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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过妇女节吗?

2018-03-08  本文已影响0人  大燕威王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妇女节(3月8日)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放假半天。

那么,中国古代有没有妇女节呢?

当然有,引发全民欢庆的古代“妇女节”一共有四个之多!

五月初五,金龙送来了“一代女皇”

农历五月初五是“端午节”。在古代,这个日子也是“女儿节”。

四川广元城外嘉陵江有处极为秀美的景点,被称为“江潭”。相传唐代武德某年端午,利州都督带着爱妻杨氏乘官船在江潭自助游。正逢佳节,眼眺湖光山色,耳闻弦管悠扬,目赏曼舞婆娑,船上气氛欢乐无比。

然而节庆气象抵不住风云突变。原本风和日丽,可刹那间天空乌云密布,江风骤起,波浪汹涌。官船不停颠簸,主仆宾客均大惊失色。

突然,只见金光一道,霹雳一闪,一条金龙从江潭中心腾跃而出。金龙见到美貌的杨氏夫人后,也不知是高兴还是其他啥情绪,嘁哩喀喳一通乱舞,把杨夫人给吓昏了过去。待这位都督夫人苏醒后,风平浪息,乌云也已散去,只有温暖的阳光,洒在倒映出湛蓝天空的江面上,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我感觉之后的事太耳熟……

因为杨氏夫人回府后不久就有了身孕,并诞下一名女婴。乍一听还以为是希腊神话。莫非宙斯客串,前来骚扰东方美女?唉,都是套路……

套路过后,这名小小女婴,经过不断打怪升级PK,终于成长为中国历史长河中鼎鼎有名的大V——以武周取代李唐、行政有贞观遗风的古代杰出女政治家,女皇武则天。

武则天不出,端午节就只是端午节。而有了武则天做“代言”,端午节在古代一些地域也就成了“女儿节”。这一天,家家户户都会往家中女孩的发髻上簪戴石榴花,还会用红色丝织品,制成葫芦、樱桃、桑葚的样子,给女孩子们随身佩戴——自家闺女,也要沾沾女皇的光。

这个故事只是传说。有可能是武则天飞黄腾达后,有意编造离奇出身,给自己“镀金”;也有可能是广元人民以“广元出了个武则天”为荣,想借“名人效应”怒刷一把自豪感……

但不管故事源头为何,五月初五“女儿节”体现出的,是古代妇女满怀的自豪。真应了那句唱词:“谁说女子不如男!”

六月初六,媳妇的话一定得听

农历六月初六,也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妇女节”,古时叫“姑姑节”。“姑姑”指已婚妇女,“姑姑节”是专属于她们的节日。

姑姑节的起源,同春秋时代晋国重臣狐偃有关。此人名字虽生僻,但一提春秋五霸之一的晋文公,大家就都认识了——狐偃是晋文公的舅舅,以及首席谋士。

晋文公他爹晋献公宠爱骊姬,走了废嫡立爱的套路,惹得晋国经历了“骊姬之乱”。晋文公由于是同骊姬之子竞争的天然政敌,在晋国待不下去,只能四处流亡。

这时狐偃的作用凸现出来:他四处给外甥找盟友;教他如何作外交回应;在他灰心丧气时加以鼓励;当他耽于享乐时给予当头棒喝……总之,狐偃对晋文公尽到了身为臣子与长辈的双重责任。

晋文公在外漂了十九年,回国后当了一把手。外甥知恩图报,舅舅狐偃立刻就成了权倾朝野的重臣。

一人之下的狐偃,开始自我膨胀过度,并引发了朝野的不满。

话说狐偃将女儿嫁给功臣赵衰之子。身为儿女亲家,赵衰出于好心,劝说狐偃要低调。狐偃不但不听,还当众把赵衰骂了一顿。要说这个赵衰还真够“衰”的,挨骂后又羞又气,一命呜呼。狐偃的女婿可不干了,发誓要在六月初六狐偃生日那天,杀了岳父,为爹报仇。

