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flower的橙长之路—财税

我的橙长   9月起航,Day7

2016-09-13  本文已影响2人  Dflower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或者是旧货,如何缴纳增值税?

旧货是指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价值的货物,包括汽车,旧摩托车,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情形一

1,销售旧货

2,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3,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

税务处理:按简易征收的办法,依据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计税公式:增值税=售价÷(1十3%)x2%

情形二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除上述两种形式以外的固定资产。

2,销售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税务处理: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计数公式,增值税=售价÷(1+17%)x乘以17%

2,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的以下销售情形的税务处理。

情形一

1,销售旧货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税务处理: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计税公式:增值税=售价÷(1十3%)×2%。

情形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税务处理: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计税公式:增值税二售价÷(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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