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见之欢(待续)(写于2014年6月)
他在看见她照片的第一眼,便喜欢上了她,照片中她站在阳光灿烂的草坪上,轻轻地绽放着嘴角,这笑容明亮而温暖,似初晨盛开的鲜艳花朵,在他心里,这样的笑容,仿佛寒冷冬日里的一抹朝阳,对他来说,是这样地充满着力量。
他试着点击她的头像,发了一个微笑的表情过去,没想到她很快便回复了他,他告诉她说他喜欢她的笑,言辞直白,毫不含糊。他对她说,你这样的外表,是我所钟情的类型,他说,你真美。你的笑让我感到很舒心。她第一次被人这样赞美,心头有丝丝蜜糖般的高兴,她回复了一个害羞的表情过去,并对他说,谢谢你,但外表并不能够代表什么,不是么。他说,是的,既然如此,我可否慢慢地解读你,解读你除外表以外的其它东西。
没有任何多余的追问。甚至没有认识前应有的客套。就这样,因为一个温暖的笑容和一句充满探求意味的话语,他突然走进了她的生活。
彼时他刚刚结束人生最残酷的一个夏天,高考完过后,一个人来到这座沿海城市里打工,租了一间狭小闷热的房子,试着过一个人的独立生活。他在附近找了一家公司,一间专销国外的塑料制品厂,十分的劳累,一天工作十三个小时,又是在流水线上,并且休息时间极短,中午他就在厂里的食堂吃饭,然后随便在车间里找个空位躺在地上便睡去,或许是因为太累的缘故吧,他觉得就躺在地上睡也是这样的舒服,夏天的沿海城市,常常是趋近四十度的高温,他总是热得睡不下,却又总在睡下不久就被刺耳的响铃惊醒,虽然很痛苦,但和学校的作息规律相差不大,尚可习惯,夜晚十点半下班,和高中下晚自习时间一样。每天晚上回到住处,早已觉得疲惫不堪,但还得冲凉,洗衣,做饭给自己吃。没有电视看,没有人说话。他想,这就是他执意想要体验的,所谓的生存的不易。他也这才真正地知道,生存,确实不易。
而他每晚最轻松的时刻,便是和她说话,谈论各种话题,她说她也和他一样,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里求生,同样是一个人住,只是工作比较轻松,并不觉得太累,他问她,那你可会感到孤独。她说,一个人生活,孤独在所难免,但慢慢的便会习惯,习惯了这样的沉寂和落寞。只是有些时候会在深夜里无法入眠,会忽然觉得自己被抛入黑暗和寂寞,感到寒冷至极,无所依傍,觉得自己甚是可怜。他说我能够理解,一个女子为生存而忍受孤单,总是让人觉得心疼不已。如果你缺少一个倾诉的人,你可以找我,我愿给你带来些许陪伴和温暖,他对她说。
时间在忙碌中过得很快,在期待里却尤其漫长,他每天早晨边骑自行车边吃早餐,迎着第一缕晨光去上班,然后一直到晚上赶着最后一盏霓虹下班,他觉得这一个月的生活如同游鱼在海底穿梭,没有一点波澜涟漪,只是一味地前进,劳碌疲倦,全然忙得忘记了时间。他又很期待,期待着大学,期待着和她相见,如此时间又仿佛显得太慢。
那个周末他没有上班,一个人跑去电影院看电影,午夜稀落的影院里寥寥几人,多是些情侣,他坐在中间的座位上,等待着一场感动的上演,电影的名字叫《假装情侣》,黄渤和江一燕的离谱爱情,是他喜欢的那种浪漫式的剧情,爆笑元素中却暗含着阵阵心酸,江一燕对黄渤说:我只是想玩一个假装情侣的游戏 ——“不要难受的开始,不要痛苦的结束,只要恋爱中最美好的那部分”。纵然说好是一场游戏,但往往就有人把它当真,不是当真,而是不受自控地陷入。江一燕毫不在意的感情游戏,黄渤却几乎为此殉情,在她绝尘而去的大雨中拼命追逐,为寻她而差点冻死在雪山上,只是幸好,感情的产生还能够得以依靠一种叫做感动的东西促成。终于,上天不负有心人,黄渤感动了她。
