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尽江南》:80年代时期“小鲜肉”的现状
人活着总要赚点什么,哪怕是没用的东西。
格非《春尽江南》
格非是当代作家中极具先锋性的作家,他近期的作品《望春风》也被摆在了各书店里较为显眼的位置,也广受各方的好评,本周书籍《春尽江南》是其获茅奖作品《江南三部曲》第三部,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但是这些书似乎都没有上畅销榜,这是我非常困惑的一件事儿。
他的写作手法在于将故事的时间脉络、人物视角全部剪碎,然后他通过精心地裁剪拼接,于是整部小说在他手中就变为了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简言之,他的叙事有一种“侦探小说”的感觉,只能随着阅读地不断深入,才能对故事有着清晰以及全面地了解。
就像前几周谈论《暗算》时所提到的,这是一个浮躁的社会。侦探破案小说之所以能大行其道是因为它们能勾起读者的“瘾”,而格非的写作手法也是这样,先是预设谜团,然后再逐步地揭开谜团,这是很容易让读者有“瘾”的。
回到这本书,《春尽江南》是格非“江南三部曲”的最后一部,时代也总算从清末延续到了当代,讲述的这个家族第三代人物谭端午的故事。
谭端午年轻时处于80/90年代,是一位小有名气的诗人。那时诗人的地位很高,就像今天的众多流量明星小鲜肉一样,拥有众多拥趸,尤其是年轻的小姑娘们。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诗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从别人的口袋里拿钱,不仅不是一种冒犯,相反是一种友谊和亲密的象征。
格非《春尽江南》
放在今天,谭端午就是当今众多小鲜肉中的一个。而上边所摘录的一句话,是他在与一位年轻姑娘李秀蓉(后改名为庞家玉)发生关系后的所作所为。此外,在那个夜晚后,庞家玉(书中的女主人公)发热生病了,但端午却悄摸摸地把人钱摸走爬上火车回了上海。
这也与当今很多明星非常相像,他们就是那个年代的明星。
可时代总在变化,几年后,诗人的地位极具下滑,端午无法适应这突如其来的变化,便在一个文化单位里讨了一份闲职,甘心当一个打发时间的废物。
而庞家玉在那个晚上后,拖着自己病痛的身躯,在陌生的环境里不知所措。此时她被一位民警唐燕升所搭救,并在随后几年里改了名字,也为这位民警堕了胎。但在俩人到了谈婚论嫁挑戒指的阶段时,那天正好是愚人节,庞家玉在商场里碰到了几年未见的端午,已身为一名律师的她,却决定服从自己的感性,为自己的青春买单,与民警分手,嫁给了端午。
他俩婚后育有一子,可想而知,家庭里所有的事情全都由庞家玉打理,从赚钱养家、买房到为孩子的读书教育走关系……端午对这些根本不闻不问,只是在下班后躺在沙发上听他所喜欢的古典音乐。而书中还写到了由于庞家玉出差,端午主动承担了将房子出租的任务。结果端午把房产证落在中介那儿,过后中介破产跑路了,房子就这么被租户霸占着……
简单来说,端午的生活能力几近为零。跳出书中所述,我没有做过社会学调查,据我的观察而言这样一种模式的家庭在当代社会上十分常见。而这样模式中,丈夫往往在自己的职业上已无野心,似乎提前步入退休生活一般,他们的生活能力虽然没有端午的那么夸张,但也处于一种极为低的水平。而为家庭、长辈、子女操持一切的往往是妻子,甚至有些妻子还要承担家庭的财务管理投资任务,她们很艰难地维系着这个家庭地晕妆,但是她们也在某些方面与庞家玉一样,觉得一切都是理所应当。
仅仅过了十来年,曾经的小鲜肉群体(诗人)中,有很多就像端午一样,已然失去了生活的基本能力,只能靠着青春时的资本(庞家玉)所活着。
到这儿,我不免有点杞人忧天了。
不由得为这当今这些小鲜肉所担心,或许再过多少年之后,当今的这一切被新鲜事物所取代。那么如今这些数量庞大的小鲜肉将何去何从?到那时还会有女性为自己年轻时的偶像付出自己一生而买单吗?
