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素养:客户找律师,究竟想要什么(三)
第三,要对手。
客户见律师,有时是想与律师讨论自己法律事务的每一个方案,每一个细节。这种讨论可能就是在争论和辩驳中完成的。律师在这里,不单单是一个法律实务专家,还充当了客户的辩论对手,帮助客户理清思路,促使客户下定决心,确定下步的工作方案。
一个客户有件事,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起诉对方,二是再跟对方谈谈。
起诉,怕与对方把关系搞僵了,还有许多需要与对方配合的事情就不好办了。不起诉,时间拖得有些长,谈判几次,对方不温不火,不阴不阳,就是不履行义务。两种情况,客户都已经考虑了不下百遍了,他来找律师出出主意。
你如果给他说,起诉。客户就把起诉的各种弊端大谈特谈,认为起诉存在问题。
如果你建议他再等一等,他又拿出一堆不能再等的理由。
你会不会觉得客户很难伺候?是不是觉得客户的事情很纠结?你是不是觉得这个客户也很纠结?你是不是觉得很难办?很抓狂?
其实,这并不是客户过来难为你,你与客户的交流也不是在做无用功。转换一下角度,从客户的角度看,这就很正常了。对方是客户的重要合作伙伴,甚至在客户经营困难的时候,对方还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双方有着较长的合作关系,一直以来配合得也挺不错,双方相互之间都没有什么大的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从去年以来,对方的经营状况发生了变化,对方引进了新股东,新旧股东的经营理念有不同。客户与对方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微妙,合作也越来越难。
如果客户直接与对方打官司,对方势必停止合作。客户对对方在产品销售上还存在依赖,寻找新的销售商尚需时日,即使找到新的销售商,新合作方的销售策略、销售稳定性等尚需磨合。
如果客户不采取法律措施,眼看着对方业绩逐步下滑,如果拖延下去,货款能否顺利收回都未可知。
在客户那里,起诉与协商,宛如基本持平的天平,有时这边高一点,有时那边高一点。两端虽然略有起伏,但起起伏伏之间,哪一端都没有绝对的优势,客户自己的游移不定的心,找不到停靠的港湾。
客户自己在斟酌这个事情的时候,完全是站在他的商务角度。尽管他也试图站在法律角度,但他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士,无法穷尽各种法律因素,无法将法律处理的各种方式分析得细致而充分。
所以,他来找律师。他知道,可能律师也无法帮他解决这个问题。但他需要就这个问题与律师进行讨论,进行辩论,看一看与律师的辩论,究竟他自己的理智会向天平的哪一头倾斜。
这时候的律师,需要的是了解客户这个事情的背景,多了解客户的隐忧,多了解客户的诉求,然后帮助客户分析每一种处理方案的利与弊。
这种情况下,律师多数是充当了客户的辩论对手。律师提出要立即诉讼,客户提出种种诉讼不利的理由。律师要针对客户的各种理由予以分析,客户会在这个过程中对律师的观点予以驳斥、争论。律师说,那就继续协商,客户又会就协商的种种不足与不利提出自己的观点。有时,客户会与律师争得面红耳赤,气氛激烈。
就是在这种一来一往的争辩中,客户从各个角度更清楚了自己所处的法律地位,更明了了每一种法律措施的利与弊,缓与急,说不定他自己就有了明确的思路,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了。
所以,对律师来说,你这时候就是要做好辩论的准备,把你的观点亮出来,把你的论据亮出来,充分释放你的逻辑思维能力,把客户的各种观点磨砺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让他在选择的时候,把各种因素都放到他做决定的天平上,消除各种盲点,充分打破信息的不对称,力争做出最适当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