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一堑长一智(拿注销书)
2020-06-18 本文已影响0人
王琴wq70
三年前,给孩子办了一个公司。前段时间,把这个公司给注销了,没想到手续是非常麻烦的。先是去税务局取消、再去银行、最后去工商。在工商局那里要有45天的公示时间。昨天终于把上面的全部程序跑完了,我接到工商局电话:让会计本人拿身份证去23号窗口去拿注销通知书。由于下雨,我对工作人员说:“是否可以别人代拿”,那人斩钉截铁地否定了。说“必须是本人,还要拿身份证”。今天一大早,让会计去了,没想到竟然让别人黑捎走了。唉,白跑一趟!工作人员真是:说话不算数。可见:别人说的话也不能全听!
真是吃一堑长一智,下回别那么认真了,先拿试试再说,不行的话,再让本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