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生活

医生与律师(三)

2019-07-02  本文已影响0人  海客曰

有两个关于医生的故事。

一个说有一老中医A觉得他儿子(称之为医生B)可以独当一面了,要出去云游,让他儿子暂时在家行医。临走,给他儿子一个药方,特别嘱咐儿子,某村财主如来看病,务必按此方抓药,不得变动,切切!

几个月过去,老中医回来。看到医馆有一老财主送的条幅,上书“妙手回春”。老中医一惊,忙问儿子怎么回事。儿子回答说:财主来看病,把脉后发现老财主的病他可以治愈,便在父亲给的药方上加了几味药,财主服用后病根全除,于是请远近闻名的书法家写了条幅送来。言辞之中,颇沾沾自喜。

老中医听完,气得指着儿子打骂:逆子!不听你爹的话!自作聪明!见儿子迷惑,无奈地说:你读医学院的钱,都是老财主给的啊!

另一个故事是这样的:

一个人腿摔骨折了,找了医生C,说得截肢,住院要一个月,医疗费、康复费、残疾辅具费,要花近四万元。

慕名找到一个著名的医生D,经诊断后医生说:腿可以保住,只不过很难。然后几根银针下去,再加按摩一周,收费六万元。

病人不乐意了:你一共给我治疗了十天,扎了一些针,按摩了几小时,就收我六万元!这也太贵了吧?!

A、B、C、D四位医生,你喜欢哪位?

还有一个律师的故事。

一个合作了很久的客户,有一个很紧急的法律事务,律师拿出法律服务方案,提出律师费报价。但因为事情紧急,收费还没有确定下来,为了不耽误事情的办理,律师就开始了代理工作。

期间,律师几次提出来服务合同的签署,客户说,不要紧,等到最后看看工作量和效果再综合考虑费用吧。

于是,一路各种工作,去法院阅卷、收集材料、召开会议、撰写汇报材料给各级领导汇报、准备各种分析意见、会议研讨、开庭、提交代理词、与法官保持联络、各种汇报、研究,与对方调解,找出对我们有利的案例,与对方吵架,让法官帮忙做工作……

虽费尽周折,但一切都算顺利。最让人高兴的是,我们在诉讼中找到了一个关键点,运用各种技巧硬生生地逼对方与我们和解了!

最后,到了谈律师费的步骤了。客户说,这个案件就做个一审,连执行都没有了,按一个审级的三分之一给代理费吧。

我晕!合着这是在惩罚为他殚精竭虑服务的人那!

无论是医生还是律师,在实践中经常会有这种情形,用一般的理念和技巧,去处理客户的事务,时间长、费力大,客户付出的费用也会比较多。关键在于,客户也会觉得比较值得。

神医一招就治好了病人的沉疴,病人千恩万谢,但是收费缺高不了。庸医采用最普通的疗法,吃药、化验、住院,收费千千万,病人也无话可说。

高明的律师高屋建瓴,运用自己的智慧,为客户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客户的法律事务获得了完美解决。一次会议的收的费再怎么高也高不到哪里去。一般的律师就事论事,拿出的方案让客户陷入无休止的诉累,可能到最后客户还会感谢律师的参与让这么复杂的法律事务有了全程的指导!付出的大笔律师费也可能觉得很值得了。

作为病人,他无法判断医生采取的措施的适当性,在没有接触到高明的方案的时候,一定会觉得一般的方案就是必由之路。

律师的客户也是如此。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很多病人会“有病乱投医”,律师的客户会去咨询很多的律师。都是为了寻求一个更好的方案。

这里面存在一个问题的,那就是神医和高明的律师怎么让他的病人或客户能够认识到他的方案的高明之处。而实际上,神医和高明的律师,都不屑于详细解释他方案的底层思维。甚至这仅仅是神医和高明律师在接触到客户事务时的自然反应,是敏锐的觉察力、判断力的最佳运用,是在综合各种情势后做出的处理,也可能是并无多少大道理可以讲的出来。

用不能透彻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式拿给客户,延长了期限,赚取了不少的钱财,可能有多种不同原因。

一种是医生、律师的水平确实不咋地,面对客户的事,他的学识、技能、智慧,就只能拿出那种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的思路。

二是医生律师的水平本来不低,能够拿出彻底解决问题的方案,但就像本文第一个故事一样,只是为了更多地赚取客户的钱财,还是采用了庸医用的办法。

三是,有的客户一听到看上去比较简单的方案,就觉得不可信,不愿意实施,更不愿意付费。觉得医生、律师付出的太少。殊不知,高明的方案恰恰是一个专家才能拿出来的,其中包含了这些专业服务者的高超技能和杰出智慧。

四是,高明方案本身的不同寻常,本身的不好理解。并不是所有的高明的方案都让人一听就拍案叫绝,它往往会超出一般人的理解能力。有些事情可能相对简单,效果能较容易看出来。但更多的事情可能在方案拿出来之后,需要专家根据方案实施,随时调整方案,方案的实施是一个动态的、不好预知的过程。

有的人对结果不确定的事情,充满了怀疑。医生、律师拿出一个前所未有的方案,超出一般人的理解,很多人会问:你能保证这方案一定能行吗?

说实在的,无论是人的身体,还是社会事务,不像物理、化学实验,也不是数学运算,并不是给出几个条件,一定会得出某一个确定性的结论。而是一个众多因素参与,随着不同因素的变化而可能产生截然不同结果。唯有所有人都朝着一个方向努力,都为了一个目标,这个目标实现的的可能性就会大大提高。

这里,一方面是客户对医生律师的正确的认知、正确的理念的问题,另一个是这个职业本身是不是足够成熟,是不是能够撑得起客户的信任。

其实,往更深层次看,这里面存在一个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最近有部电视剧《老中医》,说的是民国时期发生在几个中医之间的故事。剧中不同中医,在医术上都各有自己的独门绝活,而主人公翁泉海却能在几个医生的竞争中获得更多赞誉和认可,是因为他在治病救人的理念上胜出一筹。

在该剧第11集中,翁医生和赵医生二人分设讲坛,对外讲课各有一段:

翁医生:对于病症能医则医,不能医要跟患者说明,且不能因为贪名求利而贻误病情;大夫诊病后,要与患者如实地告知病症,轻重缓急一定要说清楚,万不可敷衍或者不说。

赵医生:逢疑难杂症,为医者不能治也要治啊,药有千性,万一治好了呢?总不能见死不救吧;大夫治病是为了救人,如果遇到重症患者,诊断出结果如实地告知,万一把病人吓死了怎么办,实不可取。

医生和律师一样,都会涉及一个“利”字。如何对待这个“利”,往往成了判断一位医生或者律师的一个特别重要的砝码。

有的医生为了利,大包大揽自己没有把握的病症,隐瞒真实病情,开高价药,做过度医疗。

同样的,有的律师也会为了利,拍胸脯承诺风险很高的案件,甚至隐瞒案件风险,采取不必要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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