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村伯乐备选专题

兄与海

2024-10-04  本文已影响0人  乌啼_

死亡是凉爽而宁静的夜晚——海因里希·海涅

1

南方的七月总是阴雨绵绵,少有晴空万里时。

这天是周六,我闲来无事,索性整理起杂物。从衣柜下面的抽屉里我翻到了一本陈旧的相册,上面落满了了灰。我掸过上面的灰,翻看起来。多是我小时候的照片,与父母的,与亲戚的,与各式各样人的。我翻到了一张穿着泳裤的年少的我,湿身站在沙滩上背靠大海的照片。照片里的海并不清澈,看着有些浑浊,背后的天也是阴沉着快要下雨的模样。我想起来,那是我第一次去到海边,是阿哥带我去的。

阿哥带我去看海的那个傍晚,是十八年前的事了。

我记那时也是七月,同样是阴郁的天,但未下雨,天气预报说当天不会下雨。那时我正坐在客厅上看动画片,阿哥突然从屋子里出来,穿上鞋就要出门。我疑惑地看着他,问他要去哪里。他好像这时才想起我的存在来,在门前立了半天。“永年,去海边吗?”他迟迟才开口问。我没有片刻犹豫就关掉了电视,跳下了沙发,我早就想去海边了。“去穿袜子穿鞋。”阿哥说。我跑进房间拿起袜子就要穿上。“算了,你穿拖鞋去,方便下水,也方便赤脚在沙滩上走。”他又说。

我期盼地坐进副驾驶座上,却迟迟扣不进安全带。阿哥移过身来,一下便帮我扣好。“坐好,走了。”阿哥踩下油门,车飞也似地跑了起来。我感到身前有一股莫名的力,将我紧紧地压在椅背上。那时我很崇拜阿哥的车技,也顶喜欢坐阿哥开的车。阿哥开车极快,在马路上闪转腾挪左右不断变化着道,眨眼间便把所有车辆都甩到后头,犹如电视里的男主人公一般。阿哥车上放的音乐也多是流行的或是英文歌,旋律轻快,鼓点明显,唱法得现代派是他们共有的特点。我记得那一阵子英文歌在学校里格外得火,同学们都爱听,也都在心里鄙夷着中文歌。现在想来那时颇有些崇洋媚外的意味,歌还未听,知道是中文的便觉得不好,大概多少也有些刻板印象在里面。我的耳朵倒是不这么刁,只要是阿哥放的歌我都觉得好听。但我却极不喜欢父亲爱听的歌,他听的歌总是旋律悲凉,人声凄楚,充满旧时代的厚重气息。结合父亲开车时的沉稳持重,我总恍惚觉得自己仿佛坐在驶往过去的缓慢列车里,沉沉着就要入睡。因此我极不喜欢坐父亲开的车,也在心里暗下决心以后开车要同阿哥一般。

长大之后,我开车却像父亲。

车驶进海边的露天停车场里停好,一旁空旷得几乎没有一辆车。阿哥先带我去了洗浴间,我们在里头脱去衣服换上了泳裤,随后我们一起赤脚走向了沙滩。宽阔的沙滩上只能看见稀疏几道人影,天上阴云密布仿佛随时要下雨,空气中有夹带水汽的沉闷气味,令人感觉浑身湿腻腻的,极不畅快。眼前的海水既不清澈也不蓝,同我想象中的大不相同,不似我在电视里看到的那样美丽,而是一片浑浊,甚至有点隐隐的发灰。我意兴阑珊地踏进沙滩上朝那里走去,沙粒温温的不冷不热,像是踩在从冰箱里拿出来微波之后的饭粒上。我就这样一步一步走到了海边,站好,风从海面上吹来,将有些冷的海水吹打在我的脚上。我回过头去看阿哥,他就在我身后几步远的位置。他看着远方,没有看我,许久。直到他转回来视线,发现我正看着他。他犹豫之后说:“想的话就下去吧,但别让海水没过你的脖子。”我问:“为什么是脖子?”他说:“那是死亡的分界线。”“没过了脖子就会死?”我有些惊恐地问。那时我已学会了游泳,但却从未听老师讲起过,何况蛙泳脖子是一定要埋在水下的。“总之别让海水没过脖子。”他说得斩钉截铁。我不再问,小心翼翼地朝海里走去。海水没过了我的脚踝,接着是膝盖,腰腹,我感到水流将我轻轻地推着。我谨记阿哥的话语,直挺着身走。再往前几步,海水没过了我的胸膛,水流更强了,推动的力更大了,我需要刻意保持平衡,才能不被水流冲着走。我又回头看去,阿哥却不见踪影。我慌了神,不安地四处搜寻着,大喊着。一声屏气之后的急促喘息从我身后传来,阿哥从水面下浮起了头,站定。他在我身后还要几步远的位置,海水就要没过他的胸膛。“走吧,回岸上去。”阿哥走回我身旁,搭着我的背。这里的海水没过了我的胸膛,却只刚没过他的腰身。

“你怎么让海水没过了脖子?”我与他从水里出来仰躺在沙滩上时,我不解地问他。“我在感受。”他说。“感受什么?”我问。他看着我,几度欲言又止。“你去站好,我给你拍张照片吧。”他叹了口气,说。

我站好在沙滩上,背靠大海。阿哥回头从背包里取出相机,按下快门。

2

就是我手中的这张照片。

这是我时隔多年第一次回忆起这段往事,许多疑虑在我脑海中盘旋。海水没过脖子,死亡,感受?阿哥所说的这些不清不楚的话语是什么意思?他那时是怎样的表情?我绞尽脑汁地想要回忆起更多,却什么也再想不起来。只有这些。那次去海边不久后阿哥就死了,酒驾,大雨天里超速行驶,在道路分岔口向右拐去海边的路时轮胎打滑,车辆失控径直撞到了护栏上,当场死亡。事件定性为意外,我那时也是如此以为。但此刻再回想时我却觉得疑点重重。

那是阿哥第一次酒驾。

那是阿哥买了新车后第一次开旧车出门。

阿哥为什么要深夜去海边?

