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席德
她喜欢《桃花庵歌》,并不是诗歌里描绘的自由快意的状态。
而是因为桃花庵,是唐寅与九娘最后生活的地方。
桃花庵里的生活,是她理想中的爱情模样。
她听过许多个版本的《桃花庵歌》。唯独他唱的,她没有听过。
他上场的时候,台下的观众已经走了大半。
五月份的长山尾,海风料峭。
他穿着铆钉夹克,化着烟熏妆,毛躁的卷发在风中杂乱舞动,看起来有些神经质。他没有理会台下几个朋克少女冲他尖叫。《桃花庵歌》唱到“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的时候,他的声音高亢撕裂,脸上的肌肉微微抽搐。
孤独大部分时间,是一种说不明白的虚幻感受。
但是它有时候会变得具体。
现在,孤独的形状,是他歌声。
她站在台下望着他,仿佛世界上只剩下他们二人。
她处于他用歌声制造的风暴中心,她的心里被他生生撕开一个裂缝。
从空中俯瞰长山尾,像小岛长出的一个小小的尾巴。尾巴的尽头,是黄渤海交界处。交汇处的水面,有一条清晰的,边界分明的分割线。
是她建议在长山尾举办音乐节的。
两个大海的交汇,是再壮美不过的爱情诗篇。
她特意看了下演出的节目单,并记住了他的名字:席德。
她向台上的席德微笑。
后来他说:他一眼见到她,在人群中发着光。
所有的相遇,都是宿命的安排。
他唱完最后一首歌,从台上跳下来,冲到她面前。
他对她说,跟我在一起。
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遇见他之前,她的生活算是小城生活的范本。
有着不张扬的气质和漂亮,有一张好看的学历,在报社工作几年后,成立自己的公司,有稳定的业务和收入,父母一辈子都相敬如宾,有一个按部就班提升的公务员男友,谈着岁月静好的恋爱。
她应该一年以后嫁给那个公务员,然后第二年生一个小孩,找一个合作伙伴并且把公司的大部分工作都交给他打理,然后照顾丈夫和孩子,练瑜伽,学烘焙、茶艺和插花,偶尔有空的时候,一家三口出去旅行。
她的生活是一条平坦光明,可以看到美好结局的路。
他像是突然出现的海啸,巨大的风暴把她的路折断。
不想也不能再去继续,她决心纵身一跃,跳进激流里。
爱没有条件。
他像巨浪一般涌向她,将她淹没。
他抛下整个乐队,在后来两天,与她形影不离。
他们亲吻时像要抽空对方肺里的空气,他们用各种姿势做爱,直到精疲力尽。
他要去另外一个城市演出,分开的时候,他告诉她,下一次见面,他永远都不会再离开。
她相信他说的话都是真的。因为她很早就知道另一个叫席德的男孩,那个影响了足足一个时代的年轻人的朋克乐团贝斯手。1977年,sid爱上groupie女孩 Nancy 。他们爱的简单纯粹,甚至离经叛道,就算死亡,也没有将他们分开。
他每天除了演出之外,无时无刻都在给她发信息,打电话。
他恨不能把自己的每一秒钟都分享给他。有时候他又会很难过,告诉她他想念她时候的孤独和辛苦。
他会给她写信,拍照片,拍风景、流浪动物、拍自己的鬼脸。
他像一个找到主人的小狗,他想要讨好她,并无时无刻都渴望着她的关注。
六月,她生日那天。
他带着一把吉他,风尘仆仆的出现在她面前。
他剪掉了长头发。看起来成熟了点。可他一笑,那伪装出来的成熟,一下无影无踪。
他说要与她开始崭新的生活。
他得意的把她的手放在胸口,说送她一个生日礼物。
是她的名字。
他把她的名字纹在胸口。
安妮施卡。
精致的哥特体。朱红颜色,看起来像血。
她问他:疼不疼?
他说:肯定疼啊?
那为什么还要纹它?