电影落幕,他听到外面下起了滂沱的大雨,他想等雨停,于是在楼下的麦当劳里点了一杯咖啡和一份薯条,从落地玻窗内观看大雨中霓虹闪耀的夜色,以及大街上冒雨穿行的人群。歆享这个陌生都市里的夜火阑珊与声色犬马。静待雨停,但是过了许久雨仍旧在下,他觉得不能再等了,便冒着大雨一路狂奔回家,一个人在午夜阒静的街道上冒雨穿行,像极了电影中的黄渤,但黄渤在雨中追逐的是爱情,而他只是落荒而逃,他这样想着,便觉得雨水打在身上尤为冰冷。
回到住处已满身湿透疲倦不堪,他脱下淋湿的衣服打算睡下,因明天还得早早起来去上班,可午夜却总难眠,辗转良久仍无睡意,常常在这种孤独至极的时刻,他会找她聊很多话,他告诉她,今晚他看了一部电影,叫做《假装情侣》,很有意思,女主角告诉过男主角这只是一场游戏,但男主最后还是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甚至险些为她殉情。他说,反正我们现在都如此孤独,不如我们也试试,假装成彼此的情侣,看看谁先认真,也好给彼此带来些许爱的暖意,她说没问题啊,玩就玩,但先说好,一定要像真的一样投入。他说,我一定像真的一样投入。说完,他便叫她亲爱的,她回了一个害羞的表情。
那段时间,在一个人生活的的沉寂时光里,他们成为了彼此最贴心的陪伴,虽然实际上他们此刻正相隔千里,但这每日温情柔软的关怀的传达,却又真真切切地让人觉得抚慰。他们常常共同忆起曾经的校园时光来,他们曾同在一片绿茵下走过最纯真又最残酷的高中三年,却不曾相识。她看见她写的关于这段年华的长长的文字,婉转深情,至为动人,深感他曾经的年少多情,她说,你的故事真是美好。他却对她说,还有很多美好的故事其实还未曾来得及一一实现,若你愿意,让我们一起去完成这些未曾实现的美好可好。待到一切完满后,我便把它们写成一段缠绵往事,载入记忆的书签,用以缅怀终生。她说那是当然。他窃喜。
他每晚给她唱情歌,他关心着她每一刻的心情,她不开心时,他说只恨此刻不能马上飞到你身边紧紧抱住你,她开心时,他说现在我真想骑车载着你去郊外呼吸早晨的清新空气。他们每天的生活其实劳累庸碌得寡淡无味,只有透过这一块小小的屏幕,他们的喜怒哀乐才表现得像个小孩。他们极少谈论梦想和未来,更少谈到彼此的过去,她说,过去的一切都不能代表现在,我们都不是当初的我们,我们都在蜕变成长,开始成熟。过去所犯下的错,或许只是为了更好地迎接当下,不管是生活,还是爱情。当然,有时她也会告诉他,她曾经爱过怎样的人,经历过怎样的美好时光,后来又怎样悲伤地破碎分离。她对他说,我是受过重伤的人,我现在只是有些惧怕爱情,我不想再爱上任何人,因为我怕一旦爱上就会陷得太深。他说既然爱,就要狠狠爱,因为若爱得潦草,便等同于在一开始时便在放弃。她说,只是为爱而生的女子,注定要深情至死,她们从不知何为爱得潦草,爱上一个人,然后每一刻都灌注深情,是她们的本性。他说,我就是这般体恤女人的深情,才频频落入悲哀的境地。
她回答他说,若我爱你,便不会让你再次落入悲哀的境地。他为这句话而感激涕零。
七月流火,他总算结束了劳累的暑假工。回到家里,开始准备上大学的事宜。通知书寄达,他考上了本地的一所二流大学,离家并不远,他在网上查了有关学校所在的城市的概况,似乎充满了艺术气息,好像是某个知名画家的出生地,整个城市都以此为荣,他从小就喜欢美术,心想能够在这样的城市耳濡目染到浓厚的艺术熏陶,也算是幸事一件,于是,半个月后,他便踏上这个城市的列车,开始了向往已久的大学生活。
然而一切并非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和富有情趣。这座城市也并非想象中那么生动热闹,反而到处是萧索荒凉,甚至没有他所在的小镇那么人烟阜盛。这倒也罢,反正他也并非真正喜欢热闹的人,在他的世界里,热闹也可安静也可,终归都是孤独的享受。
