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你的婚姻委屈了最该疼爱的那个人

2022-03-31  本文已影响0人  想想的美好生活

“我只吃过切好的,这个怎么切?”

面对洗碗池中的香瓜,思琳也不知道怎么办。她拿起手机,按照网络上的方法“现学现卖”搞定了从来不用自己动手切的香瓜,送到了公婆和老公的跟前。

这是韩国电视剧《儿媳过渡期》(也叫《儿媳记》或《儿媳期》)第一季第一集中的一个场景。思琳与具英刚刚结婚,成了这个家庭的儿媳。

由此,一场婆媳之间的攻防大战,夫妻之间的攻心大戏隆重上演。

1

在我的印象里,婆媳关系“剑拔弩张”的态势应该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逐渐“愈演愈烈”的。

不管是从书本或者电视剧中看到的,在传统的观念里,婆媳关系并没有上升到需要讨论甚至是质疑的程度,它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规范”,是一种文化观念的不断继承,从来不需要考虑这段关系的当事双方人格是否需要彼此尊重,是否是基于对等的人际关系来进行对话与交流,只有一个标准,命令与服从。

著名的我们都学过《孔雀东南飞》。刘兰芝和丈夫最终在婆婆的淫威之下“双宿双栖”,飞升遥挂东南枝。

“多年的媳妇熬成婆”是对传统婆媳关系的一个总结概括。

现如今,社会程度极大开放,人们开始习惯于公开讨论那些不符合现代自由平等观念的社会现实。这里边就会涉及文化与继承,传统与发展的主题辩论。

就如今天我们要说的——婆媳关系与夫妻关系。

首先,我们应该基于一个基本的事实来进行描述与讨论,即:

不管是什么关系,都是基于我们每个人的观点发展而来的,它不是像勾股定理一样是绝对正确的公理,所以,观点——无关对错,它只是我们基于自身认知、知识储备与环境影响的主观表达,我们无需说服任何人,也无需被任何人说服,只要表达内容即可,认为对方说的有道理的,可以进行吸收丰富自己的观点;认为对方说的没有道理,就当一阵风飘过,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即可。

有了这个基础,我们就不至于争吵了。

2

思琳是一个刚过门的儿媳,按照婆婆的传统观念,儿媳是应该负担起家里的日常做饭、家务整理等的家庭日常事务的,而且这是理所应当的,不管你是不是也像男人一样需要上班。

而男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就是好好上班和回家后的好好休息。一旦她的儿子要去厨房做饭、刷碗、甚至洗涮切个水果——“他怎么会做这些啊”——会理所当然的认为应该是结婚后的女人应该做的。

剧中有两处这样的场景:

第一个:因为要在具英爸爸家里祭祖,具英的叔叔和他的几个堂弟还有孩子们都聚到了具英爸爸的家里。中午吃饭的时候,思琳忙完准备吃饭,但是她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一种在她小时候的电视里看到的场景在这个家里出现:男女分桌分食,男人们(包括男孩)围聚在主桌周围,像尊贵的客人一样进食;女人们(包括小女孩)在旁边的一个小圆桌边进食。

第二个:吃完饭,具英叔叔家的小孙女拿着一个抹布用玩游戏的心态在擦桌子,而比小女孩稍微大两岁的两个哥哥坐在旁边的沙发上拿着手机玩游戏。具英的爸爸和叔叔“夸赞”小女孩已经可以帮助妈妈做家务了,长大了一定可以嫁到一个好人家当媳妇。

在他们(不止是婆婆,还包括丈夫具英的爸爸和叔叔)的传统认知里(我其实是想把传统这两个字加上引号的,我认为他们认知中的传统是狭隘的带有糟粕思想的传统),家里的女性就像是服务于这个家庭里的做家务的“老妈子”一样,是伺候人和上不了桌面的角色。

这是一部2020年的电视剧,在思想已经相对自由与开放的现代社会,我们身边有多少人会像思琳婆婆一家那样,还在这种传统思想之下过着自己的生活?

3

在网上看到过一个评论:可悲的是,女孩子长大成人后,都是没有家的。

我认为,婆媳关系的本质是丈夫应该处理好的母子关系。因为在一个女孩在成为妻子之前,在成为儿媳之前,她们的身份就只有她自己。只因为她成了某一个人的妻子,从而带来了一个儿媳的身份。

在理应由丈夫处理好的关系中,妻子的身份却成为主角,成为了替代自己孝顺父母的角色,甚至是被牺牲的角色。

思琳和具英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约会,看着一对夫妻带着孩子在公园玩耍的幸福场面,具英说:以后你会和我妈一起逛百货公司,你们还可以单独见面,一起说我的坏话,还有汗蒸,我觉得这样就应该挺幸福。

思琳反问:武具英,你会和你妈一起逛百货公司吗?一起汗蒸吗?

