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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戒酒中心的失意者

2018-05-16  本文已影响1人  龙卷风风风风

戒酒中心的失意者

[短篇小说] 2018-03-22

作者 卡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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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下班很晚,回家路上的十字路口想起卡佛的这篇小说,一群戒酒的的人们各自面临崩溃边缘,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一切,各自讲述各自的故事,而回过头来他们依然要假装平静的生活。

第一次读卡佛的时候不是特别能够理解他笔下那些人物的焦虑和不安,那种在细碎的生活细节里被裹挟的无奈,30岁的时候再读,似乎有些能够理解了。

但愿我们都能好好活着,不被生活裹挟。

——短篇君

我打电话的地方

【美】 雷蒙德·卡佛/文 于晓丹/译

J.P.和我呆在弗兰克·马丁戒酒中心的前廊上。就像上这儿来的其他人一样,J.P.也首先是个酒鬼。不过,他还是个烟囱清扫工。这是他第一次到这儿来,他很害怕。我过去曾进来过一次。能说什么呢?我又回来了。J.P.本名叫乔·彭尼,不过他让我叫他J.P.。他三十来岁,比我年轻。也年轻不了多少,只一点点。他正给我讲他怎么就决定干了他这行,一边说,一边还做手势。但他的手老是抖。我的意思是,它们无法保持镇定。“我从没有过这种情况,”他说。他是指手发抖。我告诉他我很同情。我告诉他手抖这种情况会慢慢好起来。肯定会的。不过需要时间。

我们到这儿来才几天。还没有完全脱离困境。J.P.还患有这种颤抖症,我偶尔肩膀里也会有一根神经——没准不是神经,但肯定有什么东西——突然痉挛起来。有时是在我的脖侧。每次发生这事,我都嘴巴发干,只能使劲咽吐沫。我知道不久就会有什么事发生,我想阻止它。我要躲开它,这就是我要做的。只管闭上眼睛让它过去,让它去找下一个人吧。J.P.可以等一下。

昨天早晨我目睹了一场心脏病发作。有一个家伙,他们叫他蒂尼。这家伙又肥又壮,是圣罗莎的一名电工。他们说他在这儿呆了快两个星期了,已经过了危险期。一两天内他就可以回家,除夕之夜可以和妻子守在电视机前共度了。蒂尼打算在除夕之夜喝些热巧克力饮料,吃些饼干。昨天早晨,他出来吃早饭时精神蛮好。他学鸭子叫,表演给其他人看他怎么就能轻而易举地把鸭子招呼过来。“叭啦。叭啦。”蒂尼学了几声。他的头发湿乎乎的,沿着发迹光滑地梳向脑后。他一定是刚洗完澡。下巴也刚被剃须刀刮破了。但这又有什么?几乎所有在弗兰克·马丁中心的人脸上都有疤痕。这是常有的事。蒂尼挤进来,坐在长桌头上,开始讲他某一次酒瘾发作的事。桌边的人都笑起来,一边大口吞着鸡蛋,一边摇着头。蒂尼还想说什么,咧嘴笑了笑,又朝桌四周扫视一眼看是否引起了共鸣。当然了,我们都曾做过这么可恶、这么疯癫的事,所以我们就都大笑起来。蒂尼的盘子里是炒鸡蛋,还有些饼干和蜂蜜。我也坐在桌边,不过并不饿。我眼前放着杯咖啡。突然,蒂尼不见了。他刚还坐在椅子里,哗啦一声就摔了下去。他躺在地上,双眼紧闭,双脚嗵嗵地磕打着地板。人们惊呼弗兰克·马丁。他恰好就在那儿。几个小伙子俯身到蒂尼的身边。有一个人将手指塞进蒂尼的嘴巴,想抓住他的舌头。弗兰克·马丁大叫:“所有人都靠后站!”我发现那时候,我们一群人全都朝蒂尼探着身子,都那么看着他,无法把视线移开。“让他透透气!”弗兰克·马丁说。接着,他跑进办公室,叫了救护车。

今天蒂尼又在这儿了。我是说他又活过来了。今天早晨,弗兰克·马丁开旅行车去医院接的他。蒂尼回来得晚了,没能吃上鸡蛋,但他还是端了杯咖啡走进餐室,仍旧坐在桌边。厨房里有人给他烤了面包片,但蒂尼没吃。他只是捧着咖啡坐在那儿,眼睛盯着杯里面。隔一会儿,他就将杯子在眼前挪一挪。

