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周的宗教思想发展——天神与天子的出现与演变
宗教的思想和形式与人类社会自身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原始氏族社会,人们普遍还处在百神混杂的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之中,所以在夏以前,中国没有出现可以统摄百神的至上神。
当夏启建立了第一个家天下的王朝后,夏人的宗教领域里也出现了一个百神之长——天。最初,“天”只是自然崇拜的一个对象,但后来被赋予至高无上的神性,尊为天神。在夏人的观念里,天是宇宙的最高统治者,可以对人事进行赏罚,如夏禹讨伐有扈氏就认为是“天用剿绝其命”,自己乃“共行天之罚也”。
商代夏而起,在殷人的观念里,夏人的至高神——天,一变而为“帝”或“上帝”。《尚书·汤誓》记载商汤伐夏桀时说:“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即殷人把茫茫的宇宙之神称为“上帝”。
在殷商的甲骨文里,有很多“帝”字,经过甲骨文和金文学家的考释,认为上帝的“帝”当为花蒂的“蒂”。“蒂”表示花的基座,即“帝”的本义表示万物起源的根本和原始。由此可知殷人的“帝”与夏人的“天”,虽名称不同,但实质相同,都是指浩瀚无边、包养万物的至上神。
后来随着商王权力的加强,殷人的“上帝”从独来独往的自然神向兼管天地人事的神转变,并出现了帝廷的观念,即认为殷人的先王是帝廷的宾客。在武丁之后,商王在直系祖先的庙号前加“帝”字,称为“帝某”,自祖庚、祖甲之后遂形成定制,殷王也自称“帝(嫡)子”。
周人继商而起,也继承了殷人对上帝的信仰,更加发展了本民族“天”的观念。周初之时,周人的铭文里还有“上帝”、 “皇上帝”、“皇天上帝”、“皇天王”、“天”等混用的现象,到了后来就用“天”来指代保有万物、具有最高权威的至上神。由众神之主的“上帝”到具有最高权威的“天”,是一个质的转变。
因为在殷人那里,上帝不过是能够命令风、雷、雨、电等其他众神的至高神,但仍然混杂在混沌的自然神之中;然而周人的“天”不仅包含日月星辰,能够指挥风雨雷电,还能暗中指挥自然及社会一切事物的运转,已经由感性的自然神上升为具有理性的至上神。这样的“天”是具有理性意志的,而这种意志的表现就是“天命”。天命的思想始见于西周,如《尚书·大诰》说:“其有能格知天命,天命不僭”。
“天”是世间万物之源,能够包涵万物,派生万物,因而人类的王就是天的元子——嫡长子,所以周王自称为“天子”。既然在人间的天子要奉行天命,那么天就有权利改变不称职的天子。所以周公在《尚书·召诰》里感叹:“呜呼!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天命能够转移,能够改立元子,能够革殷商之命,这是周人在思想领域的创新。在殷商,殷王相信“生而有命在天”,没有人可以改变,所以纣王自喻为日,比喻他的统治像太阳一样永不陨落。但是大邑商还是被小国周革除了王命,这又如何解释呢?所以周人在灭商之后,首先需要在思想领域解决这个继统的问题,于是提出了“天命靡常”的观念。
但是,靡常的天命以什么为转移的依据呢?周初统治者在总结夏、商亡国的教训之后,形成了“以德配天”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