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之下,农村宅基地才能被收回?别蒙在鼓里!
在全国大力开展土地确权的背景之下,各地方确权完毕的农民朋友们又有多少几家欢乐几家愁呢?未确权或者马上确权的农民朋友们内心之中不确定性有多大?宅基地如何确权?房屋又该如何确权?农民朋友家里几处宅基地如何确权?多余的宅基地是否被收回呢?那么,在什么情况之下,农村宅基地才能被收回?渊博律师为农民朋友们捋一捋,别被蒙在鼓里咯。
一、常年未居住的宅基地
大多数体现在农民朋友生活条件好了,很多农民朋友选择在城里买房买车,也把户口转移到了城里,致使老家的宅基地房屋常年未居住荒芜,针对此种情况荒芜的宅基地被收回村里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二、多处宅基地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针对多处宅基地的农民朋友,被收回村集体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三、超面积的宅基地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依据各地方的标准,来确定各家各户宅基地面积的多少,超面积的部分村集体会收回。
四、非法的宅基地
因各种原因造成农民朋友随意占地建房,未经过乡镇一级别以上主管部门审批的非法占地建房,此种情况之下,村集体会收回。
五、城镇户口继承的宅基地
2008年1月1日《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因此依据《继承法》使用权是不得继承的,继承的是宅基地上房屋,房屋作为不动产是可以继承的,但是此种房屋不允许翻建和重建,假如房屋倒塌,宅基地会被村集体收回。
六、村里五保户遗留下的宅基地
依据《继承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五保户是没有法定继承人,其死亡后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自然消失,村集体可以收回。
七、征收方征收宅基地
因公共利益的需求,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通过征收方依法履行程序、手续、补偿合理的情况下,宅基地会被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