我很想问问他,那事发生之前,他有没有感到什么征兆。我想知道,他是否有心跳间歇,或者心跳过速。他的眼皮痉挛了吗?但我不会问什么的。况且他似乎也根本不想谈这件事。但发生在蒂尼身上的事是我永远忘不了的。老蒂尼平躺在地上,踢腾着他的脚后跟。因此,每次这种突如其来的事情在什么地方发生,我都倒吸口气,等着看我自己躺在地上,向上翻眼皮,任某个人的手指塞进我的嘴巴。

J.P.坐在前廊他的椅子里,两只手一直放在膝上。我抽着烟,用一只旧煤桶当烟灰缸。我听着J。P.随意地聊着。那会儿是上午十一点——离午饭还有一个半小时。我们俩都不饿。但我们还是盼着能进屋,坐到餐桌旁。没准儿我们一会儿会饿的。

J.P.到底在讲什么?他讲他十二岁时,在他生长的那个农庄附近,他曾掉进过一口井里。幸运的是,那是口枯井。“没准倒是不幸呢,”他说,环顾一下四周,摇了摇头。他讲到那天他在井里呆到傍晚,他爸爸才用绳子把他拽上去。J.P.在井下尿了裤子。他在井里还受了各种各样的惊吓,大叫救命,然后就是等待,然后又大叫一通。还没喊完,他的嗓子就喊哑了。但他告诉我,井底的经历给他留下了永不磨灭的印象。他曾坐在那儿,抬头观望井口。一直往上看,他能看见井口处的一圈蓝天。隔一会儿,会有一片白云飘过去。又有一群鸟飞了过去,J. P. 觉得,它们翅膀的振动引发了一阵奇异的骚乱。他还听见了其它的声音。他在井里听见他头上有细微的瑟瑟声,他担心会有什么东西掉下来落到他的头发里。他想到了虫子。他听见大风从井口刮过,这声音也让他印象深刻。总之,在那口井底下,他生活的一切对他而言都迥然不同了。但是最终什么都没掉下来,那一圈蓝天也没被什么东西关上。后来他爸爸就带着绳子来了,没过多久,J.P.又回到了他一直居住的那个世界。

“说下去,J.P.。后来呢?”我问。

他十八九岁的时候,中学毕了业,但没什么他愿意干一辈子的事情。有一天下午,他穿过城去会一位朋友。这位朋友住的房子带个壁炉。J.P.和他的朋友坐着喝啤酒聊天。他们听了几张唱片。这时门铃响了。朋友去开门。一位年轻的烟囱清扫女工提着工具站在门口。她戴了一顶高顶丝质礼帽,那样子让J.P.惊奇不已。她对J.P. 的朋友说,她约好了到这儿来清扫壁炉的。那位朋友躬躬身请她进来。年轻女人并不理会他。她在炉床上铺了一块毯子,摆放上她的工具。她穿着黑裤子、黑衬衣、黑鞋、黑袜子。当然,这时候,她已经把帽子摘了。J. P.说他盯着她看都快看傻了。她干着活儿,打扫烟囱,J.P.和他朋友听着唱片,喝着啤酒。但他们都看着她,看她干的活儿。J.P.和朋友还不时互相看看,咧嘴笑笑,要不就眨眨眼睛。当年轻女人的上半身埋进烟囱里的时候,他们的眉毛都挑了起来。她长得也还不错,J.P.说。

她干完活儿,把工具又包进那块毯子。她从J.P.朋友的手里接过一张支票,那是他父母预先写好准备付给她的。然后她问那位朋友想不想吻吻她。“据说这能带来好运气,”她说。这句话一下子把J.P.给打动了。那位朋友转转眼珠。又做了些怪模样。而后,他吻了她的脸颊,脸可能都红了。就在这时,J.P.做出了一个决定。他放下啤酒,从沙发上站起身。那年轻女人正要出门,他朝她走了过去。

“我也可以吗?”J.P.对她说。

她打量着他。J.P.说,他都能感觉到心在咚咚地跳。后来他知道,这位年轻女人名叫罗克茜。

“当然,”罗克茜说,“怎么不可以?我得过一些额外的吻。”她在他的唇上好好吻了一下,然后转身离开。

也就在一眨眼的工夫里,J.P.跟着她来到了前廊上。他为她打开纱门,随她走下楼梯,走到车道上,她的密封式小卡车就停在那儿。这事儿他控制不了。世上任何其它事都无足轻重。他知道他碰上了一个能让他双腿发抖的人了。他能感觉到她的吻还在他唇上灼烧,等等。J.P.还不能理出头绪,他的心乱了,思绪万千。