具英说:我当然不会,我生来就是个闷葫芦,做不了这些(所以要让你代替我去做),大家都是这样的。

孝顺父母不该是儿女自己的责任吗?就像思琳说的,你要孝顺你的父母就别等到结婚,你现在就应该对你妈妈好。

我们可以从具英的观念里至少得出一个认知,婆媳关系的破裂,大部分原因是妻子承担了作为儿子身份的丈夫的太多责任,把儿子的理所应当转嫁到了儿媳身上,把一个需要血缘与情感维系的关系移植到一个在结婚之前没有任何关系的陌生人身上,而这其中缺失了作为儿子和丈夫这个最重要角色的作用。

在“听说儿子结婚后婆婆的第一个生日,就该是儿媳来张罗生日宴”的传统观念下,思琳被人提醒早做准备。生日当天早上,在没有把具英喊起来的情况下,思琳早起独自一人做出了家里所有人的饭(包括已出嫁回娘家的小姑子),这还被他们被认为是思琳的“投名状”。

婆婆的生日跟儿媳什么关系呀?这不应该是儿女的责任吗?婆婆没有生养过儿媳,没有为儿媳的健康、学习、生活、工作等操过一份心,没有付出过任何努力,为什么要儿媳独自承受这些呀?

在小姑子具英把这个传统的观点说出来后,一旁的大嫂怼了一句:这天底下哪有什么该不该的。弟妹她还得上班,你们未免太过分了。

4

剧中具英爸爸看到具英因为疲惫躺在沙发上,提醒他回屋睡觉时,疲惫的思琳也想跟着一起进屋休息,却被婆婆叫住接着聊天,但具英没有向父母说明思琳也很疲惫也需要休息,自己径直回到卧室去休息了。思琳无奈的看着已经走到十点半(晚上)的时钟,疲态尽显,连哈欠都不敢打完。当被婆婆问起“是不是很累需要休息”时,双手还在不停地揉搓跪坐在桌前麻木的双腿,还要考虑婆婆挥霍谈笑的状态,明知道明天需要早起给婆婆准备生日宴,也还是不情愿地说着“不累”。

对于这一段,我可以明显感觉到思琳在与婆婆聊天过程中的不自在。跟一个之前完全陌生的人,掩藏起自己的疲惫,收拾起自己的不耐,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一个熟悉的陌生人,内心不安,找不到一个依靠,一种惶惑的感觉遍布全身。

看到这个的场景,我想到我结婚第一年除夕让妻子独自回农村父母家过年的情况。因为除夕当天要值班不能回家,我就让妻子独自去了父母家,我还理所当然地对妻子说:都结婚了,都是一家人了,我在不在家有啥区别。

此时,我能想象到妻子当时在父母家时的窘态:她要独自面对一屋子的陌生人,还不能显示出陌生的感觉,需要面带微笑,像思琳一样,内心的无奈与无助只能悄无声息的自生自灭。我像具英一样高擎着道德与情感的大旗,把自己应该尽到的孝道责任推给了妻子,却没有想到这是我应该尽到的责任。

第一季的最后一集,具英给出去散心的思琳发去了一条信息:

我喜欢的闵思琳,下雨天头发会打卷,但依然喜欢听雨声。一有压力,就会一次性点两份焦糖玛奇朵。喜欢自己的工作。你本如此,却在和我结婚后,第一次尝试了那么多的身份,因此迷失自我,我也会努力不再让你迷失。

身为妻子就该这样,身为儿媳就该那样,身为女人又该怎样,我再也不会将这些视作理所应当。

5

网上有一个这样的评论,我很赞同:最公平的婚姻是我退出我家,你也应该退出你家,我们组建一个新的家庭,而不是我从我家退出,去融入你家。

就像剧中的“大嫂”一样,我们就应当充分表达自己的认知与观点,并且在自身道德与认知正确的基础上,我们需要捍卫自己的认知与观念,不被别人所左右。

在剧中,丈夫具英家里还有一对角色,是具英的大哥和大嫂。按照传统观念去理解,他们夫妻简直就是“有悖常伦”、“自私自利”的代表。我们先看一下他们夫妻结婚第一年大嫂去他们家的对话场景:

当时,具英和美英(小姑子)要出去约会,公公和叔叔在喝酒聊天,婆婆让具英的哥哥去休息,却让大嫂和她一起为大家准备食物。这时,具英和美英准备出门:

