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里爱情的模样情有过 爱不及短篇小说

我这个笨蛋就是你看幸福的眼光

2016-11-14  本文已影响465人  二月龙女
我有一个好喜欢的人

“和你在一起不用带脑子,真好。”

--01--

夏一寒是我的学长,是我陆筱雨做了蠢事之后,唯一一个肯为我兜着的男人,我喜欢他,不需要是爱情,因为爱情终会变得不那么喜欢,而喜欢,就是会越来越喜欢的那种,因为在靠近爱情的路上,他无需为我的真心买账,更不用为我的幸福买单,尽管后来我才知道,他很愿意这样做,甘心情愿,义无反顾。

我第一次给夏一寒惹麻烦,是一次植树活动。

系里安排了好多学姐学长和我们这些新生们,一起到外面去植树,大家坐着那辆很拉风的大巴,听说是建校时就有的专车了,年纪虽然大了些,但是让人有种别样的情怀。

颠簸了一个小时,才来到了目的地。老师们给大家分配好任务,大家便开始各自忙各自的。

那天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我第一次来到郊外植树,很激动。老师让我负责给大家扶着树苗,于是我就兢兢业业地在一个个刨好的树坑旁,亲手扶着一棵棵的树苗,看着他们笔直的自己站在了面前,心里莫名的喜悦。

男生们主要负责刨坑,各个累的满头大汗,极少数的男生在运送树苗。

我趁我们这组的男生休息的时候,自己操起家伙,想自己刨个坑,自己种一棵树。

“喂,你,就是喊你呢。”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怎么都没办法让小树站在坑里。就冲着途经我身边的夏一寒喊道。

“干嘛。”

“你过来帮我扶下这棵树苗。”

“你刨的太浅了,它站不稳的。”

“你知道什么,只管扶着就好。”

“看吧,我说了,你坑刨的太浅了。”

“你怎么松手了呢!跟坑没关系,你松手了,它能站稳才怪!。”我恨恨地嗔怪他。

“喂,你去哪儿?喂!”我冲着离开的夏一寒大喊大叫。

他走的太快了,我便抱着树苗就追他。这块地的土被松了好大一片,所以走起路来很费事,我一不小心就磕地上了,没想到摔倒的时候,额头扎在了树苗上,前额被划了好长的口子,就感觉有热乎乎的东西从我的鼻梁上流了下来,手蹭了一下,才知道是血,只是我晕血。

等醒过来,就已经躺在医院了。

“疼。”

“你是笨蛋吗?大家是出来植树的,不是来伺候你的。”

“我怎么了我,谁让你不好好给我扶着树苗就走掉了,我是追你才...”

“好了好了,你给我安静地待着!”

“我会不会毁容?”

“会!那也是你自找的!”

那次缝了三针,我为了遮盖住额头上的疤痕,刻意留了齐刘海,大家都夸我像个洋娃娃一样好看,只有夏一寒,他说我是在逃避,说我明明可以坦然的无视那个伤疤的,却偏要自己骗自己。

我不懂他为什么总是针对我,况且我觉得如果没有这道疤,我还不知道原来自己很适合有刘海的发型,尽管他总是种种看不上我,但是我知道,他挺待见我的,我就是知道。


--02--

那年大二的女子篮球联赛上,我是我们系篮球队的替补,都说了是替补,没有特殊情况,我是不用上场的。这是学姐告诉我的,说充其量我就是一摆设,我挺享受这份美差的。

那次比赛,我们系里的同学当然都赶来捧自家的场。

所以夏一寒肯定出现。

“会打篮球吗你?上场也是添乱去的!”

“要你管!”

明明我心情挺好的,可是被他这么一找茬,我反而有一种莫名的情绪,掺杂在我突然好想参赛的期待里。

“筱雨,一会儿换你上去,记得你负责那个短头发的5号。”

“哦。”

我一边热身,一边冲着场外的夏一寒得意的挑挑眉毛。

果然不出他所料,我一上场就着了对方的道,特别是我盯着的那个5号,人高马大的,我的确没有看住,反而被裁判两次警告。只是那个5号也太嚣张了,居然公然挑衅了。结果第三次我被警告的时候,我生气了,5号那娘蛋她小声骂我,我便公然先动了手。老娘还真不吃她这一套,所以那次原本是一个小小的口角事件,却致使两个系的队员大打出手,暂停比赛。

夏一寒第一时间就冲上了球场,在我跟别人厮打的时候,如果不是他及时制止,我估计就要被一个突然袭击我的女同学下了黑手。

“刚刚,谢了...”

