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僚制度简史(八)
明朝:
明朝的管制主要完善和修改于朱元璋时期,其后的大部分皇帝都没有做出太大的改变。祖宗之法不能改,也是我们的传统文化。
任何一个官僚体系,朝廷中央永远都是重中之重。因为只有强化中央集权,才有统一的帝国,才有可能需要官僚系统。一个军阀割据的国家是不需要用官僚系统的,只要需要军事系统即可。
虽然朱元璋在很多管理思想上是借鉴或照搬了元朝的,但在官制设置方面却没有照搬。朱元璋建国初期,基本舍去了传统的三省六部制,只保留了相国、中书省及六部的主要架构,再加上御史台。就组成当时简单高效的架构。
1、相国:
后来的情况大家都比较熟悉,那就是朱元璋先是将相国改为丞相。因为从古代的两个名称的不同含义,已经显示了朱元璋打压官僚系统的倾向。在秦汉时期,相国才是正牌的宰相,丞相这个名称最开始只是宰相的副手而已。没多久,朱元璋就借胡惟庸案,废弃了丞相的职位,彻底实现皇帝集权,收回了文官集团的大半权力。从此,整个官僚系统陷入被动中,已经无法在明面上和皇权抗衡。然后中书省也没有了,皇帝直接领导六部开张工作。
2、吏部:
六部因为没有了宰相这个头,所以基本以权力最重的吏部为首。吏部,始终是掌握官员前途的部门,权力自然最重。所以,无论是历史中还是现代社会,挑选岗位的时候主要挑选这些掌握官帽子的或最近权力中心的部门就职为最佳,最有权力,最有发展前途。在人员设置方面,各部设立尚书一名,接下来就是两个副手,左右侍郎,第三层就是各司。每一个部都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设立不同名称和不同数量的司,也是各部具体办事的机构。比如户部,下设十三个清吏司,主管各省事务。
3、都察院
朱元璋在位期间,还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职责也增加了不少,除了基本的监察百官的职责外,还增加在京城巡察各个部门和事务、外出地方进行巡按的职能。这些巡按基本都是奉皇帝的旨意巡视,品级一般不高,但权力极大,事情完成后即交还权力。那些古装剧、戏剧里面的所谓八府巡按,为民除害之类的官,就是出自都察院。
4、大理寺
这个负责复核各地案件,类似与终审法院的机构,最高长官为大理寺卿,位列九卿之一。可能有人会觉得为什么用“寺”字,其实这是中国最古老的政府部门的名称,只不过后来的王朝很少用,直到南北朝时期被佛教借用后,就成了寺庙的“寺”。大理寺这个名字,一直到北洋军阀主政时期还在使用,可见这个名字深入人心。
唐朝之前,大的刑事案件一般由大理寺审理,刑部把关复核,在明朝开始变成了由刑部审理,大理寺把关复核。重大案件,会组成所谓的三司会审,也叫三法司审理。包括大理寺、刑部和都察院。
朝廷上层,明朝同样还设置有通政使司,负责奏章、封驳、请示、机密等事务,可以说要确保各种政策、奏折、朝廷规定、皇帝意旨能够上传下达,能够执行落实到位的部门。像是一个提高执行力的部门。
这些都是主要部门,一个庞大的朝廷,当然还有其他很多非主要但又必要的部门,包括宗人府,管理皇族宗族祭祀等事务;传统的三公职位,那时最尊崇的虚职和荣耀;还有国子监、通政使司、翰林院等各种的中央机构。
5、省
至于地方的官制,明朝也有一些特点。按元朝的管理方式,全国划分为十三个行省,后来正式名称被朱元璋改为承宣布政使司,但习惯上还是称为行省、省。设置左右布政使各一人,负责行政人事等事务;同级设提刑按察使司,设置按察使一人及副使、佥事等官职。主要负责司法刑名事务。
布政使及按察使下属还设置了各种称为道的部门,比如水利道、屯田道、管河道、盐法道等,应该是相当于现在省级各种部门,如农业、水利、交通、工商等厅。这种机构设置,其实参照六部的形式,根据个地方的具体事务具体设置而已,因为层级较低,所以叫法不同而已。
基层的行政架构变化不大,还是三级官僚组织结构,府、州、县三级。而州又不是固定的,有些直隶州相当于府的级别,一些小的州又相当于县的级别。算是一种比较灵活的机构设置,按实际运行来看,其实还是接近于现代的机构设置,应该以行省、府、县三级治理结构进行分析,才是比较合理。
明朝官制变化比较明显的几个地方:
1、内阁:
宰相撤去后,所有事务都要经过皇帝,其实皇帝是不堪重负,也无法处理这么多事情的。很自然的,就会有机构或职位代替这个宰相的职权。朱元璋先后设立了中极殿大学士、建极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共六个大学士所谓秘书、顾问或助手之类的角色,为皇帝分担和处理日常事务,一开始只是提供建议或看法。随着时间的发展,几代皇帝之后,这个由五品官员大学士组成的所谓内阁,已经成为明朝的权力中心。内阁第一人已经成为实际的宰相,虽然明朝再没有出现过明面上的宰相。但权力还是自动会走向集中和方向,因为权力是人运作的,揽权是人的本能。大学士内阁从秘书机构直接演变成了权力中心,再次证明了职位一定要靠近权力,越靠近越好。这种内阁制逐渐明朗化、常规化,从皇帝到民间,都承认了这种制度和权力设置。从而一直影响到清朝,甚至还得到一定的加强,权力进一步上升。
2、六科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部门,不是都察院,也不是皇帝的亲信,但六部之中都安插了一个叫“给事中”在职位,正七品。品级很低,但有些方面的权力却很大,有时甚至可以抗衡尚书。这个职位的职责主要是辅助皇帝处理奏章,稽察六部的工作事务。圣旨与奏章归档登记,抄送内阁备案等,还有权参与朝堂廷议等大事。是朱元璋特意为牵制各部尚书等高官而设立的职位,基本属于小人之心。
3、五军都督府
这是一个军事部门,掌管天下兵马。最初是按元朝的名称,为枢密院,后来朱元璋改为大都督府。之后还是觉得军权太过集中,有威胁皇权的隐患。因此将这个大都督府一分为伍,拆分为中左右前后五个部门,每个部门掌管一部分兵马,相互牵制,不至于出现一家独大的局面。设想是良好的,但事情发展并不是一个官僚机构的设置就能解决的。就像宰相没有了,自然就会出现内阁首辅等约定成俗的领头人。五军都督府一开始还是有实权的,但随着历史的发展,权力逐渐被各地边境的领兵人掌握,这些都督府的都督。都督同知等官衔都成了没有实权的虚衔。权力还是集中在各地的总兵、参将、将军等职衔手中,不受朝廷控制。当然,这只能是系统的没落,而不是单纯的军队组织结构的没落。是整体朝廷权力的失控,而不是单纯的军权的失控。
明朝的发展,也没有偏离历史的轨道。一开始是军民政分立,地方和中央分别掌管财权,扼制军队。军队只有军而没有钱。但到了后期,中央无法快速应对边患和地方的动乱,军队开始接触、整合财权。军队一旦可以自给自足,中央就彻底对军权失去控制,军阀就出现,这时,离皇朝覆灭就不远。历史一直是这么发展的,也是这样不断循环的。
而官僚系统的诞生、发展、壮大、臃肿、衰落、内讧、失控的发展过程,也是一般事务的发展过程,同时也是王朝的发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