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与你分享短篇小说

不晚

2016-04-13  本文已影响0人  槿弌

声明:本故事若有雷同,纯属虚构.

月升了.

还早.早到我不知写点儿什么.毕竟我可是孤独的背包侠,我去过很多地方.

<一>

我曾到过一个地儿,我喜欢那儿.

一望无垠的田野像极了草原,如果不是三眼望穿的话.无数的田埂交错纵横,瓜分这农家的疆土,稻草人的风格有异但大多还在老实巴交地恐吓盘旋的野鸟,享受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快意.一代又一代,直到哪一家小子有点"出息".头顶着大太阳,几乎是一片金色的海洋.南风吹过,波浪一阵一阵,沁人心脾的清香略带泥土腥味包容在大山的厚重气息里引人神往.

不远处就是绵延的青山.竹林深处一片绿,青山顶上不知名.雾未散尽,一粒粒小小玻璃球憩在叶尖,静静待哺.不一会儿,浓雾渐稀,胖小子们络绎不绝,客串起空降兵.荣归故里前,纷纷扭一扭腰:早上好!

山脚下,一排排的青砖瓦砾毫不对称,这就是村落了.山腰上一间破败的旧屋子,门前拴着一只狗.双眼微睁,痴痴地趴在地上,也不知道挂念着谁家的母狼.我问过它但貌似没有结果,因它不耐烦地嚎了几句外语.

夕阳无限好的时刻,天空慢腾腾地闪出一阵炊烟,落叶的灰烬上一滴露水,这一刻的我有些感伤.而藏身鸡笼里的大福终于被揪着耳朵撵回家,我竟感同身受.那晚,化悲痛为力量,我足足吃了四碗.用大福的话来说:俺阿嬷的鱼头汤泡饭,狗都打嗝嘞.

大福六岁,皮得很.我很讨厌他,就像他嫌弃我一样.他每天都央求我教他认字,像个跟屁虫.这大概是我讨厌他的原因,我想.但我答应了,很爽快的.他会写的第一个词是我的名字,这让我有扬眉吐气的感觉.然后我分别教他写了"大"和"福".但这让我微微不爽,因为他竟无师自通地写下了大福和槿弌,我排在后面.于是为了教他做人的道理,我绞尽脑汁自创了一首诗:桑藕浮碧池,筏客邀马则.爱慕耀待敌,欧侯礼谢特.

等不及大福参透人生感悟,我离开的消息就不胫而走了.那天阿嬷烧了鱼头汤为我践行,可惜我食欲不佳.收拾行李的间隙,大福偷偷塞给我一颗鸟蛋:槿弌,长大了我要去城里念书,你当我老师.那是大福第一次呼我全名.

归途时清算,落了两支笔,一封信.

后来我偏爱吃鱼.每次必点.

我喜欢那儿的山,喜欢那儿的水,喜欢那儿的人,来往过几次,一次比一次震撼.记忆里一星半点都是如此巧夺天工.

说来遗憾,我从未尝过那儿的雪.或者这么说:无巧不巧恰好路过那儿的大约在冬季的人恰好不是我.故而有幸尝到认真的雪的味道的人恰好不是我.幸是客观的.阿嬷恰好是幸的,大福恰好是幸的.我不知我幸不幸,但恰好我是孤独的.恰好是恰好,我是我.

<二>

而我恰好碰上一个朋友A.严谨来说,是前朋友.

恰好是一列欢快的老火车,唱着名叫轰隆的歌.

3月31日,晴.13车7号上铺.万幸我的行李不多.塞不满的包,一个鸟蛋.

饿了.下铺泡面.蛋.放?不放?正当我犹豫之际,对铺的青年大咧咧的下来:哥们儿,打哪儿来?

我机智且警惕:大哥,您从哪来?

A装逼:该走的地方.

我问:回哪?

A:远方.

A问:您呢?

我回:不知道.

A又问:去哪儿?

我:不知道.

这注定了我旅途的坎坷.只是因为在车厢里多看了A一眼.天知道我多么语无伦次,如果我没有,看到他无名指上的婚戒的话.严谨上说,看到他戴着婚戒的无名指的左手上的看起来很好喝的酒的话.

A瞅瞅我,低头瞧了眼,然后又打量我.一番挣扎,我猜的.因我看到A的眉头时而皱起时而更皱.行,相逢不如偶遇,今儿也算有缘,来两口?A客气道.

我欣然点头示意.讲真,我这人虽不嗜酒,但也沾点.这一刻起,我打心眼里把他当朋友了,讲真.

酒过三巡,菜…我这人嫉恶如仇,尤其对重庆鸡爪冒充潮州凤爪的现象,忒不地道,辣哭了.