一言不合开杀戒,简直就是《权力的游戏》的节奏。可杀归杀,这位女婿居然把计划透露给妻子了。

夫妻俩感情看来不错,但架不住闺女也跟娘家亲。狐偃之女先声称“出嫁随夫”,稳住丈夫,随即在六月初五跑回娘家,跟母亲通报“敌情”。其母大惊失色,立刻通知狐偃。

狐偃当下微服私访,发现自己的名声早就臭大街了……这是多么痛苦的领悟,他决心对这一切亡羊补牢。

六月初六一大早,狐偃就将女儿女婿接到家里,待为上宾,并向女婿诚恳认错。由于狐偃过而能改,翁婿反而比以前更加亲近。为了自警,狐偃每年六月初六都要将闺女女婿请回家团聚一番。百姓觉得这事很有消灾解祸的吉利劲儿,遂争相仿效,家家户户都要在这一日,请出阁的闺女回娘家过节。

狐偃的生日,就这样成了“姑姑节”。我觉得,在这个传说中,最厉害的肯定还是狐偃的女儿和夫人。若无两位“媳妇”通风报信,帮助亲人化干戈为玉帛,一国之相可就阴沟里翻船了。这不是大智慧又是什么?

媳妇的话,还是要听的!

七夕与重阳,大家都活得蛮拼的

农历七月初七,也就是有“中国情人节”之称的“七夕”。民间传说,这一天正是牛郎和织女鹊桥相会的日子。七夕也是“女儿节”。

这段爱情故事小伙伴们耳熟能详,我也就不赘述了。不过牛郎偷看织女洗澡,在老牛教唆下,偷走织女的衣服,以此胁迫对方同他结婚……这真是不符合当代《婚姻法》精神,不值得小盆友们学习。玩笑归玩笑,从这个故事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古代劳动妇女的辛苦勤劳。

我小时候一直有个疑问:织女作为天帝的女儿,为何还要织布?难道正确的打开方式不应该是躺床上睡一天,有吃不完的白面饽饽吗?

古代中国是农业社会,生产力极端低下。大部分百姓,过的还是男耕女织的务农生涯。他们没有皇家生活的经验,想象不出宫廷的豪奢。许多农妇辛勤忙碌了一整天,闲下来坐在一起,开开脑洞,幻想若是自己当了皇后,要怎样“穷奢极欲”……其结果也不过是“皇后挑水用金扁担”,或是“皇后肯定每天不干活,躺在床上吃柿饼”。

因此,织女作为天帝的女儿,尽管她织的是云锦天衣,也必然是劳动者的形象——她就是古代广大劳动妇女的自我投射。

七夕有“乞巧”的风俗——即通过各种仪式,让织女保佑自己的女红技术突飞猛进。南北朝时,女性乞巧会用彩线来回穿过一根有七个针孔的针。谁穿得快,织女就会保佑谁。明清以后的女子,则会将一碗水放在太阳下暴晒,直到水面上出现一层“水皮子”。此时,姑娘们就将针轻轻放在水皮子上,令针浮于水面。她们会观察碗底的针影。针影细直,说明已经从织女那里“乞得巧”了;若粗大,则暗示放针者手笨,织女赐给她的不是针,而是一根石杵。

可别小瞧了针线活。古代的姐姐妹妹们之所以如此热衷“乞巧”,是因为纺织技能和针线手艺,直接决定了她们在家庭中的经济和社会地位。

要知道,古代可没什么成衣流水线。一家老小身上所穿,从头到脚都寄托在女性手中。姑娘出嫁后,若针线活做得好,全家体面都是穿在身上的,是外人看得到的,值得炫耀。反之,则会令家人被讥笑,姑娘也就很难得到婆家欢心。

