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第一次写写划划

2018-01-17  本文已影响0人  heyHellen
记第一次写写划划

    最近喜欢上一个男孩儿,应该也不是说最近,具体算算应该是一七年十月十四号第一次见到他,远远的看到他就喜欢上了吧。那时候不知道他是谁,也没想过以后的生活会有交集,可是缘分呢就偏偏这么奇妙,十一月十八号我又见到他了,而且还知道了他竟然是我的同事,当时不知道多开心呢。他皮肤很好,不笑也很迷人。

    现在相互之间有多了一些了解,其实我每天都想跟他聊天,找他讲话,可是他好像并不喜欢理我,很多时候我发了消息他都好久不回,有时候甚至第二天才回复,我又害怕每天都给他发那么多消息他会厌烦,所以每天都是把握着那几句可以讲话的空间,又想含蓄又想让他知道我很想他,很想了解他,很想进入他的生活。他总是说他好忙好忙,我也不知道他在忙什么。我见过他认真工作时的样子,很迷人。

    我们在一个单位上班,但是几乎都碰不到面,寥寥可数,每次碰到他,想跟他多讲几句话,但我都会觉得好紧张,脸会红,话到嘴边又觉得只要看到他就好了。他笑起来的样子很迷人。

    今天又碰到他,同事给了我别人的喜糖,我想给他,揣在兜里,捏在手里,始终没敢给出去,怕他觉得我给他丢面子。同事开他的玩笑,他无可奈何的样子很迷人。

    想起来四五年前也这么纯粹地喜欢过一个男孩儿,后来在一起,后来又分开,有一次在路上迎面碰到,非常清楚的记得那是早上去上第一节课的时间,我啃着馒头,拿着书,我看到他,就那么一瞬间,完全不矫情地说,当时我感觉吃到嘴里的馒头没有味道,真的如同嚼蜡,更夸张的是我突然觉得眼睛看不见东西,双腿也不听使唤走不动了,完全诠释了“麻木”的感觉,这个状态大约持续了二十到三十秒,回过神来,我好想哭,但我没有,我还是上课去了。

    我只是没想多这么多年之后还能遇到一个人让我有这么冲动的喜欢。可以说是纯纯的喜欢,没有其他杂念。如今理解了那句“喜欢是勇敢,爱是想触碰又收回了手”,我觉得我很勇敢,对自己喜欢的东西,喜欢的人,就要去追,就像我告诉他的,我当然非常希望能跟你有一个好的结果,但如果没有也没关系,我喜欢你,我追求你,我让你看到我的努力,你依然没办法喜欢我,那我还是很高兴认识你。

    但我私心还是想跟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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