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工商部门的回复
2018-12-04 本文已影响0人
周明義
2018年12月3日,星期天。晚上,我从外面回来,收到汕头市工商局寄来的挂号信。我忐忑不安的打开信号,一看,是《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通知书》工商「2018」第182号:我局于2018年12月28日收到你关于三环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举报。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已将你反映的的问题转交经营者所在地(经营行为发生地)的澄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处理,并回复。特此告知。2018年12月28日。
我阅后,如释重负,以后大有希望。
12月4日下午3:14,我接到自称是汕头市澄海区工商局的电话,对方自称姓康。他告诉我:他们经过调查,发货地址确实为揭阳市那边,发货人并非叫商祺,发货地址也并非是澄海区,涉嫌主体不在他们的辖区范围,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没法立案,无法进行案件移交。快递发货人真实名字叫陈春源,让我找揭阳市工商局投诉举报,这个人销售三无产品。
我遂拨打陈春源的手机号码,第一次未接电话。我稍后又拨打电话,接电话的是个女的,对方说她不是陈春源,也不认识陈春源,说我拨打错了。我想了想,给陈春源发了条短信:我明天准备向揭阳市工商局举报你们销售三无产品,希望你尽快与我沟通,不要心存侥幸,否则你们损失惨重,严重的话可能会负法律责任。明天十二点前尽快与我联系,下午就别怪我了。
消息发出去,到现在我写下这些文字为止,杳无音讯。我现在准备按澄海区工商局康某提供的方法,通过微信小程序12315进行举报投诉。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