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说:理直气壮做个懒汉
OUT如我,是因朋友一再安利才开始看《奇葩说》这个节目的,而且还是从第三季最后一集开始看。这一集辩论了两个话题:1、是否应该制定七年婚姻相关法律;2、懒是不是人类之光。第一个辩题正反双方打了个平手,第二个话题蔡康永的队伍获得了胜利。他们抽到的是反方论点:懒不是人类之光。场面似乎一边倒,正方姜思达甚至一开始首先申明自己认同反方论点,只是运气不好抽到正方,为赢比赛强辩论。那么,是不是这个辩题对正方太不公平了?以至于还没开始辩论就胜负已分呢?
其实未必。
辩论是说服的艺术,且需要说服的不是对手,而是观众。辩论赛则是展示这种艺术的舞台。它并不追求逻辑无懈可击,也不追求结果是不二真理。辩手只需要用各种技巧来压制对方。你可以煽情,可以诡辩,可以偷换概念,可以利用谬误。观众想看的也正是这个魔术般的过程。因此,越是暧昧的辩题越是好辩题,因为它为各种技巧留下了充分的腾挪空间。“懒是不是人类之光”就是这样的好辩题。
那么,这个辩题的正方有什么破解之法呢?一个可供参考的切入点是:抢占定义。而这恰恰也是反方取胜的关窍之一。
反方开宗明义定义了什么是懒:懒就是该做的事情没做。这个定义一下,懒就成了很负面的概念。于是任凭正方再怎么说都显得强词夺理,像是非要把一个坏东西说成好东西。可是正方真的无解吗?当然不是。别忘了,这个辩题中还有两个词的定义等着正方去抢占呢。以下是我为正方设想的辩论思路。
首先,我们来定义人类。人类当然是指世界上所有人的集合。所以人类之光自然也就是世界上所有人的光。因此你的光,我的光,北京之光,上海之光,中国之光,美国之光,这些都不能算人类之光。因为少一个国家,一个城市,一个人,都不能等同于人类。反方在辩论的时候着眼点都在个人,比如你该背的单词没有背,该做的工作没有做。但是这些就算是光,也只是个人之光,而无关人类这个概念。
然后,我们来定义光。光有什么特点呢?光能照亮道路,让你看清前进的方向。但光并不是道路本身,你不能顺着手电筒的光束爬到天上去。
让我们来看看人类文明的进步历程吧。汽车怎么发明的?懒得骑马走路又想去远方看看。洗衣机怎么发明的?懒得手洗衣服又不得不洗。现在流行的O2O怎么来的?不就是因为大家连出门买东西吃饭都懒得去了吗?我们总说科技为我们带来了便利。那什么叫便利?便利恰恰就是能让我们偷懒,能让我们使一分力气得十分结果。要不是人之初性本懒,恐怕现在还刀耕火种捕鱼狩猎呢。所以懒其实是指明了人类文明前进的方向。反方一再提到背单词不能懒,可是真正的进步应该发明出好用的便携式翻译机,让全人类都可以从此不用再背单词。而这种进步的动力正是大家都懒,都不想背单词。
除了抢占定义,还有一个技巧:因为懒已经被反方做了负面定义,所以我们可以换个角度,除了证明自己对,还可以证明对方错。懒的反面是什么?是勤。我们可以把对方的观点换成“勤是人类之光”,然后再去证明“勤不是人类之光”。
什么,难道你说勤劳不是好事吗?难道我努力学习努力工作不是好事吗?难道一个国家的人民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终于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不是好事吗?对于个人,对于国家,这些也许都是好事。但别忘了我们说的是全人类。
举个简单的例子:这个国家造出了原子弹,那个国家也就要殚精竭虑造出来。这个国家造了一千颗,那个国家也就要起早贪黑造两千颗。大家够勤了吧?可这能叫人类之光吗?世界上的原子弹够把地球毁灭好几次,这根本就是要人类死光啊。勤注重过程,容易沦落到“术”的水平。懒让人看清目的,可以上升至“道”的层面。所以啊,懒比勤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这样的例子还可以举出很多,比如儿童教育,比如公地悲剧。
好了,现在你是不是也认同懒就是人类之光呢?所以当你下一次偷懒的时候,别急着自责,怪自己该做的事情没有做。你还可以想想:这一刻我是光,燃烧自己照亮人类的光。
题外话:其实这一套诡辩的逻辑漏洞很多,并且利用了一些常见谬误,细看两遍不难发现。然而真正的辩论过程中,除非对方受过专门的逻辑训练且头脑特别清醒,否则很难在短时间内挑出这些毛病。只要你排比滔滔不绝,举例排山倒海,三下两下就能喷晕对手,征服观众。况且辩论双方如果真的硬桥硬马搞起逻辑大战,观众们怕是要呵欠连天换台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