再者,纺织品和刺绣附加值很高。《孔雀东南飞》里的恶婆婆为啥让媳妇每天狠狠织布?除了刁难,也是因为布帛是可以拿来交税的——甚至可以充抵古代实物租税的大部分。刺绣就更不用说了,明清时期,但凡哪家女儿媳妇有余力出卖绣品,买家都是要在门口排队抢的,根本不用人家姑娘费力找买主。清宫宫女也做刺绣,成品不论好坏,抢者如云。宫女们不但能挣得零花,有朝一日出宫嫁人,更是能靠一手针线,为自己置办起丰盛的嫁妆。

当然,也不能让古代女性连年不休地忙碌。于是,也就有了第四个“妇女节”,农历九月初九。这一天与重阳节同日,也称“女儿节”。

古人认为九是极数,物极必反。过了九月初九,一年内的阴阳消长,就开始阴盛阳衰了。因此该日是专门安排给女性放假休息的。有种说法是为了安抚社会中属“阴性”的妇女。一些地域每到九月初九,家中妇女可以名正言顺地不干家务——家务全都交给老公操持。

一年劳碌只换来一日清闲……所以不要觉得古代女性“主内”仿佛潇洒舒服,其实大家都活得蛮拼的。

“妇女节”若减少,女性地位才真的提高了

可不要光看古代“妇女节”多,就觉得古代妇女社会地位不低。

前述四个“妇女节”虽各有侧重,但反映出的,大体上还是女性地位在古代社会中的无常和无保障。

就拿我们熟知的“三从”来讲。按《红楼梦》中描述“在家从父”,没出嫁的女儿在家族中,只以长幼排序齿,不以男女论贵贱。比如贾宝玉见贾政时,几位姐妹都在,年纪比他小的需要起身行礼,迎春作为姐姐就可以坐着不动。且探春尽管是庶出之女,还有管家的权力。可见古代女性出嫁前,社会地位不见得低。但“出嫁从夫”阶段就得看运气,《红楼梦》中运气不好的如迎春,出嫁后一年就被丈夫折磨死;运气好的像王熙凤,嫁妆很多,底气足,在夫家颐指气使。至于“夫死从子”阶段,可谓古代女性家庭权力的巅峰,最典型的就是贾母,能让贾政跪下赔不是——可也得有子可从才行,这里也还是要看运气。

问题随之而来,明明是同一个人,为何只要换了个身份,所享受到的权利竟如此迥异?

一言以蔽之:没有法律保障。

试想,若真的实现男女平等,还会一出个武则天就激动吗?试想,若休息权利法定,而女性无论是社会还是家庭劳动都受到法律保障,还用单开辟出一个“节日”,专门让男性做家务吗?试想,若自己能成为人生的主人,又为何要向神灵“乞巧”,以求在婆家不受冷眼呢?

法律,应该将人一视同仁。无论男女、婚否、老少,在社会中享有的权利和需要承担的义务是相同的。

有民俗学家认为,比之古代,我们的“妇女节”是少了,但反映出的,是女性社会法律地位的提高。

我认为这一论断有些道理:尽管目前的法律问题很多(还不是一点半点),但当法律能够有效保障女性在婚姻、人身、财产、就业等诸多方面的权利时,乞求于神灵和好运的那些古代“妇女节”,也就自然而然失去了存在意义,成为历史中的一道风景。

说是风景,因为它们也是美的。

这些古代“妇女节”肯定了女性在历史上的付出和能力,体现了她们的勤劳和智慧。正是她们的认真勇敢和包容慈爱,才哺育出了华夏民族。而华夏文明之伟大成就的塑造,自然,绝非男性独力,更包含了中国女性无可争议的功劳!

向古往,以及正同我们一道迈向未来的所有无畏的中国女性,顶礼,致敬!

— END —

燕王曰:作为某国法律高级黑,我希望姑娘们越变越强,然后天天都过妇女节、女王节、女神节,管它法律给不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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