脑袋被搅合成一锅杂粮粥,各种滋味的思绪参差不齐。我突然想起一个人,林铠。阿哥死前最好的朋友。父亲或许会有他的电话,我期盼着拨通了父亲的电话。电话接通,我以为父子间的寒暄有些多余,于是开门见山地问父亲是否有他的电话。“我找找。”父亲略一迟疑后说。我静静等着。“有。”父亲说,随后将他的电话念了出来,我顺手记在了备忘录里,又复述一遍他听。“如果他没换号码的话,就是这个。”父亲说。我道过谢就要挂了电话。“你怎么突然要寻他?”父亲疑惑地问。我胡乱找了个借口搪塞过去,挂了电话。

我照着备忘录里的电话打了过去。通了,一声——两声——三声,我有些激动地等着。有人接了电话。“喂,你好。”电话那头是低沉的男声。“林铠哥,我是永年。”我尽量平静地说。“永年?”他有些疑惑。“永华的弟弟。”我说。他噢了很长一声后,却很快又沉默下去。“林铠哥,你还在深圳吗?”我问。“在,我还在深圳。”他说。“我想等你有空的时候去找你问些我哥当年的事情,可以吗?”“是你爸的意思?”他问。“不是,是我的意思。”“成。”他短暂迟疑后说。

挂了电话,我看着手里的相册,草草又翻了几页便合上放回了抽屉里。我不再有看下去的心思,也不再有整理的心思。微信好友的申请很快被通过,我和林铠约好了明天中午一起去茶楼里吃饭。我以为茶楼里供应有不错的茶水,很适合长谈。墙上的挂钟时间不过三点,下午还有很长,窗外的天依然阴着,但天气预报显示今天都不会下雨。同那日一样的天。我穿上鞋子下了楼,开车去那海边。

一路畅通无阻,连交通信号灯都多是亮着绿。我将车驶进熟悉又陌生的海边露天停车场里,这里已经翻修过,每个车位上的白线都画得笔直清晰,车倒是一样得少到几乎没有。我什么也没带,只好穿着运动鞋在沙滩上徘徊。这里大体与我记忆中的相同,只是多了几道供孩童玩耍的滑梯,天上依然阴云密布,海水也依然浑浊。不,是要更浑浊了些。四周依然不大有人,明明距那时已经过去了十八年,这里的时间却仿佛是静止的。这片海曾让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对看海都再提不起兴趣,直到后来有位女孩带我去看了另一片海。那片海是淡青色的,清澈得如同崭新的玻璃,叫人一眼便能看见水面下的沙土。那才是我想象中的海,是我在电视里看过的海,是真正的海。而不是此刻我眼前的这片。

下雨了。开始只是散落的几个雨点,但很快便演变成了不间断的大雨。我加快脚步躲回了车里,透过模糊了的车窗望向外头沦陷于暴雨中的海面。

3

我忆起来,那天后来也下了暴雨。

我和阿哥快步跑回洗浴间里洗澡换过衣服,又撑着雨伞回到了车里。挡风玻璃上的雨水如小河一般不断往下淌,阿哥把雨刮器开到最大依然只能间歇地看清前方的路。“算了,晚些再走吧。”阿哥将座位往后调,躺靠在椅背上。“哥,我也要。”我说。阿哥起身帮我也把座位往后调好,我躺下来觉得舒服极了。雨刮器刮擦玻璃的声音有些嘈杂,夹带着刺耳的吱呀声,我自作主张地将雨刮器掰回了原位,挡风玻璃顿时又陷入一片模糊不清了。“我们好像置身于一座孤岛之上。”阿哥说。那时我刚看完《鲁滨逊漂流记》,孤岛对我来说有某种不切实际的冒险意味,我兴奋地应了一声,幻想自己此刻就是鲁滨逊克鲁索。“永年,你喜欢爸妈吗?”阿哥问。“喜欢啊。”我漫不经心地说,心思依然在那孤岛冒险的事上。“你记住,待你长大以后,一定要好好孝顺他们。”阿哥说。“好。”我不甚了了地点过头,很快又兴奋地问他:“哥你看过鲁滨逊漂流记吗?”“看过。”阿哥说。我们也就聊起了书里的事。

雨小了,阿哥帮我扣好安全带,我们启程返家。我在雨点敲击车窗、车顶的密集沙沙声中坠入了梦中的孤岛。

雨小了,我踩下油门,朝停车场出口驶去。雨刮器辛勤地做着左右摆动的机械式重复,让我想起卓别林电影里机械般的流水线工人。说什么啊,雨刮器不就是机械吗,还能做不重复的事吗?还真能,所谓的人工智能就是。眼前道闸的横杠迟迟不往上升起,我回过神来想起还未付停车费。我对着墙上的二维码扫过,付了钱,横杠升起,我驶上了路。为了不让思绪再如脱缰的野马四处乱窜,我收听起电台。“今天下午我市发生局部特大暴雨,主要集中在......”

