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爱说透了给你听
这个地方,一到夜晚,各家吃食店肆抓人味蕾,让人应接不暇,不知吃哪家才好。
高高矮矮的都打起五色灯球或间以各类彩灯带,五颜六色,五光十色,五彩斑斓,光光闪闪的,如朱如霞,连绵不断。
人影人声交织有错,人影绰绰,烟火味十足。
就是在这样的灯红酒绿中,他和一帮众朋友你来我往,推杯换盏,进行着所谓的“推心置腹”的交流。大有不知今夕何夕之感。
喝多了,他借着酒劲儿,常悲物伤怀,以物喜以己悲。
围绕的重点还是不吐不快老生常谈的自己是一个单身汉,大学时没谈过恋爱,毕业了也是如此,上班一年多也没有遇到心仪之人。
由于长期性的唠唠叨叨,絮絮叨叨,刺刺不休,喋喋不休,没完没了,无尽无休。
烦了月老老先生,抑或说是月老可怜见,第二天就给安排上了。
初见于她,对于他来说,绝对不是一个好的开头和开始。以至于结婚七年多,想起来仍是心有余悸,还有点后怕。
因为是一个午夜宿醉的兴尽之后,伴随而来的是一个早上的邋遢邂逅,是一个毫无形象可言的赶巧偶见。
狼狈不堪却又无法夺路而逃。
由于前一晚喝酒喝的放肆,兴尽未能回,借宿朋友宿舍。或者说是醉的回不了家了,被朋友拖回了宿舍。
于第二天早上约十点钟的样子,宿醉于惺惺忪忪。从卫生间回来的时候,路过一朋友宿舍,见一女同志正和朋友说笑,背对着门口。
当时,虽未见其正面,但酒意早已醒了十之八九。
透过窗户看向天空,没有一片云,纯蓝纯蓝的,阳光透过玻璃,给屋子里敷上了一层令人眩晕的金粉,麻雀在窗外的树枝上愉快地讲话,早晨的凉风像一只熟悉亲切的手一样轻轻的抚摸着脸庞,加之背影佳人,他受了刺激,受了震惊。
在温暖的白昼,清脆的笑声充满了这二十见方的房子。没有寂寞,没有悲哀,没有痛苦,没有寂然,没有零落。有的只是一个光明的希望。他知道,他的春天即将来到。
酒完全醒了。在宿醉中饮到鼓舞的琼浆。
也不知是哪来的勇气,或是已经遗忘了自己。没有做任何面部修饰,胡子拉碴的他就走进去跟她打招呼。
记忆里,他是认识她的。
严格意义上来讲,这不是初见,应该是第二次见面。第一次见面是在她上班的地方,他也是去工作然后撞见她。她给他礼节性地端茶倒水,得知而来的是规矩性地微笑感谢。
此始,就是匆匆一别。
那么这次,就是别有用心的寒暄,另有企图的聊天,和不尽详实的自我介绍。
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在朋友快看不下去的时候,开始铺路。便说,中午我们一起吃饭吧。
他的内心是欢呼雀跃的,但就生怕她会拒绝。但是他忘了,她跟他的这位朋友也是朋友,便欣然答应。
中午吃饭的时候,他的心思压根儿就不在饭菜上。
眼里有的没的故意的瞥这儿瞥那儿,她虽不出众,但出落得落落大方,爱说爱笑,处底不俗,足以让人倾心。
看上去挺好,斯斯文文,单眼皮大眼睛,个子不大,腰身很细。好一头乌黑的头发,挽成一个发髻堆在脑后,梳的真好看。
说出来大家可能不信,这顿饭之后,他和她两个月没有联系了。
对于他来说,这两个月始终是找不到一个可以接近的“借口”,他那农村出来的所谓的自尊的“自卑”感又开始作祟,浓浓的爱,深深地怕,又开始胡思乱想,给别人的思想、意识进行判别。
细腻琐碎,情乱神迷,神神叨叨。
他无时无刻不在通过朋友而了解她,知道她,当然,朋友反馈最多的还是她的工作。