大学第一学期过得很快,时间常常在不知不觉中便悄然流逝,他曾想过要在大学实现很多愿望,但仅仅才过半学期,便已经放弃了好多。譬如学习钢琴,譬如写一本小说,譬如组一个乐队,再譬如精于他所喜爱的美术和街舞。当然他也曾努力过,买过电子琴,画过一些素描,参加了街舞社,加入文笔协会。但是那又如何,业余爱好终归是业余爱好。专业知识就已经够他花时间琢磨了。他只觉得时间不够用,但又不知自己到底是否善用了时间,只觉日子过得浑噩无度却又无力挣扎。他想,这便是所谓的大学吧,一边困乏地耗费着青春,一边努力地寻找着出路。
十月,他给她写了一封信,或许也可以称作是一封表达爱意的情书,字里行间溢满温情的笔墨。他告诉她,这是他第一次主动给别人写信,他说,有些话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只有白纸黑字才可以承载其重量,信中他对她实述了自己曾经的感情,他坦言自己曾是个浮躁而充满妄念的人,在感情上希求得过多以至沦陷在自我所设定的爱情城堡里进退唯谷。最后的几场告别都落得不欢而散。孤独下来后才开始自我反省。意识到以往的冲动和无知。辜负了自己也辜负了他人。但是,他说,现在我早已不是曾经那个燥烈的少年,不懂得花时间去等待,如今遇见你,我总算看到自己坚持的过程,这场寂静过后如期而来的缘分。我会渐渐学着珍惜。他说,希望这一次,我们能够获得一次过程上的完满。不再存留遗憾。写罢他将信投进邮箱,等待她的答复。
然而像是上天故意给他的考验,他给她的信经过一波三折历经整整一个月才抵达她手中,第一次寄过去被退回来,第二次又被退了回来,原来他第一次写信前两次竟都把收寄地址位置写反了,于是两次都重新回到自己手中。但即使如此他还是连续跑去邮局寄了三次,幸而第三次终于成功抵达她手中。为此他还在扉页里写到:“泛笔催到春曦,三遣青书竟未寄,缱绻幽意,点点蘸墨为君拟”的落达字句,只为表达其一心等待的挚诚。
很快就入冬了,气温骤降,他的生活除了上课,便是一个人瑟缩着从图书馆到宿舍之间来回,似乎这日子比这冷冬还要令人感到窒息。他这样平静地过着,等待着她的回信。但一个多月过去了,她却始终没有给他回应。她只是在电话里告诉她很羡慕他的文采,能够用文字淋漓地表达出内心的感情。他说,相比于语言或者文字,我更愿意用实际的关怀来表达情意。
他这样说着,她便突然来到了他身旁。
是在一个微雨茫茫的寒冬之日,天阴如死,他正懒懒地缩在被窝里,打算睡到自然醒,并想着又将度过一个无聊的下午和晚上。却忽然接到她电话,她告诉他,此刻她正在他的学校里乱逛,这么冷的天在外面等着他,身体已经开始发抖了,问他是否要出来见她。她曾经说过或许某天她会突然出现在他面前给他一个惊喜,他以为她只是说笑,他觉得应该是自己某天去找她而不是她来找他,但她却真的兑现了曾经给他说过的话。他感到莫大的暖意从胸中涌出。她确实给了他一个惊喜。
原来那天是他二十一岁的生日,她是特意来为他庆祝的。而他早已忘了此事,或者说他并不在乎自己的生日。
他们在学校的钢琴楼下见到了彼此,伴随悠悠琴声,她看见他向她走来,和照片上一样,她见到他,露出温暖而明亮的笑容,如同初晨盛开的鲜艳花朵一样的温暖笑容。令他在如此寒冷的冬日里倍感阵阵暖意。彼此寒暄几句过后,他便为她撑开伞,他知道她是个性情冷清的女子,不善言词,他便找着话题,一路断续地谈笑着,直到霓虹渐次亮起,他们才找到一家餐厅坐下,她说,今天既是你生日,我便得为你庆贺,说着她便叫服务员点了一瓶红酒,为他满杯,她举起酒杯,对他说,祝你生日快乐,二十一岁,愿你从此过得幸福。他说,它日无多,情分不容久置,此刻有你,便已是最大的幸福。她听后淡笑不言。只是再次举杯相饮。