六点时我回到了家。肚子有些饿了,冰箱里却只剩下一点猪肉和菜。吃泡面吧。我撕开泡面的包装,挤下调料,等着热水烧开。阿哥那仿佛遗言般的嘱托,让我对他那时的事更多了几分疑惑。难道说阿哥已经预感到了自己的死?一个可怕的设想闪过脑海。换句话说,阿哥可能是自杀的。水开了,盖子的缝隙中溢出了许多滚烫的热水,放得太满了。

第二天我提前出了门,为两件事。

一是我绕道去买了两盒较好的茶叶作为见面礼。阿哥长我二十岁,想来林铠大概同阿哥差不多大,已属于长辈,再说我是有求于人,空手而来总觉得过意不去。中国人送礼大体就是烟酒茶,其中烟酒属于个人喜好,有人痴迷有人淡漠,也有无所谓者。痴迷者也并非一直痴迷,凡是爱烟好酒之人大概都在某个时段里尝试戒过,或是以后会有那一天,成功与否暂且不论,单就送礼来说,若是你给他送去烟酒作礼时他回以一句他正在戒烟或是酒,恐怕你就只好傻愣在原地,进退两难了。因此我以为烟酒茶中茶是送礼的上佳,中国人几乎家家户户都喝茶,这是刚需,何况适当喝茶有益于身体,光这一点来说就已经比烟酒寓意要好得多了。

二是为了提前去占个位置。周日中午的茶楼总是门庭若市,生意极旺,一到饭点便需要排上好久的队才能吃上,而这家店又无法线上取号,只能站在门外死等。约人吃饭若是还得先一起傻站在外头排队的话显然不成体统,因此我提前在离饭点还有一段时间时到达,也就顺利地占下了位置,还是角落的,顶适合说话。店里的装修布局充满着陈旧的气息,墙上俗气的一片片红,掉漆严重的金色龙凤浮雕,桌与桌的距离不尽相同,由此浪费了许多若是紧密排列的话本还能添上的桌位。但他家的点心却是一等一的好,全是新鲜现做,用料也足,这就已远胜过那些装修规整漂亮却卖着冷冻点心的茶楼了。这也是我选择这里的原因。

我坐定下来,点了菊普,一个人先喝了起来。等他。

一会儿一个穿着纯白短袖,下搭纯黑短裤的中年男人走进了茶楼,径直朝我而来。男人的眼睛深邃,下巴颏上的胡须短而浓密,岁月留下的痕迹在脸上化作皱纹清晰可见,其他地方倒是寻常。他驻足桌前,站定,打量着我。“林铠哥,我是永年。”我坐了个请坐的手势。他笑了,坐下来,感慨地说:“你的声音可真像你哥。”“我爸妈也常这么说。”说完,我唤一旁的服务员帮我们拿来菜单,递过去他看。他没接过,只是摆摆手,说:“我不挑,你看着点就行。”我简略翻过,没有新的菜品,便凭着记忆点下了八道菜。“别点太多,吃不完浪费。”他在一旁说。我删去两道菜,下了单,同时递过去茶壶让服务员帮我们换上新的茶叶。

就着茶,我们简单唠起了家常。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事,但却是不相熟的人互相接触时了解对方必不可少的步骤,也是拉近距离的方式。菜品很快一份份上桌,有装在竹笼里的点心,有摆在餐盘上的凤爪炒粉,味道都不错,与我记忆中的相同。林铠也是吃得津津有味,不断夸着好吃。看来我算是选对了地方。六份菜被我们一点不剩得吃完,肚子也是饱得恰到好处,既心满意足,又不撑肠拄腹。他也是如此。我们又喝起茶。

我找了一段谈话间的空当时生硬地把话题引向我此行的目的,“我哥那时的事......”我有些迟疑,没把话说完。“你是觉得你哥那时的死有蹊跷吧。”林铠直视着我,就好像那双深邃的眼已经穿过衣服和皮肤直视着我的心。“总感觉他的死不是单纯的意外。”我说。“为什么这么觉得?”他问。我把看海那天的记忆和后来的猜疑都说了出来。他听完,思索良久,问:“你听过欧亨利式结尾吗?”我说:“没有。”他说:“情理之中,意料之外。”我疑惑地问:“什么意思?”他说:“你哥的死。”“这么说阿哥确实是自杀?”我几乎是脱口而出。“不知道能不能算。”他说。我更困惑了。

“我觉得故事需要从头说起,但又感觉未免会有些太长。”他有些游移不定地说。“林铠哥,我不赶时间。”我殷切地望着他。他看了一眼手腕上的银表,自言自语般地说:“应该足够说完了。”

他喝尽杯中冷了的茶后,开始讲述。

4

我和永华是在小学认识的,那时我们是同学。

起初我跟他并不熟络,座位也隔得很远。他有些孤僻,很少说话,总是一个人,同学们都觉得他是个怪人,不爱与他来往。我也一直这样看待他。直到那天放学,我看到在楼道的角落里,几个同学正把永华团团围住踢他打他。我赶忙跑过去,大声呵斥他们停手。那时我是班长,又是班上最高大的男生,在我靠近时,他们悻悻离去,口出不逊之言,我不理会。永年的身上沾满了鞋印,胳膊有几处红得像要渗出血来。我小心翼翼地将他扶起,他道了谢,拍拍身上的灰。我问:“他们为什么欺负你?”“他们想勒索我,我没给。”“他们勒索多少?”“让我把身上的钱都给他们。”“你身上有多少?”“一块。”“一块给他们就是,没必要讨这顿打。”“一分我都不会给他们。”他眼神坚毅地说。大概每个男孩的心中都有英雄梦,我对永华的刚强生出了极大的好感,渐地开始主动与他说话。他确实性情孤僻,但却不是个怪人,我和他逐渐话多了起来,成了朋友。

