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三年的小团圆
暗恋是世界上最蠢的事情,没有之一。
当你爱上了一个人,他就会不断的出现在你生命里,不管你是在跑步,吃饭,上课,还是躺在床上吹牛,他都是绕不开的。
但是你有暗恋一个人三年吗?
我叫孙以沐,我从高一的时候就开始喜欢一个叫张以暮的男生。并不是因为重名,但我承认因为重名我才注意到他。
其实我初三就已经注意到他了。
他有个很漂亮的女同桌,这令我很气愤,因为这个世界看脸,而颜值这东西,我却。每次有人说他同桌好看,我都会在心里默默的难过,但是我又会有莫名的自豪。
好看有个屁用啊,才一米五七,姐姐我足足一米七五!
但是一米八七的张以暮就是喜欢一米五七的他同桌啊!
没关系,我用人品打动他。别的女生逛街,我看书,别的女生八卦,我看书,别的女生喝咖啡,我看书,张以暮问我干啥呢,我说我看书呢。我看张爱玲村上春树卡尔维诺茨威格马尔克斯,希望在张以暮心里我是个十足有文化的人。
可是光我有文化没用啊,张以暮肤浅啊,人家喜欢脸!
另行一路。感谢我爹娘从小培养我古筝书法钢琴美术唱歌才艺比比皆是信手拈来。张以暮问我你干啥呢,我再也不会回答看书呢,而是弹琴呢,练字呢,画画呢。
也没用啊,才艺没长脸上!
就在我觉得追不到张以暮时,一个惊天的消息扑面而来,我爹娘告诉我给我转学!行了,见不到了。
转学后的这几年,我和张以暮完全没联系,只知道他和她同桌好的不得了。
还好姐有个特异功能,就是英语奇好,而张以暮这个大傻子,英语奇差。这一教一学不就是机会吗!
后来我也觉得我真是个奇女子,别的女生用美食美色来收买自己男朋友或者喜欢的男生,我用一摞英语卷子资料,我真是特别!
不管怎样,不管我怎么努力,张以暮就跟瞎了是的什么也看不见,我真的觉得特别失望。
后来我知道了,他早就和他同桌在一起了,与此同时,我与自己和解了。
说实话,我真的那么喜欢他吗,好像并没有,我只是一种习惯,习惯了喜欢他,对我来说,这是最好的结局,也是我自己的一个小团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