“你傻啊你!那么多人动手,你拼个什么劲儿啊你!伤哪了?给我看看!”

这就是夏一寒,嘴巴很毒,心里却是暖和和的一个大男孩,我喜欢他,他不需要知道。


-03--

那次跟工商系的联谊晚会,大家都知道这是男生们搞出来的一场闹剧,不就是谁谁谁看上了我们系的谁谁谁,所以就假借这次联谊,好让那些居心叵测的贼人们,趁机博得美人芳心而已。哼,我是奔着吃喝玩乐去的,他们的那些男女情怀,我才不稀罕。

我发现手机上有21个未接电话的时候,已经距离第一个未接的时间过去了2个小时。

是夏一寒。

我们这里太吵了,都没有听到手机的响铃。

“你在哪!”

“干嘛?”

“你在哪?”

“干嘛!”

“我干你!这个答案你满意了吧?”

我听到夏一寒在那边发疯的话,语塞了。

于是我耷拉着脑袋滚回宿舍。结果在宿舍楼下,看到正蹲在花池边抽烟的夏一寒。

“你喝酒了?”

“要你管!”

“哦。”我撇撇嘴巴,突然觉得自己好不识趣,转身就踱向宿舍楼。

“陆筱雨!你是傻子吗?”

“我怎么了?是你说不要我管的,我回宿舍,总行了吧。”我怎么突然就委屈了呢。

“你过来!”夏一寒弹掉了手里的烟,冲着我嚷。

“我不!凭什么你让我过去,我就过去!我困了,我要回宿舍睡觉!再见!”

“你混蛋!”

对啊,他就是强吻了我,赚到了我的初吻。

明明只想着在心里喜欢他就好,可是他这个样子,我便开始期待,不再是一味的暗自喜欢他了。


--04--

“你是在跟我谈恋爱吗?”

“不行?”

“哦。”

我永远在他的面前,都好像是一个逆来顺受的小猫咪,可是我愿意这个样子,被他喜欢。因为我喜欢他,所以他对我的各种态度,我都喜欢。

就好像他没有跟我表白,我们就在一起了。

就好像我以为我们之间仅仅是欢喜冤家的遇见,我们居然习惯了彼此的霸道和温顺。

大学校园里的爱情,无非就是拉拉手亲亲嘴打打炮。但是我和夏一寒并没有急于沉迷在这些爱情的享受里。

我们都清楚,什么样的爱情都会淡的,什么样的心都会变的。我们也许太悲观了,所以做了最坏的打算,就是即使将来毕业了不在一起了,就算我们终将面临未知的各种荆棘阻碍,我们都不要恨对方,因为我们是因为爱开始的,就算有一天不爱了,至少不该成为仇人。

也许我们没有山盟海誓,我们没有给彼此任何承诺,但是我们都清楚的,因为我们是同一种人,过于理智,过于客观。

很多同学都是在N年后,才知道我们俩个在大学恋爱的事情。

隐恋,对啊,我们在玩隐恋,好变态的想法。

我忘记了为什么会这个样子,只记得我们当时就是心照不宣的这样子恋爱了。像玩地下恋情那样,除了出去约的时间,大部分时间里我们各自过各自的,学习啊吃饭啊逛街啊。彼此没有束缚,不给彼此压力。

久而久之,我只记得我在大学里喜欢过一个男同学,他叫夏一寒。

久而久之,我们之间爱的没有像大多数人那样疯狂,更没有像很多人那样撕心裂肺的痛啊伤啊。

久而久之,我们这样子喜欢了彼此好久的时间。

久而久之,我这个笨蛋终于到了谈婚论嫁的档期。

久而久之,那个叫夏一寒的男同学,告诉我,嫁给我吧,你这个笨蛋!

久而久之,我们已经把喜欢挂在嘴巴边上太久了,所以我们是时候该爱彼此了,我答应了那个人的求婚。

久而久之,我们的爱情变成了习惯,我告诉他,我们可能不那么爱彼此了,他说,傻瓜,我们喜欢彼此就够了。

为什么当初喜欢我?

因为你太笨了!

讨厌!

路筱雨,就算你是这个世界上最笨的笨蛋,也一定是我夏一寒最喜欢的姑娘。

这是夏一寒对我说过的最美丽的情话了,就像他说的,也许我这个笨蛋,正是他看幸福的眼光,只因为他喜欢,就是最好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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