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视“老”的,不应忽视“小”的
一个国家小到十几万、几十万,大到百万人口,还有几百万上千万的,再多到上亿、十几亿人口的超级大国,我国和印度就是人口“超极大国”。这么多的人,如果任其高度自由,不设规矩,敞马游缰,会发生什么样的景象呢?
我们可以想象,如果一个国家不论人口多少,不制定一个法律和规矩,所有的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乱不乱?烦不烦?
肯定不能让一个国家杂乱无章,无序发展的。由此,各国势必制定各种法律法规,来约束和规范人的行为和道德;这就叫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国法之外还有地方法规,还有统一规范,这些法和规统统都是由历史总结的经验磨砺而成。所有的人必须按照这个规定来规范和制约自已的行为。法规一出,就是一道“紧箍咒”,不可逾越。
我国曾经发布过关于使用文字的规范,即GB3959---83。规范里规定的文字在不同使用工具中的字体、大小、行距、排版等方面作了非常详细的规定,也看得出来是结合了现代使用电脑习惯的方法。即规定:自小五号字开始可用于报刋正文的排版;
规定:
五号字:书刋报纸正文;
小四号字:标题,正文;
四号字:公文正文;
三号字:公文正文;:
二号及以上:标题。
这里不谈排版及其他规定,只说说文字的大小存在的问题。
我国文字发展历史悠久,从毛笔字、小楷(蝇头小楷)到近现代的印刷字体,基本不存在人眼看不清的敝病。自从有了印刷品、特别是目前的电脑排版、打印、复印,只觉得没有半点约束和规定,随意性特别大。连正规的公文也未幸免。传统的东西不必循规蹈矩,默守成规,但不能随心所欲,想当然而无视公众利益。现在的公文、印刷品、书刊报纸、产品说明书、药品的使用说明书等等,连新华字典、银行打印凭条和学生课本及辅导资料,字体都是小到可怜,让人难以辨认。特别是老年人看书看报简直是在受罪。这么多传递重要信息的工具所用字体为什么非要弄那么小呀?是为了节约版面呢,还是为了考察阅读者的视力呢?老年人日暮夕阳,可以不受重视,学生可是祖国的未来,看看目前的小学生到中学生,再到大学生的视力,有几个没有戴着近视眼镜的?教习方法尽管不到位,印刷品的字体也逃不掉公众的指责。小五号以下字体基本是在培养近视人群。
忽视“老”的,不应忽视“小”的电脑的发明是国外,高科技必须走进人类,但是借鉴后必须经过改良,必须适应中国人,象这样随意不守规矩危害公众的不良习惯坚决不行。他的危害程度不可小觑。
题外话: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看到一本《湖北邮电学校》教科书——应用文。这本书原是培养邮电学生的专业教材,里面的知识点非常丰富,有公文格式、文首、文未称谓和落款,有日常生活常见的诉讼文书、请假条、借条等等,使用正文、标题字体的大小都说明的清楚明白,其内容极其丰富。在语文教学当中可谓知识对应社会,极其有用。更好的是在传承规范中国特有文化方面,起到了足够分量的作用。 电脑是别人发明的,应该结合中国实情相应改良,中国人不同于外国人,外国人能适应的环境,中国人不一定行,比如南极和北极。外国人的身体素质,中国人不一定有,比如足球。所以在中国要以中国人的行为和习惯相结合,这才是正确的潮流;老年人日暮西山,可以不被重视,但是,学生们,特别是小学的孩子,不应被忽视,友友们说呢?
忽视“老”的,不应忽视“小”的2019.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