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学点可转债

可转债的要素6:转股期限与转股价格调整

2021-09-26  本文已影响0人  稻mum

十三、转股期限

转股期限是指可转债允许转股的期限。可转债在发行上市之后并不能立刻转换成股票,要等上市一段时间之后才能进行转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八条,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以“晶瑞转债”为例,其转股期限如下:

“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9 月4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年3月5日至2025年8月28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十四、转股价格调整

转股价格调整是指可转债的发行人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应当或者有权调整转股价格。包含两种情况:

1.应当调整

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的,发行人应当同时调整转股价格。

2.有权调整

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发行人有权调整转股价格,通常都是向下调整。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条,“上市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应当同时约定:

(一)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持有发行人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前项通过修正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可转债下调转股价格条件的苛刻程度不同,主要区别有两点:一是对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比例要求不同;二是是否要求“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下调转股价格的条件越宽松越好。

以“晶瑞债转”为例,其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如下: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需要注意,向下调整转股价格是发行人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行使的权利,而非义务,发行人也可以选择不行使。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