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氏春秋

鲁春秋之一:卿制及军制 —— 4.1 回顾鲁成公在位初年的“军行

2024-04-13  本文已影响0人  有殷天乙汤孙师虎父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文责自负。   文/有殷天乙汤孙师虎父


    前文2.1“切入点”之中已经说明了成公二年的“卿序”,不过我们再进一步关注一下成公元年以来的右、左两军。

鲁成公元年(前590)

    首先,如前文介绍的宣公十八年(前591)齐、鲁间紧张局势下,鲁国曾试图寻求楚国保护,不过楚国以庄王刚刚去世为理由拒绝。事实上这绝非真相,因为一年以后即便刚刚即位的共王年幼无法出战,楚令尹子重仍动员了重兵发起“阳桥之役”(前589)侵卫、鲁声援齐国,因此楚国显然另有考虑。鲁国在成公元年其实就已经知道了楚国的真实态度:

    ……闻齐将出楚师,夏,盟于赤棘……(左传.成公元年)

    就是说在晋、楚争霸的大背景下,楚国别无选择,只能支持有实力在东方牵制晋国的齐国,假使楚庄王在世也必定如此。因此鲁国派出大司马臧孙许到赤棘与晋国结盟,重新约定了鲁国作为晋国仆从国的义务,包括派兵协助晋国作战的数量以及每年的贡赋等等。

    同时,继宣公十五年(前594)“初税亩”以来,此年又“以齐难故”而“作丘甲”。此所谓“丘甲”按照公开资料的说法,就是过去通常按照“一甸”为单位征收军赋和动员兵甲,而“一甸”(每甸对应六十四井)等于“四丘”(每丘对应十六井);现在将征收单位由“甸”进一步细化为更小的“丘”,以达到增加财赋和兵甲的小国。

    此变革的根源在于每“一井”除了理论上耕种的九百亩土地以外,还可能在领主保护下私自开发了若干“隙地”,实际产出远远大于实际征收的计算基数。此变化的历史背景在于:鲁国不断兼并周边邾、莒、根牟等小邦的领土多数属于山东丘陵地带,从地形来看极为破碎,因此很难真正全部按照“井田制”进行划分,而领主在实际的生产中可能发动隶农不断开发零碎的边缘地块,积累到了每一“丘”的总额外收益就相当可观了。所以作“丘甲”的目的在于把这部分额外收益也作为征收军赋的基数,尽量挖掘动员上限和经济潜力。

    由于按照“丘”征收比按“甸”征收的基层单位扩大为四倍,所以有的文献将此理解为“一丘要比一甸的赋税总量加重了四倍”,这是不准确的。应该理解为:除了按照规则应该征收的军赋之外,额外征收此前不计入税赋计算基数的部分增加到了四倍。此举固然侵占了大小领主的相当一部分额外利益,但是在齐国大军压境下,此也将从根本上保护鲁国贵族集团的整体利益。当然作为交换条件,这部分额外耕作的土地以及依附于领主的劳动力也得到了合法化。

    当这一年(前590)冬季农闲时候,获悉齐国入侵的具体时间安排后,大司马臧孙许积极备战,包括收缴应收的赋税、修补城池和准备防守器械等。此时鲁国虽然远非兵强马壮,但是也绝非软柿子一般。

鲁成公二年(前589)

    这一年的开始,齐侯亲帅主力攻入鲁国北境。由于之前已经加强了防御,所以给齐国造成了相当损失,此彻底激怒了齐顷公:

    ……二年春,齐侯伐我北鄙,围龙……齐侯亲鼓,士陵城,三日,取龙,遂南侵及巢丘……(左传.成公二年)

    此期间鲁国按照计划并不出兵迎战,而与鲁有长期盟约的卫国则主动出击侵齐以进行牵制:

    ……卫侯使孙良夫、石稷、宁相、向禽将侵齐……石成子曰:“师败矣……子以众退,我此乃止。”且告车来甚众。齐师乃止,次于鞫居……(左传.成公二年)

    即卫国的牵制遭到惨败,石稷(成子)甚至为了掩护孙桓子撤退而战死。以此为契机才有晋国以三军之半由郤克、士燮、栾书领军参战。“鞌之战”的大体局势参考下图:

“鞌之战”示意图

    按照图示,齐顷公亲帅大军从鲁中山脉汶水源头处形成的缺口攻入鲁国北境,在龙地遭到顽强抵抗,并攻克了龙,直至巢丘。由于卫国援鲁,齐侯通过之前早已陆续攻占的“汶阳之田”攻入卫国境内,在新筑击溃卫师,并深入卫地劫掠直至鞠居才停下。此后晋师陆续集结出动,等到渡过黄河进入卫国与卫、鲁、曹联军会师时已经是六月,齐师早已回防济水东岸。到了六月中旬诸侯联军攻入齐境,癸酉日发生决战,在当天就分出了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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