也知道了他家里很穷。

永华出生时父母尚未结婚,甚至母亲还未成年。生他那年父亲十八岁,母亲十七岁。他们在他三岁时才补办了婚礼,他记得那天来了很多人,但没有看见外公外婆。在刚生下他的那几年里日子格外得艰难。父母是在厂里认识的,各自都不过只是流水线中的一环,拿着并不多的工资,吃住皆在厂里。怀上他后,母亲的肚子渐地大起,在七八个月后再无法负担起这机器般的工作,辞了工。他们在离厂不远的地方租了个小房子,一室一厅,屋子很简陋,也不通风,好处是便宜。父亲还是每日去厂里,母亲则专心在家修养待产,做些较轻的家务。母亲不敢把事情往家里说去,父亲也只是向家里说是自己交往了对象。怀孕将满十月时,父亲被母亲和厂里两头的事搅得焦头烂额,没了辙,打电话向老母托出一切,请求她来帮忙。一通劈头盖脸的责骂过后,母亲到来了。永华顺利的出生下来,祖母也照顾着母亲做完了月子。出月那天,祖母又急匆匆地登上了回家的火车,去料理家里的事。他们依然住在那里,父亲依然每日去到厂里,母亲依然每日在家,只是家里多了一个人,多了一笔债。在永华满周岁那天,母亲终于鼓起勇气向家里打去电话把事情原原本本的都说给了外公外婆。她本以为木已成舟,此事可以得到两位老人后知后觉的谅解,没想到结果却是爆发了一场水火不容的争辩。他们大声斥骂着她的男人,她努力为他辩解,场面犹如一场针锋相对的辩论赛。结果是两位老人被气得几度口齿不清,近十年都不认她这个女儿。

永华八岁那年,在一次父母剧烈的争吵过后,母亲一边哭着怨怪父亲不解她的付出,一边向他吐露了上述的一切。他并不接话,只是静静听着,他明白那时他已是母亲身边唯一可以说话的人了。他对这些事记得分明,时隔多年以后还常常提起。

到小学的最后一学期时,我和永华已经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一天我们走在回家路上,他突然说:“小学毕业后我就不上学了。”我记得期中考试时他的成绩还在班上名列前茅,疑惑地看着他。“我想去赚点钱,补贴家用。”“你现在出去赚不了几个钱。”我试图劝他。“最少也省下了读书的钱。”“可你的前途......”我一时想不到合适的词。“昨天催债的来了,砸坏了我家的门,威胁说再还不上钱就要放火把我家烧了。”我惊讶于他说起此事的平静,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你爸妈呢?”我问。“他们还没下班,那会就我一个人在家。”“你不怕吗?”“怕啥,房子又不是我家的。”他一脚踢开脚下的石子。“实在不行他们就一刀捅死我,我不怕死。”那时我以为他说得只是气话,人怎么会不怕死呢?但后来我明白,一个人只要真切的再不想活着,就不怕死了。

小学毕业后,我接着念了中学。永华去到仓库里打起了童工,帮人搬东西。

这是个极其辛苦的活。一天十二个小时坐在阴暗潮湿的仓库里,整日与纸皮箱,老鼠,蟑螂打交道,若是下雨天,还常常漏水,需要拖个不停。说是包吃,但伙食却不理想,少有荤菜,多是些不值钱的素菜,还份量不多,饭倒是给你一大把,都是硬硬的差米。而且由于是童工,工资只有成年人的一半,活干的却是一样的多。但对他来说已经足够,总比没有强,永华愿意吃这哑巴亏。唯一值得说道的是仓库每逢周日便歇业,倒是可以休息一天。我一个月后再见到他时他肉眼可见得瘦了,也黑了,心情倒是不错,大概是因为自己开始赚钱了吧。我读了三年初中,他干了三年重活。小学毕业时我与他还是两个高矮胖瘦差不太多的男孩,到初中毕业时我却已比他高了半个头,还比他胖了一圈了。显然,过早到来的重活和营养不良影响了他个头的生长。也影响了他的性格。他变得比小学时还要孤僻,也学会了许多粗鄙言语。后来我随口而出的许多脏话,追根溯源时才想起多是从他那里听来的。

但我们的关系却丝毫不因这些变化而改变,还是一样的好。

我去城里的中学念了三年高中,期间只在长假时回来。高一结束的那年暑假,我回来那天去仓库里未寻到永华,询问得知原来他过年不久就没在这里做了。我又问他们是否知道他去了哪里。那个负责仓库的秃头男人说他去了县中学旁的超市里做事。我道过谢径直去往那家超市,果然看到了他。那天他们正在盘点库存,一副很忙碌的模样,我不好意思进去打扰,只远远地站在对街上等候。我的影子从脚下偏移向东侧,拉长,天从傍晚入了夜。月亮高挂在天上时,他浑身轻快地从超市里出来。我三步并作两步跟了上去,猫着出现到他身前,吓了他一跳。被惊吓后的愤怒一闪而过他的脸颊,他定下神来看到是我,笑容很快在脸上漾开。

