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孙子兵法36|随机应变有何前提条件?“杂于利害”高明在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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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兵法》第八节“九变篇”,孙子提出了“智者之虑,杂于利害”的著名论断,认为“杂于利害”是“九变”的前提。
孙子在几千年前就提出的思想,闪耀着“全面辩证看待问题”的真理光辉。
如今,我们如何权衡利害?值得认真思考。
【原文】
是故智者之虑,必杂于利害,杂于利而务可信也,杂于害而患可解也。
是故屈诸侯者以害,役诸侯者以业,趋诸侯者以利。
故用兵之法,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之;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
【释义】
智慧明达的将帅考虑问题、分析形势,必然把利与害一起权衡,兼顾利害两个方面。在陷入不利的情况下,要充分考虑到有利的方面,才能够坚定取胜的信心和勇气,大事就能顺利进行;在看到有利因素时,同时考虑到不利影响,才能防患于未然,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所以,用最令人头痛害怕的事,去迫使敌国屈从于我、甘愿臣服;用复杂的事变,去驱使敌国穷于应付、由我摆布;以利益为钓饵,引诱敌国疲于奔命、自顾不暇。
因此,用兵的原则是:不要寄希望于战争不会爆发的侥幸心理,而要立足自身做好充分的准备,严阵以待;不抱敌人不会来进攻的侥幸心理,而要依靠我方坚不可摧的防御,使敌人想攻却不敢攻。
【解读】
所谓“杂于利害”,就是在问题权衡中,要充分兼顾到“利和害”两个方面。只有“杂于利”,才能对事情之“可为”提高信心;只有“杂于害”,才能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
要想真正有效解决问题,必须权衡利害、趋利避害、有备无患,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01在害思利,激励为主
我们总说,黑夜之后是光明。
殊不知,很多人就倒在凌晨五点钟,在黎明前的黑暗中放弃,仅仅因为看不到希望的亮光。
伟大的智者,就是在那黑暗中举起了火把的人,为人们指引了前进的方向。
在近代中国的困难时期,那个人人自危的至暗时刻,有人发布了著名的《论持久战》,点亮了争取民族自由的灯塔,让受苦受难的华夏子民看到了奋斗的希望。
在那个内乱不断、前有伏击、后有追兵的混沌岁月,有人在摸索中发出了伟大的“长征”号召,四渡赤水、翻雪山、过草地,最终在重重危险中胜利突围,星星之火渐成燎原之势。
在害思利,坚定信心和勇气,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才发现原来“大有可为”,而困难原来只是“纸老虎”。
02在利思害,趋利避害
《孟子·告子下》有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这就告诫我们:条件越是有利,越是不能盲目乐观,一旦沉迷于太平盛世而不自知,才是最危险的时刻。
在利思害,一方面可以警醒人,不要得意忘形;一方面也在提示人,更要防患未然。
只有这样,才不至于见利忘害,才能做到趋利避害,即便不能避免损失,也能及时止损。
这里不得不提及八旗子弟的事例。曾经骁勇善战的八旗骑兵,战斗力碾压了中土步卒,一路横冲直撞,破关南下,一往无敌。
建立大清帝国之后,也曾出现了荣耀至极的“康乾盛世”,但八旗子弟逐渐奢靡享乐、武艺退化,养鸟斗蛐、斗志全无,渐渐成了“纨绔少爷”的代名词,最终走向了衰败灭亡。
从古至今,从中到外,这种兴衰成败的案例仍在持续更迭,仿佛历史一直都在重演,只不过剧本的主角、时间、地点不同而已。
希望如今的我们,能够多一些警醒自觉,少一些“重复昨天的故事”。
03权衡利害,有备无患
权衡利弊,就是要“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学会选择与放手,也需要人生智慧。
杂于利害,就是努力让“利害”都为我所用,至少不要成为“拖累”或包袱。
一方面,用“利”调动、用“害”胁迫对手,把对方拿捏得恰到好处。
另一方面,借用“利”充实强大自己,消除“害”避免无谓的损失。
我理解,能够未雨绸缪,做到“有备无患”,才是权衡利害的终极高手。
我们常听说,打得赢才能不战而屈人之兵,准备打才可能不必打,越不能打越是要挨打。
这句至理名言,辩证地揭示了“敌与我”“备与打”“强与弱”的利害关系。
不仅在古代战场,如今的职场、市场、社会竞争中,权衡利害更是应用广泛。
比如,我们都有筹划组织一个活动的经历,制定了多套方案或计划,这个筛选比较、优中选优、定下主次的过程,就是“杂于利害”的有力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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