疼是为了记住。
他赤裸身体在阳台上弹吉他,大声给她唱《桃花庵歌》。她是他的桃花源,他对她的爱超过音乐以及一切。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
他拒绝了所有外地的演出邀约。每天委身于一个小小的酒吧,午夜时候,唱歌给为数不多的,不肯回家的人听。
她白天去应付甲方,长袖善舞。晚上则回到他们的世界中,和他一起,做任性的小孩。
他说爱极了她素颜的样子,没有平时优雅漂亮,但特别真实。
他说她是他身体上生长出来的一个器官,没有她,他的生命便会衰竭。
他也学习厨艺,周末的时候陪她去遛狗,在她说累的时候给她按摩,生理痛的时候,整晚抱着她为她取暖。
他用自己给予她的全部爱来努力的去做一个合格的爱人。
为了保全爱,他们也学着向对方妥协。
爱是对自由最大的羁绊。
他们一个是黄海,一个是渤海。即使相遇,他们中间还是有一条清晰的分界线。
他在酒吧用吉他砸向一个客人的头。
她在警察局看到他的时候,他一脸焦虑,他说,他们让他一遍一遍的唱别人的歌,他想要唱自己的。那个挨揍的男人喝多了酒,大声嘲笑他。
他说他离不开她,但是他现在并不好。
他不知道怎么办。
他有双向情感障碍。
他小的时候,曾亲眼目睹抑郁症的母亲,在自己面前上吊自杀。而几年后,父亲若无其事的和另外一个女人做起了恩爱夫妻。
18岁的时候,他爱上自己的语文老师。他给她写了一首又一首歌,最后他从别人的笑话里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他有过很多女孩儿。她们自愿追随他去一个又一个livehouse做演出,跑很远的路去看音乐节,她们不介意他的随意、简单粗暴。冲动就在一起,厌倦就分开。
直到他来到长山尾,那个一听名字,就让他有莫名其妙的亲切感的地方。
他遇见她。
她站在台下,听他唱《桃花庵歌》。刺眼的阳光下,她眯起眼睛冲他笑,嘴角弯起好看的弧度。
她的样子,像极了他的母亲。
她带他去做心理治疗,并监督他吃药。
她的行为,给了他更深的恐惧。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生病了,他明明好好的爱着她。
他在她面前,乖乖的吞下药。然后悄悄的把药吐到她看不到的地方。
因为他的劣迹,没有酒吧再要他唱歌。
可是如果不唱歌,他还能做什么呢?
他那么想要强大起来,保护她呵护她。
可是他现在一无所有,甚至比以前更糟。
他不知道,她其实只要他好好的,他们相爱就好了。
至于其它的东西,她来承担就好。
她再一次让他吃药的时候,他打翻了她手里的药。他像个孩子一样哭着告诉她他没有病,也没有疯,不要再让他这样做,他太难过了。
她态度坚决的捡起散落的药丸,再一次劝他吃下。
他抓住她问她,是不是不爱他。为什么不相信她。
她平静的劝他:吃了我们就会变好。
他讨厌看见她现在的样子,像随时都要放弃他离他而去的母亲。她对他的好,似乎都是有条件的,如果他不听话,她就会将他抛弃。
他疯狂的卡住她的脖子,直到她窒息才放手。
平静以后,他向她请求原谅。
他那么害怕失去她,他可以为她做任何事。
可是他同时又不知道应该怎么做才好。他现在甚至连一首歌都唱不好。
他陷入极度的患得患失中,他感觉她爱他,又觉得她讨厌他。
半夜醒来,她总能看到他醒着,盯着她看。
他有时候偷看她的手机,翻她的笔记本电脑。
一个人的时候,他总是想象她对客户笑起来的样子,她会不会对哪个男人心动,他在心里做了一百个带她离开这个城市的计划。可是他现在像是被绑住了双脚,哪里都去不了。
两个人的爱会消磨殆尽,往往不是因为付出的一方,觉得不公平而放手,而是因为另一个人,恐惧失去,太卑微患得患失。
最辛苦的事不是和他一起吃苦,而是在笃定决心和他一起颠沛流离的时候,他却不自信。
12月的时候,她的城市,迎来了一场巨大的雪。
他特别开心,他从来没有见到过那么大的雪。那么美。
她带他去长山尾。让他站在风雪中的卵石滩上,给他拍照。
他按照她的要求,摆了很多姿势:正面,侧面,奔跑,跳跃。
背景是渺茫的黄渤海。
她好久都没有见到他这样的笑容。
他对着海大声喊:我爱安妮施卡。
他说他以后只唱歌给她一个人听。
他看起来很好,他说:你看,我好了。特别好。
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
她清楚的知道,这绝对不应该是他痊愈后的样子。
他在她熟睡时,用最烈的酒,一次性服下了她给他准备的所有药。
他给她写了一封信,开头是“安妮施卡,你是我的南茜。你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暴风雪。”
他说他太累了,想先走。
sid和nancy在一起七年。
她与他在一起七个月。
她看着在icu里平静熟睡的他,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
他那么好看,他的头发变长了些,他胸口上她的名字,随着他的呼吸,有节奏的起伏。
七个月的爱,像是走完一生。
现在她要向他告别。
她以前渴望自由的爱。
可是爱情又何尝不是一种禁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