我们一边走一边热情地寒暄,直到走进沿街的一家面馆里,要了两碗牛肉面,他抢着付了钱。面馆里的装修很简陋,但桌椅还算干净,墙上的挂钟时针就快指向九点,大概是过了饭点的缘故,只有一桌还坐着人。我们寻了处角落的位置坐下。“我爸妈离婚了。”他突然开口说 。我怔怔地立在原地,说不出话来。“我妈嫌弃家里穷,走了。”他从口袋里摸索出一支烟,点着,吸了一口,吐出一团白色的烟圈。那是我第一次见他抽烟。“我早就知道他们是要离的,这个家很久之前就已经鸡犬不宁了。”老板娘将两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端上了桌,深沉的牛骨汤肉香味很快飘散在空气中。我迟迟没有拿起筷子,反倒是他已经若无其事地吃了起来。吃着,他疑惑地抬起头来看我,问我怎么不吃。我拿起筷子,夹了几根面条下了肚,爽滑细腻的口感着实不赖。“本就是鸡犬不宁的家,散就散了,我现在回家还感觉清静一些。”他一边吞咽着面条一边说。“只是这事让我明白了钱的重要,想着再呆在仓库里也只是耗费前途,就换了个超市的活。”他又喝下一口汤。“我爸那些从深圳回来的朋友都说深圳好,改革开放第一线,又是经济特区,各行各业都有机会。我爸听得动了心,说想去那里碰碰运气,我琢磨着去超市里学一学,兴许可以去那里开一家。”我一直苦涩地听着,直到最后这里才觉得心松开了些。我说:“好,到时候我一定去深圳找你。”

高三那年的国庆刚过,我在学校里收到了永华的信。他和父亲在深圳开的超市已经筹备完成,就要营业了。

那时临近高考,班上学习的紧张感格外强烈,我不敢懈怠,直到寒假才去了一趟深圳。永华和父亲开的是一家大概一百见方的迷你超市,生意很旺,我到达时里面站满了人,离开时依然站满了人。我是早上从家里出发, 下午到的深圳。永年看到我来很是喜悦,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带我到外面吃了晚饭,是一家粤菜馆,我记得口味都还不错。饭间我们聊了许多事,他滔滔不绝地向我讲述着筹备这间超市时的情景,他们怎样地找到了这里,怎样地下了决心,怎样地东拼西凑借来了钱。我听着他的讲述总觉得那时他们的行为无异于一场豪赌,倾家荡产背负一身债务去掷向那未知,好在结果是好的。但转念一想好像赌输了也没什么大不了,无非是穷与更穷的区别,又能差到哪去,大概这就是所谓的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吧。买单时他的姿态已有几分老板气度,我笑着说果然士别三日就当刮目相看了。他说他不过是瞎猫撞上死耗子,行了运,哪比得上我这样将要成为正牌大学生的知识分子。我们在菜馆门口道了别,他要回店里接着忙活,我则是要到车站里赶回家的车。

我的高考成绩还不错,去武汉上了大学。头两年里我没回过一次家,放假便在那里打些零工挣点小钱。大一那年,永华寄来一封信,说是他爸再娶了妻,他有了后妈,但我并未从信中文字读出他的欢喜来。大二那年他也寄来了一封信,说是他后妈生了个男孩,他有了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名永年。

你就是在那年出生的,那年我和你哥都是二十岁。

5

茶楼里不知何时已经空空荡荡,算上我们总共也只剩下不到五桌客人了。服务员也只剩下几个,想来大多都去午休了。

我和阿哥是同父异母的事我长大以后听父母说起过,也知道那时因为家里穷阿哥的母亲才离开了父亲。但也仅此而已。眼下林铠向我讲述的那许多过去的事我皆是第一次知道,我听得呆愣在座位上,心里早已是五味杂陈。

“真是许久之前的事了啊!”林铠突然感叹一声。我回过神来看他,他正和善地注视着我。“你对我家的事,真是比我还要了解得多。”我尴尬地笑着。“也是你哥一直把我当成知心人我才能知道这些,再说那时你还太小。”他说。方才帮我们换过茶叶的服务员从我们一旁走过,我请她再帮我们换过一次,她接过了茶壶。“林铠哥,我想知道后来的事。”我恳切地说。他又看了一眼手腕上的银表,点了点头。“行。”他说。

“要不要再加两叠菜?”我问。他摆摆手,说:“还饱着呢,喝茶就好。”

他又接着讲述。

大学毕业后,我径直去了深圳的一家杂志社里任职,与永华的见面又多了起来。

在这之前,我已经四年未见过他,只保持着书信来往。他体态上的变化并不大,依然有些偏矮偏瘦,身上的肉也是一样的结实,黑黑的。他的胡须倒是显而易见得浓密了起来,眼睛也明显得深邃了。年少时我曾听家中长辈说起过男人的眼睛总是会随着岁月沉淀越发得深邃,但那时他的眼睛就已经深邃得像家中那些老人的眼了,只是清亮有深得多。那时我表舅也在深圳,我暂且住在他家。我是在那天入夜时到的深圳,午夜时我就已和永华坐在烧烤摊的外头吃起宵夜了。

我们点了些啤酒,下肚之后他微红着脸点着了一支烟,吸了一口,惆怅的模样让我知道他过得并不开心,也知道他大概很快就要同我说心里话了。“老铠?”“嗯?”“你说人生是不是总是这样乏味?”我满腹疑团地看着他。“今天不过是昨天的重复,昨天不过是过往时日的重复,人生好像不过是无意义的循环。”他顿了顿,接着说,“太阳每天准时东升西落,春夏秋冬四季一年依次地走,来年又一循环,人困了要睡,饿了要吃,吃过不久后又饿,睡醒半天后又困,就好像世界不过只是一架大型机器运转,每个人都只是其中的一个零件。”“你什么时候开始这么想的?”“在仓库那会我就这么想了,但那时我还以为是穷困才让我觉得日子没有盼头。”我那时还从未有过这样的想法,不知该如何宽慰他。“你弟弟怎么样了?”我生硬地尝试转移他的注意力。“两岁多了,很可爱,脸圆圆的像他妈,远远地看到我时总是一边喊着哥哥一边朝我跑来。”他的脸上终于挤开了几抹笑容。后来我也就继续说些轻快的话题,但那时已经喝得多了,许多事都不大记得了。