因为所属工作的特殊性,他们都需要通勤,不在同一个地方。
终于,忍受够了相思的痛苦,在两个月的一个晚上,他拨通电话又挂掉,这么往往复复的来回不知道多少次,直到手上沁汗,直到他自己也骂自己,觉得懦弱不堪无可救药的时候,他鼓起了心里最后一丝残存的勇气,他的语气是战战兢兢,唯唯诺诺的,杂乱无章的呼吸,紧张到窒息的氛围。
电话那头很形式很官方的说话,他如当头一棒,被人凉水浇了个透心凉。
其实,想想也是,原来想法不都是自作多情吗?再者,这不应该是见面两次礼貌性的问候吗。
第一次电话就是以礼貌寒暄为主,当然,他也不知道了她对他首先不是反感的,这也给了他更进一步主动出击的勇气和信心。
知道她倒班回来休息时,他便约她吃饭,他说了好几个平常大家都去的口味也不错的地方,有中餐,有西餐,有炒菜,有火锅。
但他热情的提议全都被她否决了。
她给他说,随便吃个午饭就可以了。她手指一指,两人压街的不远处有一家成都冒菜馆。她说,就去这家吧。
所谓冒菜,应该是全国各地都有。就像火锅一样,也是香辣可口的一种美食。把各种素菜荤菜比如豆皮、粉条、藕片、豆腐、鸡肉、牛肉等,放在一锅辣的老汤里面去煮,一会煮熟之后,再撒上一点佐料,就可以有滋有味地吃了,大快朵颐。
不虚荣,不攀比,不浪费,这种处世态度,现在的女孩子也比不过几个吧。
有了这个正式的良好的让人愉悦的开头,他便开始运用穷追不舍、死缠烂打的打法。
恋爱总是让人不顾一切,全世界都给自己的爱情让路。
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他倒班休息的时候,一般都是她在上班。
他便提前一天买了她爱吃的炒栗子、原味酸奶、时令水果以及爱吃的卤肉鸡胗、牛肉等。
从超市回来,每次都是满载而归,装包里满满当当,实实在在。生怕她不够吃。
从市里通往她那儿的班车只有一趟,早上七点多准时发车,下午十四点多到。在镇上停留三个多小时,方便大家来往省亲,天黑后再返回城里。风雨无阻,乐此不疲。
早上,他便早早的到车站等候,生怕错过爱的这趟车,车门打开,每次他都是第一个上车的人。
一来二去,司机也和他熟络起来,攀谈中也知道他是去看女朋友。后来,他不用抢座位了,司机后面的一个座位早给他留好了。
其实吗,每次去见她之前,他都没有睡好过。
寤寐无为,辗转伏枕。
他为什么没有睡好,为了避免语塞的尴尬,他在想构思,打草稿,列提纲。说些什么,那些事值得说,那些事是高兴的事。
他见了她老是紧张,老是说话不利索,卡壳,连呼吸他都反复练习,没出息的样子展现的淋漓尽致,让人讨厌的牙痒痒,能把人气死,却又无可奈何。
两人见面了之后,她也不是健谈的人,有几分矜持,但是并不羞涩。每次他快要走的时候,总是约好下次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就这样,反反复复,他为了她也跑了一年的超负荷通勤去看她。
这去看的每一段路,都是鹊桥。
当然,他也有生气的时候,就是等待。世界上最漫长的事莫过于等待。等人是最令人心焦的事,一分一秒的耗着,可是等到该等的人,却又将多收烦闷和生气抛到了九霄云外。
兜兜转转,你情我愿,双向奔赴,即使是正视到差异和不完美之后,仍要坦然接受,彼此扶持。
七年过去了,梦也好,不是梦也罢,愿有人陪你白首天涯,月落归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