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差点“杀”了一个人
昨天是我第一次在天黑写作团里面当法官。在加入天黑写作团的第一天,我就把作者、杀手、法官的职责分成三段写在了书房的白板上。
根据规则,作者的职责是每天需完成500的写作并在当日22:00前上传,字数不够按未完成判定。未完成的需发红包赎命,23:00前发10元,23:00后发20元。次日6:30前未发或未足额发则被杀。根据以上规定,我根据作者编号查了交作业的情况。在查到其中一位作者的作业时,目测篇幅较短,我第一个念头是,500字到了吗?由于我通常都是在简书里写的,边写就会边显示字数。所以我就将该文章复制到简书去查了。显示,495字。
既然要查,那每一篇都要查。于是我就这样检查了每一篇文章。结果有三篇字数不够。其实在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纸上的时候,我心里是有疑虑的。“就差几个字而已,我这样是不是太变态了?”“我把大家的字数都曝光了,会不会引起不适感?”我又抬头看了一眼白板上的规则,心想,跟着规则执行应该没错吧。
晚上22:09我公布了统计结果。三人字数不到,两人作业未提交。然而,争议来了。因为根据作业系统的统计,那三位作者的字数都超过了规定字数。那就牵扯到一个以何为标准的问题。于是我@了树丰老师,征询了他的意见,看是否可以按我们系统的为准,毕竟最后大家都是以系统来提交的。可能老师没有看到我的这则消息,因为根据规定,法官最大。所以他直接@了其中一位小伙伴告诉她要发红包。于是三位字数未满的小伙伴中有两位交了红包。
当群内下着红包雨的时候,另一位未交红包的小伙伴并不知道自己存在着“被杀”的危险。根据规定,第二天6:30前未发红包赎命的话就要“被杀”了。现在回想起来,自己真的是疏忽了。当时应该提醒她一下的。但是,由于当完法官后我还有其他工作要做,我便把手机搁置在一边了。第二天6:30前也没有及时跟踪红包的事情。直到中午树丰老师提醒我,我才再一次去检查。
待我今天宣布该小伙伴“被杀”的消息后,小伙伴提出申诉。之后在树丰老师的提议下进行了评议官审判环节。其实,那一刻我的心里充满了内疚。我在想,如果我当时不要那么介意字数,大家不还是开开心心的吗?但是另一个我又在告诉自己这样做并没有什么不对。至少,由于我的“变态”让我们一团第一次启动了评议官环节。
终于,小伙伴没有“被杀”。我心中的石头放下了。内心深处真的不想因为一些还不够完善的机制和自己沟通上的问题而“滥杀无辜”。
好一个天黑写作团!不但让我体验了“作者”和“法官”的角色,还让我有了那么多纠结的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