来年他家在市区买了房子,他们搬进去的第二天中午永华便来到杂志社里唤我晚上去他家吃饭,我说好。

“你应该在这房子里住了很多年。”林铠朝我说。我只是点头,不打断他的思绪。“那屋子里的情形也就不用我再说了。”

我下班到你家时天刚入夜,你妈正把一锅热气腾腾的炖鸡汤端到桌上。你爸看到我进屋,忙唤我快坐下来吃饭,给我倒了一些红酒,你坐在你妈身旁的宝宝椅上,也唤了我一声哥哥。但那时你还太小,大概不记得这事了。桌上摆有六盘菜,荤素海鲜各两盘,一旁还有一大锅鸡汤,真丰盛啊。你爸唤我别光看着,快吃,当自己家就行。我也就不客气地动起了筷子。“我还记得那时你同永华两个常常在我们家楼下嬉戏打闹的模样,没想到一转眼你都已经是正牌大学生毕业,进了杂志社了。”你爸同我碰过杯,感慨地说。“那时我常常跟着永华去叔家里玩闹,想来也是给叔添了不少麻烦。”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永华在一旁只是笑着。“哪里哪里,永华能交到你这样一个朋友,我们都很开心。”你爸好似说动了情,又接着说,“说来那时也是对不住永华,要不是家里实在太穷的话,本应该也能读到大学的。”说完,他自罚似的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我和永华也陪着喝尽了杯中的酒。你妈在一旁并未过多表示,满心注意力都在你身上,你爸也朝你撇去一眼,你叽里咕噜地说了一通什么,逗得你爸满是慈爱地笑了。后来晚饭间的谈话大概也都是与你有关的了,我注意到永华数次不声不响地喝尽了杯中的酒。

后来杂志社里新来了一个编辑,陈国龙,是个性格随和很不错的男人,年纪也相仿,我与他很快相熟了起来。我想着永华平日里也没交什么朋友,就寻思着让他们二人也认识认识,说不定他也就能多一个朋友了。下一次吃饭时我与永华说了此事。起初他并不大愿意,但在我的劝说之下他也就松了口,说那下次吃饭时也把他带来就行。不曾想二人确是出乎意料的投缘,那天我们三个在饭馆里从傍晚直坐到午夜才离去,菜都点过了三轮。离别时,陈国龙借用古语说:“白首如新,倾盖如故。”我以为很是应景。

那两年里每逢周末我们三人几乎总是形影不离,在深圳的各个地方谈天说地。永华又多开了两家超市在其他地方,我们都去过,生意也都算是不错。在我与他皆是二十六岁的那年末,他住进了自己新买的房子,我交往了自己的第一个女朋友。她就是我现在的妻子,李莹。

由于我交往了对象,无法再像以往那样常常与他们待在一起,陈国龙便常常一个人去寻永华,偶尔也会住在他那里。我也尽我所能地抽身与他们相聚,而每逢这时我们三个就又同往常那样欢喜,时间也总是走得格外得快。有时李莹会跟着我一起,但总的来说次数并不算多,我并不大愿意在我们三人约会时带着她一起。一是我更喜欢只有我们三个男人在时那种无话不谈的惬意氛围,二是我察觉到每次李莹在场时永华总是会比往常更沉默些,就像是那天我去你家吃饭时那样。好在是他和陈国龙是那样得志同道合,二人认识不过两年多却已像我与他近二十年积累的友谊那般亲密,为此我由衷得为他而高兴。

七月中旬的一个周末,我们四个一起去了海边,永华开车。“就是你记忆中的那片海。”林铠说。我依然只是点头。

起初风和日丽,微风徐徐,海水尽管不蓝但在阳光的照耀下还算漂亮。沙滩上布满了人,沙子被太阳晒得有些滚烫,我们四个索性都将半截身子下到了水里。我和李莹是不会游泳的,因此只在靠近岸边的浅海上缓慢地走着,永华和陈国龙是会游泳的,他们来了兴头,在海水里比赛着游泳的速度,陈国龙要快一些。在水里走得累了,我和李莹就躺在了岸边的沙滩上,海浪一阵一阵地拍打在我们的脚上,太阳不知何时躲藏了起来,沙子也不再那么滚烫了。二人满身是水的跑到我们身前,大喘着气。永华不服,要和陈国龙比憋气,陈国龙毫不犹豫地接了下来,还自信满满地说起他大学时在游泳队里没人憋气憋得过他的事。永华先开始,他径自走下了海面,在海水没过腰腹快到胸膛时停了下来,转头看向我们举手示意。我们同样举手回应。他将手掌张开比成五的手势,随后是四、三、二、一,他倏地一下潜入了水面。我们三个躺在沙滩上读秒。五十七、五十八、五十九、六十!过一分钟了,我有些隐隐地担忧,六十八、六十九、七十!我直直地坐了起来,七十七、七十八、七十九......海面下蹿出一个人影,伴随着无数水珠飞溅到半空中,我目不转睛地死死盯着,看清了那是永华的脸。我呼出一口沉重的气来。永华走回了沙滩上,陈国龙走进了海里,同样走到海水快要没过胸膛时才停止。同样的手势,五、四、三、二、一,猛地一下潜进了水,七十八、七十九、八十!九十八、九十九、一百!破一百了,我的心中生出不安来。一百一十八、一百一十九、一百二十!过两分钟了,海面上依然寂静无声,我心中的不安狂躁地跳动起来。一百四十八、一百四十九、一百五十!我再也无法安坐在沙滩上,惶恐不安地站了起来。“别念了!快去找人!”我朝着永华和李莹几乎是大吼。我片刻不停地朝着沙滩左边的救生员跑去,大喊着救命,李莹同样地跑向了右边的救生员。永华一头扎进了海里。

