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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趁早(一)

2016-12-19  本文已影响0人  猫九先生
初恋趁早(一)
百度百科曰:小明是人物的代称,因这个名字天生有冷笑话的气质,又在学校时以说冷笑话出名,因此成为很多笑话中的主角名字,常出现于小学初中作文、英语、数学题、物理题、化学题和笑话中。
他不辞辛苦的活跃在各种应用题、作文中,是小学课本甚至是题海中当之无愧的头号男主角。且常常与小芳,小强等人物合作学习,他活跃的在数学题中跳来跳去,欺负我们广大学生,并且名字广用 ,叫什么什么明的人好可怜的说!

青梅篇


现实是,几乎每个女孩子小时候都会遇见个小明 。而她遇见的这个小明,不是活跃在数学题中的小明,而是小学一年级的同桌。

小学一年级,圆脑袋,大眼睛的小明成为她的同桌,小明不是上课和老师抬杠的那个小明,也不是活跃在教科书上的应用题例句里的那个传奇人物。而是遇见时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呆萌呆萌的小明。那一年,她6岁,他7岁。

男生这种生物很奇怪,因为从小学,就开始横行霸道,到处欺负女生,还会引以为荣,一年级还算一副老实乖巧的模样,只是偶尔切切同桌的橡皮,下课了还会一起玩游戏,放学一起做作业,一起玩耍。二年级过后,本性显现,开始拉帮结派,会嘲笑她感冒后吸在鼻子里的鼻涕水,会藏她的课本,会在老师提问她她回答不上沉默时躲在桌旁哈哈大笑,会在放学路上欺负她,会拿虫子吓唬她,却从不给她嘲笑的机会,因为,小明是聪明蛋呀,老师提问回答准确无误,数学试卷上都是满分,家里贴满了三好学生的奖状,二年级就授予了代表荣誉的红领巾,成为一名光荣的共青团员接班人。嗯,对,小学时的小明在她眼中始终是邪恶的小明,成功的骗到了老师的信任。因为,他放学路上欺负她,不再放学后给她补习功课,还会嫌她笨,还不给她抄数学作业!小学六年级,她和小明都转去同一所学校,小明因为成绩优异,去了火箭班,而她因为成绩一般般,留在了原来的快班,终于,摆脱小明的阴影。可同时,失去了儿时的伙伴,周围全是不认识的陌生人。这时才察觉到原来小学对小小的她来说这么大,大到,一个学校,不同班级,却没有遇到。操场上早操没有,食堂里也遇不到,放学各自回宿舍也遇不到,放假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再也没有一起做作业的时光,六年级,是一个人的六年级,一个人孤零零的六年级。

中学时,巧的是,他们同一所中学,甚至又在同一个班级,她看着一年二班的新生录取名单,心里乐开了花,她知道,她为了和他同一所中学,每天多努力的学习。报名第一天,他看到她在人群中费力的整理课桌,走过来笑到,哎,你也在这个班呀,我的座位在那边,要不要我帮你?

她看到他毫不费力的将她的课桌搬到他旁边,帮她把厚厚一摞新书搬到课桌上时,不自觉地扬起了嘴角。嗨,小明,你好像变了,不再是从前的捣蛋鬼了么。她心底想着。开学第一节课是开班会,小明由于录取成绩突出被选为班长。作为班长,理所当然的那天被一群同学给包围,有女生借笔记的,有男生拉着去打球的,有句话怎么说来这,简直是来者不拒!而且,根本不是想象的那样,依旧会嘲笑自己数!学!作!业!不过态度有所改变的是,每次嘲笑完她之后见她生气便会耍宝一样的在稿纸上画上各种各样的搞笑图案,看了啼笑皆非,久而久之,这就成为他俩的小秘密了。

不过小明是典型的理科上的学霸,文科上的学渣,语文作文字数永远达不到八百,英语阅读理解错的一沓糊涂,所以,还是偶尔也会被她抓住小辫子小尾巴,还击一把。初二时,她去理发店剪了个齐刘海,由于以前都是扎的马尾辫,第二天早上起来齐刘海就纷纷上扬,怎么梳都梳不顺,早自习用手遮着刘海跑进教室,坐下之后,他看到忍不住笑趴在桌子上的模样现在她还记忆犹新。初中三年就这样匆匆而过。临近中考,大家纷纷都在传同学录,她也买了一本,全班42个人,每个人都传着写了,收回整本同学录,翻到他时,留言只有四个字:努力加油!

优录考试也随之而来,班里学习氛围一下子紧张起来,下课铃声响了,也不会像从前一样往走廊操场上跑,大家都在为中考做准备。优录考试前天,班主任刘老师鼓励说她文科不错可以试试。第二天,大家坐上了去市里的大巴上。考试结束后的两个星期,班主任一一通知,不出意外,他被市里最好的高中录取,马上就要提前进入高中学习。走的那天,他在她稿纸上画了一只微笑的猪,旁边有两个字:加油!她知道,她一定会努力考入那所高中。

临近中考前,班主任突然把她叫出去跟她说,她被另一所高中录取,因为她语文试卷上的作文,学校破格录取的。张老师看出了她眼里的拒绝,只是对她说,今年分数线上涨,你的理科成绩会严重影响拉低整个成绩,有可能最后结果是这个高中也进不了。她知道,张老师说的并不是吓唬她,这个高中仅次于他所在的那个高中,以她的理科成绩,很有可能进不了,所以,衡量再三,她也在中考之前步入高中生活。只是高中,不会再出现他的身影,不会有人催着她做作业,不会有人在她稿纸上画小人,画猪头。

这个高中生活,同桌换了又换,班级分了又分,同学们聚聚散散,能在高中三年分到一个班的也算是缘分了。据说,这样是为了让同学们把心思都花在学习上,拒绝早恋。也是为了学校录取率更高,让同学们在激烈的竞争中不断进取。她每天认真学习,认真写日记。和同学一起吃饭,一起自习,高二就这样转眼就要过去了。

一个夏日晌午,午睡过后,班级同学议论纷纷,说2班转入一位新同学。理科成绩超级变态好,就语文作文不行,听说偏科的离谱,上语文课经常把篮球杂志夹在课本中,本人长得高高的,很会打篮球。她想,2班是理科班,理科班本就怪才多,再多一个也不足为怪吧。

这天,学校组织全校大扫除,她和同学被分配到教学楼外打扫过道,远远的,她就看到教学楼旁边的篮球场上一群男生打球的身影,其中,他也在。她拿着扫帚,脑袋有点发晕,不自觉的走进去看,不顾旁边同学的叫唤。果然是他,两年没见,他变高了,也变瘦了,小时候脸上的婴儿肥早已褪去,已变成女生心中阳光男孩的模样。她就站在篮球场边上,良久,冲去小卖部买了一瓶农夫山泉,在他中场休息时,递给他,他接过水,拍拍她的头,笑到,谢啦。又见面了。那一刻,她的心底好像有颗埋了好久的种子突然发芽长大,长出嫩绿的叶子,并开出一朵朵洁白的小花。又见面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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