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词“于”、“对”、“对于”

2023-10-15  本文已影响0人  认真说话

介词“于”、“对”、“对于”,都表示指出动作行为所涉及的对象。①在一般情况下,能用“对于”的地方都能改用“对”,如:他对(对于)集体的事情,无论大小,都十分地关心。②由“对”和“对于”组成的介词结构,可以做状语。加“的”以后,也可以做定语。例如:对国际形势进行分析(状语)。对国际形势的分析(定语)。③有一个谁“对”谁的问题,动作行为的主体要在“对”的前边,客体要在“对”的后边。例如 “墨西哥是我们的友好国家,墨西哥的电影对我国的观众并不陌生”,这个句子正相反,应改为“我国观众对墨西哥电影并不陌生”。④不要滥用“对”和“对于”。因为滥用,往往会造成应做主语的词做了介词“对”或“对于”的宾语,句子就缺了主语。例如,“对于那些参与分裂活动的人,当然不能选进领导班子里”,这个句子由于滥用“对于”结果导致了缺主语。应删去“对于”。

1.介词“于”。(1)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处所,相当于“在”,表示动作行为在何处发生、出现或进行,如“他毕业于北京大学”。(2)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时间,相当于“在”,表示动作行为在何时发生或出现或表示动作行为延续或终止的时间,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于1949年”。(3)引进动作行为的内容,文言译为“以”“把”,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如“蓟丘之植,植于汶篁”。(4)引进动作行为直接涉及的对象,文言不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之后,作补语。(5)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向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如“吾十有五而至于学”。(6)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人或事物,文言译为“由于”,表示人、事物与行为动作之间的对待关系,如“行成于思毁于随”。(7)引进用来比较或比拟的对象,用在动词或形容词的后面,一般用以说明异同,表示程度的比较,如“每自比于管仲、乐毅”、“冰,水为之,而寒于水”。

2.介词“对”。(1)引进相关的情况,用法上与"对于"相同,如"用自己的眼睛看到的这两个城市今天的面目,加强了我对人类前途的信心"。(2)引入动作的对象,如“他对我说了几句话”。

3.介词“对于”,表示人、事物、行为之间的对待关系。“对于”的用法,一部分是从文言的“于”字化出来的,所以有时候只用一个“于”字,如“形式于我们有利”。有时候“对”字的意思又特别显著,就只用一个“对”字,如“加强了我对同学们的信心”。但是最普通的形式还是“对于”。分析“对于”的用法,可以先看“对于……”这个短语跟句子里哪一个词关联。

4.“对”“和”“对于”的区别。  首先,“对”所保留的动词性较强,当“对”引进动作行为的方向、目标或者含有“对待”“向”等意思时,“对”不能换成“对于”,如:“老师对我就像对待她的亲生孩子一样”。“他对我说:‘你要当心啊!’”  其次,当“对”用在副词之后时,“对”不能换成“对于”。如:“对事不对人。”再次,“对”多用于口头语体,而“对于”的色彩庄重些,更适合于书面语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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