林铠止住了话头,紧闭着眼,嘴巴一张一合地却没说出一个字来。我拿起茶壶给他的茶杯重新倒满,双手捧到了他面前。他睁开眼,道了谢之后接过,慢慢喝尽。

陈国龙被永华和救生员从水里捞起,抬上沙滩时,已经僵硬没了气。天不知何时已经阴沉得像黑夜,沙滩上不剩下几个人了。在尝试过徒劳的急救措施之后,永华将头伏靠在陈国龙冰冷的身上,哭得像丧母的孩童。天下雨了,瓢泼大雨。陈国龙的父母到来时是怎样的悲痛景象我不愿再回忆,总之后来我们三个就像是杀人犯似的伫立在原地等待着他的亲属铺天盖地的声讨和谩骂而大气都不敢出一口。最后还是他父亲解了我们的围。“我知道你们是无心的,都走吧。”他的语调极其冰冷,声音仿佛是从空荡的地府里传来。那晚回到家后,陈国龙潜下水前最后用手掌倒数时间的欢快面容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回闪,那一阵子我常常做与倒数有关的梦。跨年夜人们围聚在广场上倒数,短跑比赛上枪响前的倒数,大年初一子时将至时手握火柴就要点着鞭炮的倒数,陈国荣潜下水前手上的倒数,五、四、三、二、一......我从睡梦中惊醒,浑身冷汗。那之后我们都默契般地不再提起那时候的事,除了那一次。

八月永华买了辆黑色的新车,就再没开过那辆白色的旧车。除了车祸那天。我有些意外,我记得他一向讨厌黑色的车。问他,他说这是为了将一切过去事翻篇。不消说都明白,黑白,完全相反的两面。我们一时都沉默良久,心事重重。那年的最后一天,永华喊我晚上去他家里一并跨年,我说好,恰好那几天李莹也回了老家。

我到他家时桌上已经摆好了四道菜,一盘大虾,一盘大闸蟹,一盘炒肉加一盘菜心。他启开红酒,给我们二人的杯中斟满。晚饭间我们有一茬没一茬地闲聊着,他有些心不在焉,总是恍神的模样,酒倒是喝得很快。吃过饭,我们强撑着最后的意识收拾过碗筷,都躺靠在沙发上,一个腿往前,一个腿往左。时针还未指向十点,我们就已都快要醉倒了。“老铠?”“嗯?”“你说陈国龙是不是我害死的?”我强撑起眼皮转过头看他,他只是闭着眼,接着说,“要是那天我不找他比,大概现在他正跟我们待在一起吧。”坦白说,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也不断在心中做着各种各样的假设,要是没有那场比赛,要是我和李莹能制止他们,要是我们能早些反应过来......我尤其怪罪自己,要是我能在不安袭来的第一时间就坚信自己的判断的话......或许一切都会不同。“前几天我去找了他爸,想让他收下我拿来赎罪的十五万。”这时他才睁开眼来,死死盯着我,“他大骂着把我赶了出来,我知道他们永远都不会原谅我了。”他哇的一声吐了出来,涕泗横流。我赶忙拍打着他的背。他伏着头吐了许久,再仰起来时已是满脸通红。我依然不断拍着他的背,给他顺气。他重重呼出一口气来,说:“好多啦。”说完他起身便要开始清扫。我挣扎着也要起身,却使不上劲来,我已经眼睛都快撑不开了。“老铠你睡吧,我弄就行,吐过之后舒服多了。”他说。我不再挣扎,在浓烈的酒酸味中入了睡。迷糊间我听到一阵阵啜泣声,不知是梦境,还是现实。

来年二月永华交往了一个女孩,五月分了手,只处了短短三个月。那女孩我见过两面,名字不记得了,总之我对她的印象不坏,是个本分的好女孩。分手是永华提的,知道之后我有些意外,追问下去缘由。“我不喜欢与人交往的那种感觉,而且我感觉自己好像爱不上任何人。”他说。我和李莹的婚礼定在六月中旬,我早早地就同永华说了此事,唤他来当伴郎。他推脱了,只是来喝了喜酒便走。而我那天忙于招待各方亲朋,竟也忘了他早已向我道别走了的事,散场后还在人群里寻了他许久。第二天我和李莹醒来算帐时,才留意到永华给我们包了个极大的红包,足足有两万。我急忙向他打去电话问他在家与否。他说在家,问我什么事。我让他在家里等我,马不停蹄地便带着红包开车去往他家。

永华一开门我便把红包递还给他,他疑惑地看着我。“这太大了,我不能收。”我说。“收得,这是我的心意。”“心意也不该这么大啊,两万块都是我好几个月工资了。”“红包发出去哪还有收回的理,你要是过意不去,以后再包还给我就是。”“我看你这辈子都不一定结婚。”“总还有其他的事能包。”我索性将红包放下就走,却被他大声叫住。“老铠!你这就是不讲理了!”他强硬地拿起红包塞还我手里,我只好接过,说:“迟早我会包还给你的。”他笑着说好,唤我进去喝茶。我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确实还早,离中午的答谢宴还有些时候。我进屋坐到了沙发上,看到一旁有面包,不客气地拿起一片便吃了起来,恰好也没吃早餐,还空着肚子。他在一旁开始烧水泡茶。他简单过问了昨晚的事,我说一切顺利,亲朋安排都算是没有差错。我问他昨天怎么那么早就走,他说反正我也忙着。他让我自己坐会儿,他去下洗手间,我说好。我留意到桌上摆着一本诗集,海涅的,我有些意外,这是我第一次在他家里看到书本。我随意地翻开,翻到了下方折过的那一页纸。

