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教学与评价的一致性
保证教学与评价的一致性
曹公奇
新近颁布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简称《课程标准》),为高中语文课程的全面改革和健康发展制定了前途可期的宏伟蓝图,新研制了语文核心素养、学习任务群等,特别是增补了“学业质量水平”,细化了评价目标,加强了对学科素养的测评指导,增强了测试的可操作性,强化了高考内容与高中语文课程的关联性,保证教学、考试、评价的一致性,这是让《课程标准》能否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关键所在。
高中语文课程改革一直受制于高考改革。2003年颁布的《课程标准》虽然也有许多改革的内容,但因为没有与高考改革配套,使得语文课程改革徒留于形式。现实中,有多少教师认真研读课标?又有多少教师按课标实施教学?但与此相反的是,每年一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简称《高考大纲》)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简称《考试说明》),却是广大高中教师研读的纲领性文件,甚至从高一年级开始,就成了教学的“圣经”。高中教师人人知道《高考大纲》内容,鲜有人知《课程标准》要求。
针对这种情况,笔者曾于2011年在《教师报》发表过一篇《<高考大纲>应该废止》(见拙作《本真语文》,长春出版社2014年版)的文章,呼吁废止《高考大纲》,以《课程标准》统领高中课程的教学、考试、评价,不要让《高考大纲》成为高中课程教学的“指挥棒”。
新修订的《课程标准》,专门增补了“学业质量”板块,将“学业质量水平”分为一至五级,每个级别又分别从语文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描述了应该达到的质量水平层级。同时,还特别指出了学业质量水平和考试评价的关系,具体说明了学业质量水平的五个级别各属于哪个层面的要求,是哪种考试或录取的依据,将学业质量水平和考试评价之间的关系阐述得清清楚楚,并且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实施建议”。
作为基础教育最高学段的高中教育,无论如何也绕不开高考。在这种背景下,只有充分利用好高考这个“指挥棒”,充分发挥高考命题对语文课程改革的积极正确导向作用,才能真正搞好高中语文课程改革。
首先,坚决维护《课程标准》的权威性和唯一性。由教育部制定的《课程标准》,是国家教育行政机构制定的关于高中语文课程、语文教学、语文考试、语文评价的纲领性文件,代表国家意识,具有法律性质,应该是全国高中语文教学和考试评价的最权威文件,而且应该是唯一的、无可替代的。教育部下属部门或机构,不应再为高考制定所谓的《高考大纲》及《考试说明》,用《高考大纲》冲击《课程标准》的权威性和唯一性。
其次,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来命题、考试和评价。无论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还是高考招生考试,都要以《课程标准》为根本性纲领文件,按照《课程标准》规定的课程内容、课程目标、学业质量水平标准等严格命题考试。就考试内容而言,《课程标准》制定的教学目标以及高中语文学习任务群,就是各类考试评价、特别是高考的内容范围,而不应该用《高考大纲》另行划定高考范围;就试卷结构和测试形式而言,可以灵活多样、不断创新,而不应该用《高考大纲》将试卷结构固定下来,甚至每年试卷设置几个题、每个题的题型是什么、考什么、分值多少都是基本固定的,形成一种固化的模式,使得教学也成为一种固化的应试。只有高考试题内容不固定,高考试题题型不固定,高考试卷结构不固定,高考测试形式不固定……让唯高考是瞻的语文应试教育无处下手,才能保证《课程标准》真正落实到语文教学实践中去。
第三,语文教学切实依据《课程标准》来实施。如果高考评价真正做到了以《课程标准》为唯一依据,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来命题、评价的话,那么,作为始终紧盯高考“指挥棒”的高中语文教学,无论是愿意还是不愿意,都会把《课程标准》奉为“圣经”,从语文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出发,以十八个“学习任务群”为教学内容,按照每一个学习任务群的“学习目标与内容”“教学提示”的要求,依据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等不同课程性质及学生个人需求,扎扎实实地实施好高中语文教学,真正全面落实《课程标准》的要求,全面提升学生的语文素养。
新版《课程标准》的颁布无疑是一件大好事,顶层设计是美好的,关键在于具体的实施和真正的落实。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部门、基层学校教师,都以《课程标准》为唯一准绳,规范自己的管理、考试、教学和评价,真正做到教考评的一致性,那么,我们的高中语文教育一定将会迎来一个美好明媚的春天!
(发表于《语文教学通讯》2018年第5期A卷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