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啊人情,让人欢喜让人愁
唐佳和小米是熟人,虽然不在同一个部门,可是住在同一栋楼,进出打卡总会碰到算是点头之交。
有一天,唐佳到小米的办公室托她办一件事,这事儿找了一圈人都搞不定。后来事情因为小米顺利解决了,唐佳立即要付钱酬谢,小米嗔怪唐佳见外了。唐佳心里过意不去执意要谢,小米更加生气了,双方不欢而散。她们俩人私下在微信里都跟我说了这事儿,虽然是两人视角,可是版本一致。不是当事人,我也不好评价,可是这个事儿算是给我提了个醒,琢磨了老久。
现在社会,每桩人情之中,成分比例各不相同,要靠自己用心去揣摩和权衡。
所谓的回报,就是还人情,都面临价值数量和方式选择。以什么方式,还多少,怎样做才合乎人情法理,既对得起自己,也要对得起别人。
如果回报小于所欠人情,客观上就等于对方吃亏。也许在某些个案上可能无关紧要,但从规则角度来看,无法维系私人关系的总体利益平衡。
再说回报相等,如果回报数额刚好等于所欠人情,这在利益交换上可操作。可是真正的人情中包含感情成分,它不光是交易,还是人际关系的沟通和维系。回报刚好意味着暗示对方,你我只是利益关系,没有多余感情。这是对对方的伤害。
所以啊,还人情最保险的就是大于。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就是这个意思。
人情规矩还有一点,清盘忌讳。就是在人际交往过程中不能盘点,不能清算,不能当面提及对方的债务,损及别人的面子。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算那么清楚干嘛,咋俩谁跟谁啊?”
清算就是清盘了结,等于是变相了断。如果出现清算,那么人情后面承载的人际关系和情谊元素就没有依托。更多的时候,互欠人情体现的是一种共识,就是继续维系双方关系的意愿。它比谁到底谁欠谁,谁比谁欠更多更重要。不想破坏,就要避免清算,如果犯忌,就要尽快补救,否则最后的结局就是彻底绝交,老死不相往来。
你说唐佳给的酬谢要不要?要我说当然要,但是时间不对。
还人情,光讲究量不行,还得讲究时机,具体的说,就是要控制还人情的时间差。
还人情安排在自己欠人情之后,时间既不长也不短,要恰当维持赊账。并非不愿意偿还,而是刻意留下一段时间领受对方的盛意,确认对方情义,表明牢记恩惠。牢记比还帐更重要,还帐是诉诸利益平衡,牢记是人际关系的建立。人情维系难免拖拖拉拉,并非当事人无智慧,而是揣着明白当糊涂,谁欠谁不是一清二楚的吗?
还人情,一要早还,二不能立刻还,三不能拖久不还。
时过境迁,很多老规矩渐渐失传,如今人们即便愿意做人情,难免不伦不类,进退两难,不像做人情,倒像是做生意,有的是一锤子买卖,有的是长期互惠互利。唐佳和小米后续如何,我静悉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