在这本书的最后,端午对生活焕发出新的激情与活力,但这一切都得建立在他年轻时所打下的深厚文学基础之上,他虽然当废物了好多年,但她其实是有硬实力再出发的。
而当今的这些小鲜肉们到了多年以后,他们还能够凭借着自己在这几年所积累下来能力来适应新的时代与环境吗?
我不知道,但愿是我想多了。
无用者无忧,泛若不系之舟。你只有先成为一个无用的人,才能最终成为你自己。
格非《春尽江南》
庞家玉在嫁给端午之后,有过出轨与偷情,但她却在每次打定离婚主意之后回归家庭,照顾儿子,仿佛她每次都想挣脱出这个失败的男人时,总会被自己的感性与家庭所牵扯回来,不论过了多少年,她还是爱他的。
俩人在书中似乎没有更多感情描写,只是在每一章(全书总共四章)都用了一段或长或短的篇幅来记叙那个属于俩人“浪漫”的夜晚。不论是从端午的角度也好,从庞家玉的角度也好,从第三者作者的角度也好,可见那一晚对整部小说的重要性。
端午在婚后的那几年,尽管他表面上接受了自己被时代所淘汰的命运,甘心当一个打发时间的废物。但他内心却依旧处在那样的一个时代中。
庞家玉为这个家庭所做的一切在他眼里都是理所应当的。在他的眼中,庞家玉对他的爱是应当的,而他对庞家玉也只停留在那一个晚上,他反复告诉自己其实是不爱她的,对她只有肉体上的欢愉。所以一切似乎也就停留在了那个晚上。
于是他可以在庞家玉疯狂暴怒训斥儿子成绩差时溜出家门散步,也可以对庞家玉出轨毫无反应,更可以对庞家玉身患重病毫无察觉。甚至到了最后俩人办离婚手续时,他还以为这是庞家玉计划很久的事儿,因为在他眼中她外边有人并打算组建新的家庭。
可事实全都与他所想象的完全不同。他终于在她走后,甚至在她用QQ告知自己即将死亡的消息时,他总算才可以正视自己,正视当下的生活。可当他乘飞机想去家玉最后一面时,一切都晚了。
小说行进到最后,出现了一个反转。
原来端午在那夜悄悄离去时,内心也有惭愧,在火车站旁吃馄饨时想着回到庞家玉的身边,但他依然说服自己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
端午在整理庞家玉的遗物时,发现自己在那晚上所写的“流氓”小诗,他自己曾随手丢弃的物件却被庞家玉保留了如此之久,或许正是这份感动让他总算可以正视自己,终于承认自己在那个夜晚爱上了这位“长得像孙俪”的女人,只不过长久以来诗人的身份一直在麻醉着他,阻碍着他认识自己。
但世间很多事情都是无法重来,在家玉走后,他只能承担起对家庭的责任,于是他的生活重新有了色彩,身为男人的责任总算回到了他的身上。
最后,他将自己“流氓”小诗扩充至六十行投稿发表,也开始动笔开始写小说(因为在当下文学里,小说是最为流行,也是代表着一个作者最大成就的艺术形式,还算是在这个时代里能够立足的文字。)
他所写的小说主人公名叫“秀米”,这也正好是江南三部曲第一部《人面桃花》的女主人公。
这或许也就是格非的魅力,他总是将一件事反反复复地叙述,每次总会为这件事增加些许细节与桥段。就如画一幅画,先是一个框架,作者每次总在上边添加些细节勾勒,而在这个过程中,只让欣赏者觉得整幅画作丰满了些,可到了最后作者放下画笔时,才发现与自己之前所想的完全不一样,并惊叹于作者的才华。
此外,这部小说总算是来到了当代,不同于以往小说的虚构世界,书里常写到读者很熟悉的东西,比如一些品牌名(seven-eleven、Estee Lauder),一些名人(苏童、白岩松)。这与很多小说不同,反而让读者有一股非常真切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