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玲
这是较老的小区了,基本都是老年人安顿下来。每天清晨都会响起京剧声,我还常常弄不清楚是从哪幢楼传出来的。待到中午时,飘来的全都是中药、中药以及中药的味道。我喜欢趴在窗口吃饭,导致我小时候一度认为,中药才应该是饭的味道。从记事起,我就已经在这开始嬉戏打闹。很多小学的、初中的同学也都住在这。分不清是先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朋友,还是先自然而然的成为了同学。
渐渐地,房子老了,发黄了,当年的同学也都一批批的搬走了。爸妈由于觉得这里环境好,交通也方便,二十二岁的我成了难得的“钉子户”。无论是新搬来的老奶奶,还是那个听京剧的老爷爷(没错,我现在知道是谁在放京剧了)都认识我,我好似成了这小区里难得的年轻人。
傍晚下班折腾点吃的之后,我常常坐在小区广场上乘风凉,即使有工作需要处理,也得呆个一时半刻再回去。左手抬着烟,仰头看着星。
“哎呦,那个小王哟,不得了呀最近,听说升职升的厉害了呀”
“是的呀是的呀,侬晓得瓦,他在这边住了快二十年了呀”
大妈们跳完舞,就坐下来海聊了。我那点八卦的小欲望,每每都在此刻被满足。小王是我的小学同学,没上学之前,我们就认识了。因为我们是邻居,常常玩在一起。属于那种他有三颗糖必给我两颗的关系。
但是到了五年级就不一起玩耍了:很简单,我成绩差。我贪玩,爱折腾小玩意,自然就没心思趴在学习上,他父母一个教师,一个教授,可想而知。他成了传说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后来。我中专便读不下去了,到了家小公司造锤子,过着不温不火的日子。而他却一直被大妈们津津乐道。
唯一能让我欣慰的是,他长的可比我着急多了。该阳光乐观的年纪,他已经胡子拉碴,深邃的眼眸透过厚重的眼镜,总觉得能把我看穿。
躺在床上,想起了小学时候的我们,没那么多世故。总能感觉他是另一个我。渐渐回忆起了一年级,当我的脑子早就从格子字里飘到滑滑梯时,他已经抱着比他脸还小的皮球,站在我家花园里对我招手了。二年级抱着一堆火柴,他找树叶我点火,一把火,惹了保安,乐了我们。三年级拿着作业本,扭扭歪歪的抄着他的作业。四年级,四年级,四年级新转来的女同学“林玲”可美了,简直班花啦。
想着想着便睡着了,这可比看天气预报还催眠。“明天是个好日子啊”这是我最后想的一句话。
还没到6点,外面鞭炮就已经噼里啪啦的响起来了。这小区可好久没这么热闹了。我赶紧穿上衣服,理理头发,准备一下。新娘可就马上要来了。
一连六辆宝马,租这些个车,可是花了大价钱的。但是毕竟是大美人对吧,必须要好好对待。
“这个派头大啊,吾尼子亦后阿要个能样子!”“听说这个是他以前班级的班花耶,真是看不出来哟这小家伙~”这个时候围观的大妈比真正的亲戚还多,我想着,这么风光的事情,一辈子有一次就值了啊。
一套流程之后,终于是安静了下来,围观的大妈也都回家吃中药去了。我慢慢的关上了门,倚靠在门板上,依旧能听到亲戚们的谈笑风生。
“唉...挺厉害嘛,王浩宇。祝你幸福。”我掏出了一根烟,寻思着,什么时候搬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