A和我还是很聊得来的.从聊天中我得知,A是个摄影师,有个女儿.据他说,他的半辈子浪费在奔赴取景地的路上.照这么算,他也是背包客,跟我属一类人.

我发表了不同意见:我不觉得咱俩是同道中人,因为你手上戴着婚戒,而我没有.这是其一.

而且我也不是背包客,背包客都像好人.背包客,越行越客,这是槿弌的诅咒.人常说的孤独的背包客的孤独,我瞧都是表面装的.你说路上遇着个丁香般结着愁怨的姑娘,你喜欢她也欢喜,我看你孤独不?你再遇着个蜘蛛般结着丝网的姑娘,你喜欢她也欢喜,看你孤独不?你同时遇着这两个姑娘,你孤独不?A茫然摇着头.

这是其二.我是背包侠,不高冷,但孤独,浪迹天涯,侠行天下.所有的路途上的景,景中的人都是路过,避不过.顺其自然不是道理,刻意强求不是道理,顺心才是道理.你说对不?说完我才反应过来,我喝大了.我想此时A也清醒了.

只见A倏地站起来,一拍我肩膀,眼神咄咄逼人.酒壮怂人胆,我火气也上来了,睁大了眼睛怒视着他.几秒之后,A败.

A笑了:兄弟,我也要当背包侠.

我理直气壮:不行,你不满足三大条件.

A突然摘下婚戒,一把抓过我的手,攥我手上了.

我大喝道:你就算这样也不行!

A愣了愣,语气低沉:离了,半年前.

我感觉到A语气的凄凉,我甚至感同身受.突然有一种惊天阴谋被我戳破的罪恶感.

坚强点,背包侠.我顿了顿,接着道:咋离的?

A揉了揉眼睛,我赶紧抓过去一把纸.他摆摆手,接过纸擤了个鼻涕.我尴尬同时又一脸期待地看着.

好久,久到时间静止一样.A看似平复了情绪.一旁,我欲言又止.

A缓缓开口:工作忙,长时间不回家.终于忙完了,一回家床上躺俩人.

我脱口:不是还有你闺女呢嘛.

A的表情温柔了些,突又狰狞道:我恨不得杀了那个狗娘养的!姓王的,老子跟你没完.

嘭!我猛地一拍桌子,大义凛然:妈的,这种人禽兽不如,老子逮着他,非得让丫自罚三杯.

A:……

醒来的时候,我仍睡在铺上,对面的A也不见了踪影,仿佛我做了个挺一般的梦一样.

但我知道那绝不是梦.我不信累得跟狗一样到头来告诉我是个梦.

翻身下床,不,铺.餐桌上孤零零的伫立一个酒瓶,跟梦里的一样.惊喜至极,我要疯了.细看酒瓶下压着一张纸.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不是梦.拨开酒瓶,我发现我又错了.这是一张折叠过的纸.

小心翼翼地摊开:兄弟,我走了.戒指我也用不上,你要看得起就戴着.以后到北京,打哥哥电话.后会有期.署名:A.

这一刻,我有点儿感伤.这是真的.我很讨厌不辞而别,因为他这一走又不知需多少天我才能喝顿酒.妈蛋,这就是视力太好的弊处之一.当即我就把A踢出我的朋友名单,不够意思.因为我压根没有A的电话,也许他跟我提过但我没记住.总之,我俩断了联系.

我一直对此耿耿于怀.但这并不影响我认为A是幸福的.天知道修来上辈子的情人要多少运气.我为此还特意在心里从老王的祖上骂上去八代,以此来锻炼我的正义感.

有一天微博推荐新的好友.第一个就是大A.底下一行小字:通讯录好友背包侠.这是视力太好的弊处,之二.

后来我曾不止一次地想把友情的定义再扩大范围,好让A重新回到我的朋友之列.但种种因素导致我没有.我是个有原则的人.主要是因为我忘了打给A,也可能没去北京,找不到寒暄的借口.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后来我发现,我与A还是有本质上的不同的.我是个不计后果,想一出是一出的主儿.嗯,毕竟我是孤独的背包侠.而A只是个幸福的背包侠,非要加个前缀的话.

再后来,恰好谁的兜里恰好装了我的电话.恰好不是我.

<三>

终点到站信息播报的时候,我终于知道迷糊过头了.

我侥幸地想万一乘务大姐开了个愚人节玩笑呢.十分钟之后,事实证明这是个玩笑,天大的玩笑!站在Y城火车站的广场的门口的我就是个玩笑,就像穿过你的秀发的我的手一样玩笑,比记下当年的你的我还要玩笑.妈蛋!