他为她打开密封小卡车的后门,帮她把东西放了进去。“谢谢,”她对他说。这时他终于开了口——他希望能再见到她。她愿意什么时候和他去看场电影吗?他还发现了他愿意一辈子从事的工作。他想干她这一行。他要当一名烟囱清扫工。但那时他没对她说。

J.P.说,她把两只手搭在屁股上上下打量他。然后她从卡车前座上找出了一张名片。她交给了他。她说,“今晚十点以后拨这个号码。我们可以聊聊。现在我得走了。”她戴上了高顶帽,又摘了下来。她又看了看J.P.。她一定很喜欢她所看到的,因为这一次她笑了。他告诉她,她嘴角有一小块黑。她随后坐进卡车,嘟嘟嘟摁了摁喇叭,开走了。

“后来呢?”我说,“别停在这儿啊,J.P.。”

我很感兴趣。不过,即使他接下去是讲他怎么会有一天决定去玩扔马蹄铁的游戏,我也会听下去的。

昨天晚上下了雨。这会儿云在山谷中堆起来,衬着背后的山势。J.P.清了清嗓子,凝望着山坡和云。他揪揪下巴,然后接着刚才的话头讲了下去。

罗克茜开始与他外出约会。他逐渐说服了她,让他跟着她一起干活儿。但罗克茜正与她父亲和哥哥搭伙干呢,他们的工作量也很合适。他们不需要人手了。况且,这个名叫J.P.的小伙子是谁?J.P. 什么?留神,他们提醒她。

因此,J.P.就和她一块儿看了几部电影。跳了几场舞。但他们的求爱期主要还是在他们一起打扫烟囱中度过的。J.P.说,不知不觉地,他们就在谈婚论嫁了。不久,他们就办了,他们结了婚。J.P.的新岳丈把他当成纯粹的合伙人接纳了他。罗克茜有了孩子。她不再当烟囱清扫工了。无论如何,她不再干那活儿了。不久,她又生了个孩子。J. P. 那时二十五六岁。他买了房子。他说他生活得很幸福。“我那时对一切都十分满意,”他说,“我有了我想要的一切。我有了我爱的老婆、孩子,我做着我愿意一辈子都做的事。”但不知怎么搞的——谁知道我们怎么就做了这事?——他开始酗酒了。他喝了很长一段时间啤酒,而且只喝啤酒。无论什么样的啤酒——这无关紧要。他说他能一天喝二十四小时的啤酒。晚上看电视的时候也喝。当然,他偶尔也沾点儿烈性的。但只是在他们进城的时候——这不是常事——要不就是家里来了客人。后来,他也不明白为什么,就把啤酒换成了杜松子酒。吃完晚饭,坐到电视机前,他喝的杜松子酒越来越多。他手中总端着杯杜松子酒。他说,他真的很喜欢那味道。下班以后,他开始在途中逗留,喝些酒,回家以后还接着喝。后来,他开始不吃晚饭了。晚饭时,他根本不露面,要不就露一下面,却什么都不想吃。他已经在酒馆里吃了一肚子点心。有时,他进了门,毫无缘由地把午饭桶从起居室这头扔到那头。罗克茜一冲他喊,他就转身又出了门。他把他的饮酒时间提前到了午后,这个时候他本应该还在上班。他告诉我,他后来上午也要喝几杯了。刷牙前也得喝上一口。然后再喝咖啡。他上班时,午饭桶里总要带一暖瓶伏特加。

J.P.不说话了,他沉默着。后来怎么了?我还听着呢。听他讲讲起码能让我放松。让我从我的境遇中摆脱出来。过了片刻,我说,“怎么啦?接着说啊,J.P.。”他揪着下巴。但很快,他就又开始讲起来。

J.P.和罗克茜开始真发生争斗了。我是说真的动手。J.P.说,有一次,她一拳打到他脸上,打断了他的鼻骨。“看这儿,”他说,“就这儿。”他让我看他鼻梁上的一道印。“鼻骨断了。”他随后也回敬了她,把她的肩膀扭脱了臼。还有一次,他打豁了她的嘴唇。他们当着孩子的面大打出手。情况越来越糟。但他还照旧酗酒。他戒不了。没什么能让他断了这毛病,即使罗克茜的父亲和哥哥吓唬他要把他揍扁。他们对罗克茜说,她应该带着孩子走。但罗克茜说这是她的事儿。是她把自己卷进去的,她就要解决这个问题。

