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非要说
这是一本从老同学那儿淘来的书。那天他在朋友圈吆喝说因为要搬家,需要把手头上的书理一理。在他拍的照片中,我一眼就相中了这本黄色封面的书,除了因为它颜色够亮眼,还因为“万水千山走遍”这个让人心动的书名,当然,最重要的是作者是三毛。是的,我向来就是一个不管看书还是看电影,相比内容更看重作者或演员的人。因为有些人,的确是品质的保证。当然,这番固执也的确会让我不可避免错失一些好作品——不过……管他呢。
这算是一本三毛的游记,主要讲了她和她那个比她还像老板的助理一起游走诸国的故事。对了,她的那位助理叫米夏。
你看书名,万水千山,一个很大的词对不对?如果用脚步去丈量,那得走破几双鞋;要是用时间来计算,时钟是不是得跑断腿啊。
万水千山?走,我是走不了那么辽阔的,好在,通过三毛的笔,多少能在文字里窥见那一山一水和各地风情,以及那个在她心里百转千回的名字。
用了两天时间把这本书读完,除了感慨世界之大和三毛行走之广,还在文字的间隙里,看到了她对荷西深深又沉沉的思念。
她说她在墨西哥的教堂看到一对乡下夫妇在几乎已经挤不进门的教堂外面虔诚祷告——他们安静地跪着,那做丈夫的手,一直搭在他太太肩上,做太太的那个,另一只手绕着先生的腰。两个人,在圣母面前亦是永恒的夫妻。
她一低头,就擦掉了眼泪——但愿圣母你还我失去的那一半,叫我们终生跪在你的面前,直到化成一双石像,也是幸福的吧。
如果你了解三毛,你就会知道,她和荷西在沙漠结婚之后,因为把大漠的狂野温柔和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淋漓尽致地送到大家面前,从而让“三毛热”迅速横扫整个华文世界,而“流浪文学”也成为了当下的一种文化现象。
只是后来,荷西突然被大海吞噬,痛失挚爱让她差点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再后来,她去了一趟中南美旅游,又终于重新提起笔写作——写游记,写剧本,填歌词……她又像儿时那样不按常理出牌……
这个夏夜,因为一本漂洋过海的老书,再见三毛。如果你问我为什么喜欢她,我实在没有什么美丽的答案。如果非要非要说,可能是因为,她是我或者我们心中最浪漫、最真性情、最勇敢潇洒的三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