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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个“地气”,耕笔不缀

2017-10-17  本文已影响207人  三儿王屿
“薄暮时分,我敞开胸怀赞美,歌唱孤身独处的自在,以及庭院里一小片潘帕斯草原的多彩。”  ——博尔赫斯
农妇的田野  王屿|摄

我喜欢傍晚。因为能有一两个小时独处时间。孩子们会和父亲呆在一块看新闻、做晚餐。我呢,可以挖地除草、换花盆浇水,或者读诗写字。充分享受安静思考的好时机。

天气预报说半岛今夜有雨,晚饭前我得把最后一块荒地翻好,并好好锄上一遍。这场雨后,土加好底肥捂一阵子,就可以埋上大蒜、种上各类蔬菜了。

我蹲在地上,拿手抠出草根,筛掉土块里的石头。夕阳温柔地洒在我脸上,群鸟从我头顶飞过,它们穿越田野,最后消失在山顶那层灰色薄雾里。我站起身来,再次抡锄头到半空,将它嵌入硬土里,听锄尖金属和土块镪镪地撞出能量。土尘冒出来,裹了我一身。表面上,我和大地很亲密。

而实际呢,我的灵魂已经跃进最近所写的小说情节。其实也不能算正儿八经的小说。我只是将自己和身边人的故事,用小说的模式写了出来。里面有我和主角都熟悉的山川大海,山谷农田,以及橄榄树、夹竹桃和软木橡树。我试图用文字把它们画出来,蒙上一层接近艺术的光彩。

小说里的每处地点,每种植物,我都熟悉无比。我知道哪里的夹竹桃最粉,哪棵软木橡木年纪最大,也知道在哪能捡最好的牛粪做地肥。

可写作方面我却似乎有点儿“洁癖”:我不愿流水账似的记录我和周围的故事。兴许是看多了西方小说,非得给笔下文字灌上“大背景小细节”,我才觉身心酸爽。写不出来时,我就啥也不写。

“你写杂文其实很好看呐!”

“王老板,别那么阳春白雪嘛,写点别的。”

“山谷里的仙女当久了,出来接接地气嘛。”

“喂,等很久了,再不更你就没朋友了喂。”

常听到简友们用心良苦的呼唤,他们希望看到我写更多,这是好事。写得很烂的话,大概不会有人这么说。

可我常会问自己。

为什么写小说?

这是无解的,解释不清。似乎是陷入场没得由来的恋爱。每个坑我都掉得很爽,自信可以写上个十来万字。可另一方面,也深知小说情人不好伺候。光是发酵个前奏,少则几天,多则半年。我写不快,也没存稿。如果是天天三个主题一起窜写,估计早晚窜成神经病。

谁说不是呢。某天田里捡肥料时,因为构思一个情节,我竟在牛粪无意识抠了半天,直到旁边牛不忍地“哞”地提醒我。还好戴了手套,才不至于做“粪里挖大坑”的傻事。

只挖坑不填?

这有点违背自然。父亲曾经教过我,插秧后的每颗禾,都不是用来给牛糟蹋的。禾必老老实实晒太阳吸养分,直到长出金灿灿的稻穗才不枉此生。可貌似他也说了,吃多少米种多少稻。既然多种了,只得好好放田里养着。不给牛啃,不拔苗助长,自然长到秋收为止。

可以日更吗?

喔,好像也不大现实。毕竟我要管孩子、做家务、挣零花钱和泼粪种地呢!剩下来那点时间,还得做点别的。上了年纪,要保养要塑身。晚上敷完面膜,还得做点陶冶情操的事情。不不不!别想歪了,我是说床头柜上那一摞子书呢。

读书和写作有关系吗?

以前从没正儿八经地想过这个问题,直到最近和一位已更百万字的简书作者聊天。

“老王,你为什么读书?”

“身体需要。”

“妈呀,你太变态了。”

“这...不和喝水似的,身体总需要哇。”

他竟无言以对。接着我的好奇心也上来了。

“你为什么读书?”

“我喜欢思考书里那些文字。没事的时候,我就一个人思考。甚至以前从北方骑自行车骑到云南,来回六千来公里我都在思考。”

“...... ”

轮到我无言以对。这样的汉子,身材一定很好吧!

抱着对美的追求,我后来读了他许多文章。除了美妙的语言,也看得出来,很多主题是他读书过后的奇思妙想。他的文章如书卷般赏心悦目,又自带一种多彩厚实的底色。想来和阅读、阅历、字数都有关系。他简书上也不日更,但我知道他不写的时候,就在构思怎么写,或研究银河系内的所有灵魂的撞击。

于是独处时,我也慢慢思考上了自己读过的书。比方肯福莱特作为一个写悬疑的,为什么床戏写得如此动人?为什么洛尔卡的诗歌可以这么水灵? 夏目漱石的《心》为何可以全篇就只在写“心”...... 似乎每一本书,都有各种各样可以思考的点。这些点就在那里,随时等着我来串联。我写下的文字,或多或少已经无意识地和那些密密麻麻的点相连了。当然,我的文字还需要进步。

而写是最直接的改进方式。不需做到日更,也不需像我一直来的状态:将自己置于一种“发酵期”就不写的状态。

一把锄头,如果磨得蹭亮藏在角落生了锈,久了不下地,会使不上劲儿。久了不写字,出来的文字也会毫无力气,需要写上好长时间来暖场。这样的状态,我那宝贵的独处时间通常一晃而过。

尘土味在下坠,夜雨即将来临。

近晚饭时间,我将已和上牛粪的松土耙平。脚下这块地,种上菜以前,需要翻晒和施肥。我选择施农家肥,是因为想养一亩好土。同理,我看什么书,也是想养类似的字。养了土不种菜便少了意义。而我读书思考的散碎感悟,何不拿来磨磨笔尖?譬如今天读的博尔赫斯的诗歌,不正是引发我锄地写文的色彩?

写小说需要不定期构思时间,但简友们说的也很有道理:我可以“接地气”地写写周围的小事。随笔系列不算挖坑,只是拿我的日常,来养养写作那把“小锄头”而已。我要通过写,来歌唱它的闪亮,赞美它的功能。

愿农妇从此耕笔不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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