此刻,J.P.又真的沉默了。他躬着肩缩在椅子里。他望着一辆车从我们眼前朝山那边开去。

我说,“我想听下面的事,J.P.。你最好接着讲讲吧。”

“我也不清楚了,”他说,耸耸肩。

“没关系的,”我说。我的意思是他讲讲没什么关系。“讲吧,J.P.。”

J.P.说,她想出的一个试图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找了个男朋友。J.P. 不知道她怎么还会有时间照管家和孩子。

我望着他,有些吃惊。他是个成人了。“如果你想那么做,”我说,“你就会有时间的。你总能挤出时间的。”

J.P.摇摇头。“也许是这样的吧,”他说。

总之,他发现了这件事——发现了罗克茜的男朋友——他发了疯。他把罗克茜的结婚戒指从她手上掳下来,又用金属刀把戒指一割几段。好,真了不起。他们来来回回打了几个回合。第二天早晨,他在上班的路上,因为酒后开车被拘留了。他的汽车驾驶证被没收了。他再也不能开着卡车外出干活儿了。他说,另外,一星期以前,他还从房顶上摔下来过,摔断了大拇指。他说,什么时候摔断脖子只是个时间问题。

他现在进了弗兰克·马丁戒酒中心,要戒酒,还要考虑如何让他的生活回到正轨上去。他到这儿来不是被迫的,和我一样。我们没被锁起来。我们随时都可以离开。但他们建议我们最少呆上一星期,两星期或一个月,用他们的话说是他们的“强烈建议”。

我刚才说过,这是我第二次进弗兰克·马丁中心了。我正要填一张预付一周疗程的支票时,弗兰克·马丁说:“节假日总是很糟。这次你是不是应该考虑多住些日子。考虑住几个星期。你能住几个星期吗?总之,想想看。你不必马上就做决定,”他说。他在支票上摁了手印,我签了我的名字。然后我送我的女朋友到前门,说了再见。“再见,”她说,趔趔趄趄走出门楣,走到走廊上。那时已是大下午了。天正下着雨。我离开门走到窗户前,拉开窗帘,目送她驾车离去。她开的是我的车。她醉了。但我也醉了,我无能为力。我找到一张靠近暖气炉的大椅子坐下。看电视的几个小伙子抬眼望了望,随即就又转过头去专注于他们正看的节目。我坐在那儿,偶尔抬起头看看屏幕上发生的事情。

傍晚的时候,前门砰地开了,J.P.被两名大汉架了进来一一后来我知道那是他岳丈和内兄。他们拖着J.P.穿过房间。那位老点的给他登了记,然后递给弗兰克·马丁一张支票。这两位伙计又帮着J·P.上了楼。我猜他们是把他弄上了床。过了不久,老头和小伙子就走下楼,朝前门走去。他们好像恨不得立刻离开这里,连做做样子也不肯,就像是急不可待地要摆脱这一切。我不是指责他们。见鬼,不是。我不知道如果我是他们我会怎么做。

过了一天半,J.P.和我在前廊上遇见。我们握了握手,谈论了一会儿天气。J.P.有了抖的毛病。我们坐下,把双脚架放到栏杆上。我们朝后靠在椅子里,就好像我们只是出来放松放松,就好像我们准备聊聊我们的捕鸟猎犬。就是在这个时候,J.P.讲起了他的故事。

外面很冷,但还不至于冷得不行。天有些阴。弗兰克·马丁走出来抽完他的雪茄。他穿了件毛衣,扣子全系着。弗兰克·马丁又矮又结实。他有一头灰色鬈发,脑袋很小。他的脑袋简直太小了,几乎撑不住整个身体。弗兰克·马丁把雪茄放进嘴里,两只胳膊交叉着抱在胸前站在那儿。他用嘴巴转着雪茄,望着远处的山谷。他站在那儿像名职业拳手,似乎成竹在胸。