那夜他们一直续杯共饮,说着漫无边际的话题,他竟发现,她虽然早已离开了学校,做着极为乏味的工作,却仍旧这般地富有情致,并未因生活的困倦而将自己打入乏味一族,她一个人生活,闲暇之时喜欢看些闲书,种些花花草草,在此之前她曾给他发过她养的曼珠沙华的照片,她说,这是一种充满故事的花,它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彼岸花,因为它同别的花不一样,开花时没有叶子,花落后才见叶,花和叶的永不相见,就像命中注定错过的缘分。这种花真的很美,无与伦比的残艳与荼毒般的唯美,它好象活的一样,有着热烈而灿烂的血红花瓣,但同昙花一样,却都是不曾受到祝福的花。正如某些感情,尽管也很美,却不受世人祝福。
他说,有些感情如同有些人,天生有着残缺和破碎的黑暗质地,与俗世的欢腾无法真正地融合,它们生来孤独,但却极尽缠绵热烈,它们的美,并不明朗饱满,但那仍旧是美。
她说,是的,希望这样的人都能够被世界温柔相待,能够被懂得的人所珍惜。也希望这样的感情能够不被世人所鄙弃。
说罢他们相视一笑,碰了最后一杯剩下的酒。
走出餐厅时已是夜色酽酽,街上霓虹渐灭,刺骨冷风却是一刻不肯停歇,两人醉意微浓,在空旷的路灯下紧紧相拥,只是这样闭着眼睛抱成一团,静默不语,似乎这样便能够用这微薄的体温抵挡冷冷夜的寒气。良久了她才说,今日见你,我们从虚拟缠绵到真实相拥,一切自然而然,并无半点生疏尴尬,所以我觉得我们应当是可以彼此依存的。我也由此更加相信你的感情并非游戏。这封信,其实已经写好并存放了很久,只是我从未给别人写过信,所以生怕寄丢,因此决定亲手给你,希望你谅解。所有无法直言的更多话语都在信中。希望你能懂得。说着她把一个蓝色信封递给他。然后揽了一辆出租便匿于夜色之中。
那一次相见过后,她们再未见面,恍然间几个月过去,又是一年的三月初春,阳光渐暖,经过一冬的沉眠,万物再次恢复勃勃生机,他在学校的生活并未有多大的变化,除了上课,便是在图书馆一本接一本地看书,他始终是个独行的人,即使努力投入周遭的热闹氛围,仍旧无法真正融入,有时他会骑车去很远的地方,或者一个人沿着城市的江岸漫无目的地徒步,这学期,他每个周末都会来一次短途旅行,骑自行车去周边的城市,有时是与室友一起,有时是一个人,一学期下来,周围临近的城市都被他去过了,有的甚至去过几次,他由此而爱上了骑行,每个周末筹划着骑行去哪个城市并为此准备是他最期待的事情,而这一路的欢歌与美景,也是让人感到最快乐自由的事情。他常常想着,何时他能前往她的城市。
他所在的城市和她的城市相距五百公里,说远不远,说近似乎也不太近,这样的距离,似乎刚刚足够建立起一种持久有力的维系,咸而不苦的思念,以及对短暂相见的幽幽期盼,似乎更有益于稳固感情的保质期。但若换作从前,他却决然不会这么认为,或许是从小便缺乏安全感的缘故,他总觉得,只有握在手心的东西才是真实可靠的,爱情如是,如果没有真实的十指相扣和体肤温存,那么一切皆是虚幻,因此,一旦一样东西离他过远,他都会觉得不踏实,所以,他决定骑行去她的城市。 临行前,他查了天气预报,去超市买了些干粮,带上几件必要的衣物,然后等着第二天天刚亮,整个校园都还在寂静中酣眠的时候,他便背上简单的行装上路了。