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月亮的人
一辈子那么长,不是每个人都能像她一样幸运,遇见一个白远之。
倩倩离开的前一个晚上,约我和文静一起出去喝酒,已经十二点的街上,行人寥寥无几,我们一人一瓶啤酒边走边喝,看上去颇有几分女疯子的醉态。走到一个拐角处,一直走在前面的倩倩突然停下脚步,不可置信地揉了揉眼睛,又回过头看了看我。
“我好像,看见白远之了。”
随着她的一句话,我全身的血液似乎在那一瞬间凝固,再也动弹不得,这个名字,谁都知道于我而言提不得,说不得,念不得。
“你是不是看错了,白远之,应该不回来了吧。”文静轻轻扯了扯倩倩的衣袖,又用一种带着关切的眼神看我。
“对对对,肯定是我看错了,怎么可能是白远之呢,莫莫,肯定是我喝得有点多,看错人了。”倩倩说话的同时使劲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我冲她们扬起了一个笑脸,云淡风轻,甚至不在意地愉揶了几句,其实我知道,倩倩说的是真的,白远之,他回来了,那个在我还不懂爱的年纪就已经爱上,在我懂爱的年纪又离开的人,他回来了。
那天晚上,我们仨人沿着城墙走了一圈又一圈,哼着老歌,从王菲到周杰伦,从周杰伦到周深,会唱的,不会唱的,一一献上。最后我们扔掉空空如也的酒瓶,将它放在地上,绿色的三个瓶子刚好呈现三角趋势,像极了我们铁三角的友谊。
回到宿舍蹑手蹑脚躺在床上,登录上博客,停留在那个人最新的一句:“我们回来了”上,盯到最后双眼发酸,这个漂洋过海出去多年的人,这个在枝繁叶茂的夏天驶出我生命的人,他真的又回来了,那幅捞月亮的配图,一如多年前。
我认识白远之好多年,我在港大见到白远之,远比他认为的那日,要早许多。
我的童年,是在不停搬家中度过,印象中住过阴暗潮湿的巷子,也住过干净舒适的小区,住过藏着老鼠的单间,也住过伸手不见天日的地下室,但我最喜欢的,是有好几年住在火车站旁边的房子,我就是在那里,遇见了白远之。
那一年,我只有14岁。
抱着一个不知道缝补了多少遍的洋娃娃在废弃的火车轨道上跑来跑去,假装要追上夕阳,明明一个人,我却喜欢玩这个游戏,并乐此不疲,白远之就是那个时候突然出现。
干干净净的白T恤,剪得一头利索的头发,脚上穿着一双白色板鞋,崭新得像是刚刚从货架上拿下来,尽管妈妈从没给我买过名牌,我还是一眼认出那是一双昂贵的奢侈品,我不好意思地后退了两步,将脚稍稍往回缩了缩。隔着一段不太近的距离,我看到有夕阳落在他的肩膀上,很阳光,很耀眼,以至于少年转身离去时,我还久久没有回过神。
“喂,你叫什么名字?”
我大声喊他,听到声音的他也仅仅是微微一愣,并没有理会我,径直地轻轻一跃,便从废旧的轨道跳到了平地上,双手插兜,留下一道清瘦的背影。
后来每每回忆起,我都还清楚地记得那一天他的背影是那样好看,尽管少年的脸上表情寡淡,眼眸深沉,但就是有种说不出的美好。
后来连续几天,我都能碰见他,无一例外都在那个废弃的火车站旁。
“喂,你和我一起玩吧。”在一次又碰巧遇到他时,我忍不住发出了这个邀请。
“幼稚。”他吐出这两个字又要离开,这次被我眼疾手快拉住。
“我一个人玩真的没意思,和我一起吧。”
也许是我无辜的眼神看起来过于楚楚可怜,他犹豫了一会儿竟然点头答应了,不过并不是像我一样在火车道上疯跑,他只是安安静静地走着,我只好也放慢脚步,跟着他在火车轨道上齐行。
“我叫陆小莫,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
“白远之,十六岁。”
“名字真好听,你也住在这附近吗?”
他没有再说话,我也配合地闭上嘴巴,已经十六岁的白远之,看起来高出我许多,尤其是那一张明明依旧稚嫩的脸,却有着这个年纪不应该有的成熟。
“小孩,你要听歌吗?”
走了一段距离后,白远之突然说了这么一句,我有十秒钟的错愕,不知道是因为他这个看起来过分热情的邀请,还是那句“小孩”,总之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在身上汹涌流过,来不及反应,疯狂点头的下意识动作已经代替我作出了回答。可能过于呆滞,他看着我竟噗嗤一笑,弯起的眼睛像两枚小小的月牙。
“小孩,你爱听什么歌?”
