空头理论,这就是中国学派理论中的实践论。其次,文学理论不能算科学理论(自然科学),与其说是社会科学理论,不如说是人文学科或艺术理论,这就是文学的艺术论,也可以说是相对论。后六个字“名可名,非常名”应用到文学理论上来,可以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原文的文字是描写现实的,但并不等于现实,文字和现实之间还有距离,还有矛盾;第二层意思和原文之间也有距离,也有矛盾,注释和原文所描写的现实之间,自然还有距离,还有矛盾。注释应该发挥语言优势,运用最好的语言表达方式,来和原文展开竞赛,使注释和现实的距离或矛盾小于原文和现实之间的矛盾,那就是超越原文了。文学注释理论应该解决的不只是语言和原文在文字方面的矛盾,还要解决注释和原文所反映的现实之间的矛盾,这是文学注释的本体论。

一般注释只要解决“真”或“信”或“似”的问题,文学语言却要解决“真”或“信”和“美”之间的矛盾。原文反映的现实不只是言内之意,还有言外之意。中国的文学语言往往有言外之意,甚至还有言外之情。文学注释理论也要用好的言辞解决和原文的言外之意、言外之情的矛盾。

《论语》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知之,好之,乐之,这“三之论”是对艺术论的进一步说明。艺术论第一条原则要求注释忠实于原文所反映的现实,求的是真,可以使人知之;第二条原则要求用“三化”法来优化,求的是美,可以使人好之;第三条原则要求用“三美”来优化,尤其是译诗词,求的是意美、音美和形美,可以使人乐之。如果“不逾矩”的等化译文能使人知之(理解),那就达到了文学注释的低标准,如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浅化或深化的既能使人知之,又能使人好之(喜欢),那就达到了其中标准;如果从心所欲的文不但能使人知之,好之,还能使人乐之(愉快),那才达到了文学的高标准。

艺术的规律是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矩”就是规矩,规律。但艺术规律却可以依人的主观意志而转移,是因为得到承认才算正确的。所以贝多芬说:为了更美,没有什么清规戒律不可打破。他所说的戒律不是科学规律,而是艺术规律。不能用科学规律来评论文学翻译。

孔子不大谈“什么是”而多谈“怎么做”。这是中国传统的方法论,比西方流传更久,影响更广,作用更大,并且经过了两三千年实践的考验。《论语》第一章中说:“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乐)乎!”“学”是取得知识,“习”是实践。孔子只说学习实践可以得到乐趣,却不说什么是“乐”。这就是孔子的方法论,是中国文学理论的依据。

总而言之,中国学派的文学理论是研究老子提出的“信”(似)“美”(优)矛盾的艺术(本体论),但“信”不限原文,还指原文所反映的现实,这是认识论,“信”由严复提出的“信达雅”发展到鲁迅提出“信顺”,再发展到陈源的“三似”(形似,意似,神似),直到傅雷的“重神似不重形似”,这已经接近“美”了。“美”发展到鲁迅的“三美”(意美,音美,形美),再发展到林语堂提出的“忠实,通顺,美”,转化为朱生豪“传达原作意趣”,直到茅盾提出的“美的享受”。孔子提出的“从心所欲”发展到郭沫若提出的创作论,以及钱钟书说的注释可以胜过原作的“化境”说,再发展到优化论,超越论,“三化”(等化,浅化,深化)方法论。孔子提出的“不逾矩”和老子说的“信言不美,美言不信”有同有异。老子“信美”并重,孔子“从心所欲”重于“不逾矩”,发展为朱光潜的“艺术论”,包括郭沫若说的“在信达之外,愈雅愈好。所谓‘雅’不是高深或讲修饰,而是文学价值或艺术价值比较高。”直到茅盾说的:“必须把文学翻译工作提高到艺术创造的水平。”孔子的“乐之”发展为胡适之的“愉快”说(翻译要使读者读得愉快),再发展到“三之”(知之,好之,乐之)目的论。这就是中国学派的文学注释理论发展为“美化之艺术”(“三美”,“三化”,“三之”的艺术)的概况。(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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