第一天天气较好,路途亦较为平坦,行程共两百公里,黄昏将尽时抵达途中的一个小镇,找到一个破旧的旅馆住下,浑身酸痛,腿脚疲软,整个人仿佛散架了似的,累得连饭都没来得及吃便沉沉睡去,第二天原本打算起早上路,却因为下起了大雨而停留到了中午,可是没等他骑出多远,雨又开始下起来,他从包里拿出雨衣穿上,但最终无论如何,全身也免不了湿透,汗水和雨水夹杂在一起,从眼角流下,一边要不停地揩拭眼睛里的咸湿雨水,一边又要不停地踩着脚踏板,爬坡的时候尤其艰难,还得提防前后弯道里突然驶来的客车,而那天他几乎一整天都在围着几十公里的盘山公路向上攀爬,七八个小时,几乎就全部用来爬了那座山,等到抵达山顶时,早已是日暮将尽,山下亮起灯火万家,他兴奋得一路俯冲下去,顾不上冷风吹在刚刚湿透的衣服上贴着肉皮的刺骨的冷,他只想赶紧找个地方住下,然后早点休息,明天争取在天黑前赶到她那儿。可是山下的灯火只是郊区的村庄里四处散落的稀落灯光,而他离市区至少还有十公里的距离,然而天早已黑,唯有点点星辰以及一轮昏暗残月隐隐闪现,只能凭借马路两边的白色斑马线努力分辨路线,而一旦前方有车辆驶来就必须停下等待,不然强烈的车灯灯光会使眼睛致盲而看不清道路。那样的话很容易骑出边界线而发生事故。
那天晚上那段路,是他骑行的过程中尤为深刻的一段,孤独,寒冷,饥饿,黑暗,危险,无尽的疲惫,以及不知何时才能抵达目的地的绝望。而每当精疲力尽快要坚持不下去的时候,竟每每都是她的容颜浮现在眼前,在他几乎快要因极度的饥饿和疲惫而恹恹欲昏时,他听见她对他说,再坚持坚持,我在前面等你,她说,我在等你。于是他再次有了力气继续前行。
最后他几乎是用尽最后一口气骑到市区,先找了一个饭馆饱餐一顿,然后随便找个旅馆躺下,一觉便睡到天明,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告诉她他的到来,他说,我是骑行来看你的,一来可以看看沿途的旖旎春光,二来感受一下这种难得的艰苦体验,磨砺一下自己的意志,三来,我想我需用尽力气找到你,才算印证了我何其爱你。她说,好,我懂你的意思,我等你。
暮色四合之际,他终于抵达她的住处,不过是一个陋巷口的一幢破旧民宅的五楼楼顶,她刚到楼下,便看见她那如初晨盛开的鲜艳花朵一样的笑脸向他迎来,她一边问他累不累一边帮他把车锁好然后扶着他颤颤巍巍爬上五楼,他浑身已近瘫痪,像个醉酒的人一样无力瘫坐在地,她说,你先休息一下,我去给你做点吃的,他疲惫地点点头,不一会儿,他便闻到食物的溽热香味从厨房散出,一下便恢复了精神, 他站在厨房门口看她给他做饭,看着她麻利地在锅碗之间捣罗,让他不禁萌生爱慕。她的身材极其的消瘦,仿佛荒凉湿地里一株随风倒伏的桅杆,脆弱地在他眼前招摇,却是这般地美。她是这般寂静而深沉的女子,或许对他人来说是这样地普通甚至沉闷乏味,但却是他所耽溺和钟情的类型,她具备他所迷恋的寂静属性,寂静中却有着不为人知的丰盛和热烈,她与那些外表扰嚷却毫无内里的女子相比,完全不可同日而语。而除了他之外,恐怕再无二人能够发现并欣赏她的美。这也许便是他们迅速相识并彼此坠入的原因,两个人携带着对方所需索的独特的美迎面相撞,犹如旷地上的孤独候鸟,相爱和依偎。是这样地自然而然。
他想,能在青春的尾巴上遇见她,真是上天给予的莫大恩赐。
他竟不自觉地笑了起来。
她听见他窣窣的笑声,回头看他在沉醉在自己的傻笑中,被他的傻样弄得忍俊不禁,他抽了两根筷子敲了敲他脑袋,问他笑什么啊笑得这么阴险,他说,见到你我开心啊,感觉太幸福了。她说你傻啊,你是饿傻了吧,快吃晚餐了,我给你煮了一碗豌豆面,趁热吃吧。她把一大碗热腾腾香喷喷的面端给他,上面浮着他熟悉的豌豆和肉沫,是家乡的味道。他尝了两口,味道并不比他吃过的所有面馆的差。在他们那个小县城里,豌豆面是出了名的好吃,也是他们那里最有名的特产,他没想到,她竟然能把他们的家乡的特色做得如此精湛,他几近对她生出几分崇拜之情。他问她还会什么,她说,会的可多了,你想知道,以后慢慢做给你吃啊。他欣喜地说好啊好啊,便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