J.P.又沉寂下来。我是说,他的呼吸几乎都停止了。我把烟扔进煤桶,仔细瞧了瞧J.P.,他又往椅子里面陷了陷。还竖起了衣领。见鬼,这是怎么了?我大惑不解。弗兰克·马丁放下胳膊,吸了一口烟。他让烟雾从嘴里喷出来。然后他对着山峦翘了翘下巴,说道:“杰克·伦敦曾在山谷的那一面有一大块地。就是你们正望着的那座青山的后面。但是酒精要了他的命。把这当成你们的教训吧。他比我们任何人都出色。但他也没能对付得了酒这东西。”弗兰克·马丁看了看他那段抽剩的雪茄。烟已经熄灭了。他把它扔进了煤桶。“你们如果想在这儿读点儿什么,就读他那本《荒野的呼唤》。我说的这本书你们知道吗?如果你们想读,屋里就有。讲的是这么一种动物,一半是狗,一半是狼。这本书是最好的训诫,”他说,然后猛地把裤子往上提了提,把毛衣往下掖了掖。“我进去了,”他说,“午饭见。”

“他一在边儿上,我就觉着自己像个害虫,”J.P.说,“他让我觉着自己像个害虫。”J.P.摇摇头。然后他说,“杰克·伦敦。多棒的名字!我希望我也能给自己起这么个名字,换掉别人给我的这个。”

我第一次来这儿,是我妻子把我带来的。那会儿我们还在一起,还试图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她把我带到这儿,呆了一两个小时,私下里和弗兰克·马丁谈了话。然后她走了。第二天上午,弗兰克·马丁把我叫到一边儿说,“我们可以帮助你,如果你想要别人帮助,也想听我们的话。”但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能帮助我。有一半的我需要帮助。但还有另一半。

这次呢,是我的女友开车送我来的。她开的是我的车。她冒着暴雨把我们开到这儿。一路上我们喝着香槟。她把车停在车道上时,我们两人都醉了。她想把我搁下,掉转头,再开回家。她还有事情要做。她必须做的一件事就是第二天上班。她是个秘书。她在一家电子器件公司有一份不错的差事。她还有那么个青春期的多嘴儿子。我让她在城里先找个住处过夜,然后再开车回家。我不知道她是否找到了住处。自打那天她把我领上前门的台阶,领我走进弗兰克·马丁的办公室,说了声“猜猜是谁来了”之后,我就再没见到她。

但我并不生她的气。首先,我老婆叫我走之后,她说我可以和她一起住时,她并不知道她让自己卷进的这件事是什么。我觉得对不起她。我觉得对不起她的原因是,圣诞前一天,她的巴氏试验结果出来了,消息不令人愉快。她还得再去看医生,而且必须尽快。这种消息足以成为我们俩开始酗酒的原因。因此我们所做的就是让自己一醉方休。圣诞那天,我们还醉醺醺的。她不想做饭,我们只好到外面饭馆去吃。我们俩和她那个多嘴的毛头儿子都打开了一些礼物,然后就去了她公寓附近的那个牛排馆。我不饿,要了份汤和一个热面包。我就着汤喝了一瓶葡萄酒。她也喝了一些。然后我们就开始喝上了“红玛丽混合酒”。后来几天我也什么都没吃,只吃了些咸豆。但我喝了好多波旁威士忌。而后我对她说,“心肝儿,我想我最好收拾行李吧。我最好还是回弗兰克·马丁那儿去。”

她试图对她儿子解释,说她要离开一阵,他只能自己弄饭吃了。但我们刚要出门,那个多嘴的孩子就冲我们尖叫起来。他大叫道:“你们这些该死的东西!我希望你们永远别回来。我希望你们把自己弄死算啦!”能想象这么个孩子吗!

我们出城之前,我让她在外卖酒店前停了停,我买了瓶香槟。我们又在另一个地方站了一下,买了塑料酒杯。然后又买了一桶炸鸡。我们冒着滂沱暴雨,一边喝着酒,一边听音乐,朝弗兰克.马丁戒酒中心驶去。她开着车。我负责收音机和斟酒。我们想弄成个小宴会。但我们也很伤心。虽然买了这些炸鸡,却一块也没吃。

我想她一定已经顺利地回到了家。如果她没有,我想我会听到点儿什么的。但她还没给我打电话,我也没给她打。没准这会儿她自己也有了什么消息。也许,她也还什么都没听说。没准这一切都是个错误。没准是别的什么人的试验结果。但她拿着我的车,她房里还有我的东西。我知道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在这儿,他们叮叮当当摇那种老式的农场铁铃叫人去吃饭。J.P.和我从椅子上站起来,走进屋。反正走廊上也已经太冷,呆不住了。我们说话时都能看见嘴里呼出来的气。