公公:武美英,今天你不帮你妈和嫂子,要去哪里啊?(公公认为,女人就应该干这些)

婆婆:结婚以后会做到烦的,别管她了。

具英和美英转身要走。

大嫂:等一下。

大家的目光齐刷刷地看向大嫂。

大嫂:别着急,咱们整理一下。也就是说,具日(大哥的名字))很累,所以可以进去睡觉(具日:我可以不睡觉);公公和叔叔要喝酒;具英和美英要去约会;食物要婆婆自己准备。

叔叔:怎么可以叫美英、具英,要叫少爷,小姐啊。

大嫂:你们太过分了(联系叔叔说的话,带有调侃和些许愤怒的语调)。

大家的目光又齐刷刷地看向大嫂。

婆婆:我没关系啊。

大嫂:(扑哧一笑)那您想当然地认为我是儿媳,所以要一起准备食物?是这样吧?

婆婆:嗯(郑重地点头)。

气氛有点凝滞。

叔叔:儿媳妇帮婆婆是理所当然的,那要婆婆自己干活吗?

此时具英的电话响起。

具英:对不起,我晚了,我先出去了,我该做的就给我留着吧,我回来再做。

接着具英和美英转身走出家门。

婆婆:不要担心那些,去吧。

……

大嫂:(对着具日说)不要忘了约定啊。

婆婆:什么约定?

大嫂:婆婆,我就先走了。

大嫂转身离去,具日跟着出了家门。

很长的一段对话。有人会说,这个大嫂太不懂事了,怎么能直接那样说长辈呢?太没礼貌了吧。再说帮助婆婆做做饭不应该吗?

我们不去讨论大嫂是否应该跟婆婆一起去做饭,因为这只是一个结果。那原由呢?为什么只让儿媳跟婆婆去做饭?作为儿子女儿不需要动手吗?作为没有正经事要忙的公公和叔叔就该直接享受吗?家庭所有成员不应该对家庭的衣食住行负责吗?

吃饭时不需要动手做饭就能吃到嘴里的,那是饭馆,不是家。

这是一种处在不公平不自由的环境之下的“婆婆正义”。

我们不逃避于我们自身的责任,但是在于这种责任是不是在一种公平的环境中自发生成的,它是不是一种观念的强制灌输,是不是在一种不公平条件下生成的道德绑架。我们不能保证我们观点的绝对正确性,但在正常认知范围内,我们有表达观点并付诸实施的权利。

在思琳刚结婚的那段关系中,她为了心爱的具英,将她所有的情绪都抛诸脑后,因为所有人都认为那样是理所当然的,她将自己囚禁在了那些理所当然的期待和传统的标准观念之中,就算自己受伤也佯装没事。

6

站在统一的道德观之下,既然观念是建立在观点之上的一种认知,那就无关对错,表达出来,才是对自己对他人的负责。

如果别人不接受,那就是双方的认知不在一个层次上,也就无需对对方的观点或观念表示认同,也无需去接纳,甚至接受它,忽略它是它终究的归宿。

2019年,微博上一个热搜到爆的话题:papi酱结婚5年亲家没见过面。

在综艺《拜托了冰箱》中,何炅老师问到papi酱的老公老胡。papi酱说到:两人恋爱10年,结婚5年,两家父母没见过面,结婚没喜酒,没婚礼,没蜜月,也不打算有。

papi酱陈述了她对于婚姻的观点,且和老公老胡达成了观点上的一致和默契。不管是存在了多少年的“传统婚姻观”,也不管开放的社会舶来了多少“自由开放”的婚姻先锋理念,我们很多人都被外在的观念所左右,都被身边的观点所绑架。就像思琳,明明不想被婆婆的想法支配,却难以张开口拒绝。

我们都希望我们的各种关系事与愿符,婆媳和睦、夫妻和谐,朋友、单位与其他社会关系和平共处。关系就是一种需求,是需求就会面对观念是否统一;观念是否统一又在于认知水平的层次与利益的均衡。

有人的地方就有观点,跟个人的认知水平、所处的环境有很大的关系;有两个以上的人在,他们的观点就会不一样,观点不一样就会有交锋,就会有冲突,但是无关对错。

我们没有义务让别人去理解并赞成我们的观点,但我们有权利根据我们自己的观点行使自己行动的自由,也无关任何人。

不管是家庭关系中的夫妻、婆媳、父母与子女,还是家庭之外复杂的社会关系,都应该建立在相互尊重与发表自由观点的基础之上,哪有什么是理所当然的,只不过是某些人的一厢情愿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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