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3-16  本文已影响0人  匿名回复_ba7a
人人都是最后一道防线

第六十九条  违反财务收支、核算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至记过;情节较重的,予以记大过至降级;情节严重的,予以撤职至开除:

(一)未及时、完整提交收入入账凭据和缴入收入款项,造成风险的。

(二)提交不实凭据,误导账务处理,逃避管控的。

(三)直接或变相超标准、超范围开支费用的。

(四)将费用转嫁其他机构承担,逃避管控的。

(五)通过虚构支出事项、编造不实付款凭据或记录等方式虚列费用套取资金的。

(六)各类收入未及时全额入账,留存账外使用的。

(七)违规通过非人力费用变相发放员工福利、奖金的。

(八)未按规定科目或混淆费用科目核算,逃避管控的。

(九)其他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造成重大风险或损失的。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