除夕的早上,我试着给我妻子打了个电话。没人接。算了吧。但就说不算了,我又能怎么样呢?几星期前,我们最后一次通电话,我们都冲着对方大喊大叫。我给她起了几个绰号。“脑子有病!”她说,把电话扣回了原处。

但我现在想和她谈谈。我的那些东西,总得做个处理吧。我还有东西在她那里。

这儿有个小伙子经常旅行。他去欧洲和其它地方。他反正是这么说的。有业务,他说。他还说他已经控制了酗酒,他根本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呆在弗兰克·马丁这里。但他不记得是怎么进来的了。他觉得这很可笑,他笑他的记性。“谁都可能有记忆中断的时候,”他说。“这证明不了任何问题。”他不是个酒鬼——他这么对我们说,我们都听着。“这可是个严重的指控,”他说,“那么说能毁了一个好人的前程。”他说,如果他坚持只喝威士忌加水,没加冰块,他就决不会出现记忆中断的。都是他们放在你杯里的冰造成的。“你在埃及认识谁?”他问我。“我在那儿可有几个人物能用用。”

除夕的晚饭,弗兰克·马丁准备了牛排和烤土豆。我的胃口又恢复了,吃光了盘子里的东西,还能再吃一点儿。我瞧瞧蒂尼的盘子。见鬼,他几乎什么也没碰。他的牛排还端坐在那儿。蒂尼已不再是那个老蒂尼了。这可怜的家伙原来还打算今晚在家过呢。他原来打算穿上睡衣和拖鞋,握着老婆的手坐在电视机前。现在他害怕离开这儿。我能理解。一次心脏病发作就意味着你得准备有第二次。他一直静静地呆着,不跟人交谈。我问他我能不能吃他那块牛排,他就把盘子推给了我。

有些人还没睡,围坐在电视机前,看着时代广场,这时弗兰克·马丁走了进来,给我们看他的蛋糕。他端着它绕了一圈,拿给每个人过一眼。我知道那不是他做的。那不过是面包房的蛋糕。但它总还是蛋糕啊。是个白白的大蛋糕。上面还写着一行粉字。它说:新年快乐——一年一度。

“我根本不要他妈的什么蛋糕,”那位常去欧洲和其它地方的小伙子说道。“香槟在哪儿?”他说完又笑起来。

我们都走进餐室。弗兰克·马丁切着蛋糕。我坐在J.P.的旁边。他吃了两块,喝了一听司乐。我只吃了一块,另一块用餐巾纸包了起来,留着过会儿再吃。

J.P.点上一支烟——他的手现在不抖了——他告诉我他妻子早上会来,新年的头一天。

“这太棒了,”我说。我点点头。我舔去手指上的糖霜。“这是好消息,J.P.。”

“我到时给你介绍,”他说。

“我等着,”我说。

我们道了晚安。我们互祝了新年快乐。我用餐巾纸擦了擦手指。我们握了握手。

我走到电话旁,投进一毛钱硬币,给我妻子挂了个由她付费的电话。但这次还是没人接。我想给我的女朋友打,正拨着号码时,又发现我其实并不想同她说什么。她可能正在家里看着我正看的电视节日。总之,我不想同她说什么。我希望她没事。但如果她真有什么事,我也不想知道。

我靠坐在身后的阶梯上,将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没准今天下午,我会再给妻子打个电话的。然后再打电话看看我的女友怎么样了。但我不想让她那个多嘴儿子听电话。如果我打了,我希望他正好出去了,随便做什么他在家不做的事。我试图回忆我是否看过杰克·伦敦的什么书。我想不起来了。但我上中学时,曾读过他的一篇短篇小说,题目叫《生火》。那里面的小伙子在育空冻僵了。想想看——如果他不能生起火来,他真就可能冻死。有了火,他就可以烤干袜子,烤干其它东西,还能暖和他自己。

他生着了火,但又出了意外。一团雪块正好掉在火上。火灭了。那时,天越来越冷。夜色降临了。

我从口袋里拿了些零钱出来。我要先给妻子打。如果她在,我就祝她新年快乐。但也仅此而已。我不会生出什么事端。我不会抬高嗓门。即使她挑起什么事,我也不会。她会问我从哪儿打的电话,我也只能告诉她。我不会表什么新年决心。这没什么玩笑好开。我跟她通完话,就给我的女友挂电话。也没准我会先给她打。我只是希望我别在电话上碰到她那个孩子。“你好,心肝儿,”她一来接我就这么说。“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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