时间一直朝前看,而我是个怀旧的人.所以,嗯,我找了比较旧的旅馆,坐落在Y城大的附近.放下行李,迅速冲完澡.我就要干一件天大的事-----吃饭.

出了门,沿着街往里深入.越走越觉得神奇,因为整条街只有两种店-----一个是旅馆,另一个是餐馆.各种小广告类的特色信息和招聘启事令我应接不暇,以至于差点忘了我是来吃饭的.敲敲脑袋,接着走.走着走着眼光大亮,漂亮的霓虹灯一闪一闪"秀色可餐馆".

于是施施然走进这家店.没有漂亮的迎宾甜美的欢迎光临,也没有端庄的服务员热情的先生您几位.不过我都习惯了,因为我不够钱给小费.唔,还好,我喜欢这名字.

点了单,坐在位子上干等的感觉不好受.甚至我曾一度怀疑饭店里的厨师都是比我还新的新手.好在,推门的吱呀声转移了我的饥饿感.我扭头去看,迎面走来一群女生.原谅我从小数学不好,懒得去数.一身牛仔扎个马尾倒退着走的姑娘成功吸引了我的注意.也许是她的特立独行,也许是她的发型,也许是她的背影,也许三者都有吧,我心想.

这让我想起一个人.小Z,我低声呢喃.说着还自嘲地摇了摇头.怎么可能呢,相隔十万八千里,孙悟空还要翻个筋斗呢.

早在A之前,我还有个朋友Z.一个自称心灵美的姑娘,但我纯粹认为那是装逼.所以我称呼她小Z.

初见到小Z的时候,小Z像个孩子.整天无忧无虑的,偶尔逛逛操场,偶尔逛逛商场,仿佛一辈子能做的事就是重复每一天.

据说小Z暗恋同班一个男生,我有意提起过一次.她的脸以我学不好的数学量级的恐怖速度整个的红彤彤起来.那是我至今见过最美的风景,吓得我一度不敢再找她.因我物理也不好.

记得小Z最喜欢的运动是倒着跑步.我陪她跑过一次,傍晚在她们学校的操场上.结果是我一个人回家了,嗯,背上是小Z.

但小Z是跑不死的小强.隔几天又去了.结果一如既往,小Z也一如既往.我忍不住问她为何死性不改.

帅哥,你的菜.

服务员上菜的动作打断了我的思绪,这让我很不爽,虽然他的话让我喜出望外.我当即心中默念了人生感悟诗,然后气呼呼地说:老板,来瓶二锅头!

这是一个不理智的决定.为了掩盖这个污点,我脑海里搜索出无数条理由.最终,我选了一条最恰当的:这权当为了庆祝重逢小Z.

我不知为何这次喝得如此快,也许是受了小Z背对着我的刺激吧,我想.

当我的眼睛不用透过窗外就能看见耀眼的星星时,我行动了.A留给我的婚戒我紧紧攥在手里,然后优雅地走到前桌.微微停顿,然后啪一下拍在桌子上.

小Z.我尽可能的略带深情的说道.

牛仔姑娘抬头看我.

她略带惊讶但还算稳重:你好,我是小C.

之后的事我已经没有印象了.我只知道再次醒来的时候,桌子上空无一物的干净.

我很讨厌这种干净,因为这预示着婚戒也没了.大概老板娘拿去抵押我的饭钱了吧,我想.直至走出门我也没好意思问,因为这婚戒并不属于我.也可能兜兜转转回到A手上呢,我又想.

慢慢悠悠走回旅馆,天已经全黑了,黑得吓人.

抹了把脸,倒头就睡.可能我也厌倦了自己随时随地天马行空的心想.这一觉,睡得香.

小Z说:我特喜欢夕阳.

我:我特讨厌夕阳.

小Z问:为什么?

我:每看到它我就想到你.

小Z笑了:我特喜欢夕阳,然后我倒着跑,感觉就像追回了时间.

我问:时间不是永恒流逝的吗?坐火箭才追得上呀.

小Z回一个白眼:傻子.说着已经跑开了.

我反击:你才是.

小Z笑得更凶了:傻子总说别人是傻子.

声音远远传来,到我跟前的时候,已经微不可闻.我噌的一个箭步加速就赶了上去,小Z跑得更快了,依然是倒着跑.

结果是,我又一个人回家了.为此我郁闷了整整一个晚上.

后来事实证明,小Z是傻子.

小Z也一语成箴.

       我可能不会穿越枪林弹雨去睡你,因我怕持枪者不长眼睛;我可能会把无数个黑夜摁进一个黎明,但我习惯睡到自然醒;我肯定穿越大半个中国去寻你,但需你在那里.

我有一个梦想.搁了四年,现在走到了原点,不信你看.

我愿意写,你愿意看.就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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