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双标要求人
2022-11-16 本文已影响0人
十月芙蓉非芙蓉
今天,和一个还在急诊临床的同事聊天,她说起来自己值班时遇到欠费逃费的事,除了心里的郁闷,还有情绪上的委屈。
我知道,虽然现在这种概率已经很少发生,但是也难保证不会发生,这种相对着的冲突。其实,她的处境我是能感同身受的。回想当年曾经的工作场景,我以为会是划时代的告别,说实话难免不愿回首。
从实习期开始,似乎收费都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曾经在我实习的时候,医院有要求,科室出现逃费欠费,需要本部门医护人员负责催费,否则就扣科室、本人工资或奖金。记得,那时科室主任也是一筹莫展,不得不下夜班后还要陪着去上门要债。你说,这样哪还有心思坐诊治病救人。尤其是急诊科出现逃费的病患概率最大。如此规定,也是两难之举。
后来,说起来也执行了这么多年,国家卫健委和医院都有明确规定:遇到真正需要急救的患者,哪怕没有家属陪同 ,或者三无人员没有一分钱,接诊医生都会第一时间报告医院总值班,为其开通绿色通道。毕竟,治病救人、抢救生命永远都是第一位。同样适用于治病救人的是,救急不救贫。
若普通的没有生命危险的患者,到医院先交钱、后治病的流程其实也没错。去饭店吃饭、酒店住宿、商场购物,不也是先交钱再消费?还有乘坐交通工具出行,不也是先买票后上车到达目的地。如今付费学习的年代,参加各种培训班也是先交钱再参加学习培训,更不用说买房买车……
当然也会有些特殊情况,则另当别论,毕竟不是万不得已,谁会做个无赖呢。
医院不是慈善机构,再者说医生也是食人间烟火的普通人,所以,萍水相逢,也不能用圣人的标准他们,真正无私视病人如亲人。医院里见多了不把家人当家人的事呢。
现实中,人性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但有时确实是试金石,在社会大众,更在亲人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