  死亡是凉爽而宁静的夜晚

  生命则是撩人却颇为压抑的白天

  天已经黑了,让我昏昏欲睡、轻轻入眠

  白天则让我筋疲力尽、疲惫不堪

下面还有一段,但此时他已从厕所里出来,我合上了书本没再看。他注意到我放下书本的动作,问:“你也看过这书吗?”“没有,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书。”“你在杂志社里应该见过很多书才是。”“也没见过多少书,不过只是倒腾那几本杂志。”我们又喝了一会儿茶,他起身准备去换过茶叶。“别换了,我该走了,不早了。”他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放下了盖碗。“你喜欢白天还是夜晚?”我问。“夜晚。”他说。

就是从那一天开始,我冥冥中有种预感,大概他最终将会结果了自己的生命。但我没想到那天来得这么快......

6

林铠筋疲力尽地躺靠在椅子上,闭上眼不再说话。我明白故事已经讲完,却对他的那句话还是有几分不解。但我并不着急问,只是静静地等着,等他再睁开眼,同时一边在心里消化这令我久久无法平静的故事。

待他再睁开眼来,我问:“林铠哥,你以为那场车祸是?”他淡淡地说:“意外。”我有些欣喜地问:“不是自杀?”“我以为他那天要去自杀,但不是那样死。”他又坐了起来。我心底里刚生起的几分喜悦顷刻间化为乌有,我多么希望阿哥的死只是一场意外。一个生了寻死之心的人肯定活得极其痛苦,我不免去想阿哥那时内心该是怎样的煎熬。空气中好似沉闷了许多,我感到胸口仿佛被什么堵住,心中尤其不是滋味。“永华曾同我说过,人的灵魂会在死亡的那一刹那与肉体分离,永久的留在那片地方。我以为他是想将灵魂也留在那片海里,这样便能再见到陈国龙的灵魂。”说完,他重重叹了口气。“所以那晚阿哥本来是要去到那片海里的?”一切的疑惑好像都已经解开。他点头,怅然若失地说:“我猜是这样。”我喝下杯中冷了的茶,咂摸着,觉得其中好像有百般滋味。

茶楼又开始陆续进来一桌桌客人,服务员重又有序地忙起各样的活来。时候大概已经不早了。

林铠的手机响起视频通话的声音,他看我一眼,我做了个请便的手势,他接了起来。是女声,想来是他的妻子。她在问他怎么还没回来,他说聊忘了时间,马上就回来。我低头摁亮手机,果然,快五点了。那头的女声没好气地说了几句埋冤的话就要挂断电话,被他叫住,他拿起手机起身向我走来,把我也收进了摄像头的画面里。“你看看这是谁?”他朝着那头的女人说。女人化着淡淡的妆,戴着眼镜,眼角额头都有浅浅的皱纹,考虑到她大概也快五十的年纪,皱纹已经算是极不明显的了。她有些不解地看着我,说:“这是......”“嫂子好,我是永年。”我自报家门。她依然疑惑地看着画面,不知是在看我还是看他。“永华的弟弟。”林铠在一旁补充。她惊讶地噢了好长一声后,却又戛然而止地沉默了半晌。我想起昨日同林铠打电话时他也是这样的反应,心中突然涌起了几阵莫名其妙的好笑来。我笑过之后,说:“嫂子,都过去了。”她叹了口气,皱着的眉舒展了些,也说道:“是啊,都过去了。”我们简单地寒暄过几句,挂电话前她邀请我下周六上她家里吃饭,我没有应下,只说有空的话一定去。她又嘱咐林铠一定要把我叫来,才挂了电话。

我唤来服务员买单,林铠抢着要付,最后还是我强硬地说哪有叫客买单的理他才放弃不再抢。“你这般模样和他真像。”他说。我说毕竟也是兄弟。“要不是今晚约好了上林莹她娘家里吃饭,真想跟你再坐上一会儿。”我说林铠哥不着急,等你哪天有空了我们再一起出来喝酒慢慢聊。他爽快地应了下来。在停车场里分别前我将茶叶递给了他,起初他不肯收下,直到我答应下周六上他家里吃饭,他才收了下来。走开几步远后,我又想起了什么,转过头喊他。他也转回头来疑惑地看着我。我说:“我记得父亲说过阿哥下葬时你包了两万的红包。”他苦涩地笑着,说:“我说过那两万迟早会包还给他的。”

我踩下油门,朝着夕阳落下的方向一路驰骋。这天我反常地把车开得格外得快。马路上不大有车,温暖的黄光照耀在泊油路上舒适着人们的眼睛,一旁的树木不断在我的车窗边闪过,又急匆匆地向后退去,天上散布开来的火红晚霞形态各异,很美,仿佛天上神明精心修剪过的剪纸。我祈愿他们能保佑阿哥在另一个世界里快乐的生活着。

晚上我在父母家里吃饭时,父亲突然问起昨天的事。“永年啊,广告的事跟林铠说得怎么样了?”母亲在一旁慈爱地注视着我。我想起昨天问父亲要电话时说的是想找林铠问在杂志社里打广告的事。

“很好。”我说,“一切都说了。”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