“周杰伦。”
那时候我才十四岁,在我的音乐世界里,似乎只知道周杰伦。他听到我的话后,便从兜里掏出一个小巧精致对我来说还遥不可及的手机,鼓捣了两下,微微弯了下腰便将其中一只耳机很自然地戴进了我的耳朵,周杰伦的《东风破》就缓缓地从里面溢了出来。
我听过无数次《东风破》,在认识他之前,又或者后来这些年,反反复复,会员开了又开,但只有那一首翻来覆去,怎么听都听不够。
那一天,我和白远之并肩走在废弃的火车轨道上,轨道的尽头就是大海,前方就是美得不可描述的夕阳,而我和他中间,则是抓不住的空荡荡的风。
只是这次过后,好几天我在火车轨道旁,都再没碰见过白远之。
再一次遇见白远之,是在家里的院子。
枝繁叶茂的夏天,连太阳都格外慵懒,我搬出房东不要了的躺椅放在院子里,脸上戴着大大的草帽,闭着眼睛假寐。迷迷糊糊,总会想起白远之喊我的那声小孩,小孩,小孩,几分宠溺,几分调皮。
“小孩?小孩?”
不,这不是我幻想出来的,我猛地坐起来,动作太快太突然,以至于起身的刹那鼻尖微微碰到了白远之凑近的脸,四目相对,我满脸通红地从躺椅上起来。
“你怎么来我家了?”
“你妈妈今天去我家了,你不知道?”
看着我满脸的大大问号,白远之又露出了那好看的笑容。
“你妈妈和我妈妈以前是同学,这次她们碰巧遇见了,所以你妈妈就去我们家做客,我寻思着没事儿,就来看看你。”
原来如此,我就说这几天向来不怎么收拾自己的老妈突然开始打扮起自己来,一度怀疑她是开了第二春,没想到是遇见了老朋友。白远之来得很突然,我实在不知该怎么招待他,那是我第一次离他那么近,以至于他白色T恤被风吹起来的时候,衣摆都有点打在我身上。不过白远之只是坐了一小会儿,便回去了,后来他常常来,我们也从不熟变得开始互相开玩笑。
那个暑假,真是漫长,漫长到以至于后来每个暑假,我都似乎还停留在有白远之陪伴的那一年。
很多时候,我们就坐在院外的长椅上,一人一只耳机,听着歌,看着月亮,白远之大我两岁,听得歌也多我许多,他会给我唱周传雄,唱周杰伦,唱陈奕迅。后来很多年我都在想,时间要是停留在那个夏天,我和白远之所有的交集只有那一处,我们还能天天坐在院外的长椅上共用一只耳机,看着月亮就好了。
但事情并没有按照我想的样子发展,在第二年夏天,妈妈带着我又搬家了,离开的那天,白远之跑来送了我一幅画,我当时没看懂,甚至后来好几年都没看懂,该怎么形容那副看起来十分忧郁的画呢,一个撑船的小男孩孤独地捞着一个月亮?白远之想表达的到底是什么意思?不得而知。
那次离开过后,我一度觉得我不会再碰到他了,毕竟世界这么大,我们要走的路也各不相同,就这样,那个16岁高高瘦瘦的男孩,开始一点一点淡出我的视线。
但我没想到,在我19岁那年,会在港大再次遇到白远之。
我总觉得香港的冬天来得很晚,但气势汹汹。坐落于悬崖边上的学校,不得不面对终日从海上飘来的大雾,厚厚的衣服被洗后挂在那里,似乎怎么也干不了,于是在一个比较重要的约会里,我只能选择了一件不太厚的外套穿上。
和男友约完会回来的路上就开始不停打喷嚏,在包里翻来覆去找了一通也没找到一包纸巾,正尴尬地不知如何是好时,一只素净洁白的手托着一包纸递了过来,我抬起头,那一瞬,似乎回到了14岁的夏天,第一次遇见白远之的时候,他依旧高高瘦瘦,表情寡淡,眼眸深沉。
“是,是你,白远之?”
他没有很快认出我,微微愣了下,似乎想起来了,带着怀疑口吻问道:“是你?小孩?”
我疯狂点头,同时接过他递来的纸巾。
“出来怎么穿这么少?”
白远之脱掉了自己身上的厚外套二话不说披在了我的肩上,我扫了一眼商标,是我买不起的某种牌子。讪讪地笑了笑,我没好意思告诉他我仅有的厚衣服都还没有干,更不好意思告诉他我出来其实是为了和男友约会。遇见白远之,十四岁的记忆呼啦啦一下全涌上来,全关于他。
白远之一直将我送到女寝楼下,要了电话号码才离开,回到宿舍,文静、倩倩盯着我身上的外套,恨不得盯出几个洞来。
“这肯定不是你家大力的衣服,你是不是又勾搭上了别人?”
“快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面对她们的追问,我也不再隐瞒,遇见白远之的喜悦,是刻在脸上也掩盖不住的高兴。
“就是那个在你青春期就喜欢过的男孩?”
“就是那个你说很好看,高高瘦瘦的白远之?”
面对两人一脸诧异,我点了点头满意上床。
“不行啊,这样,你让你家大力怎么办?”
“对啊,他对你那么好。”
是啊,我还有一个男朋友钱大力,我又该怎么面对他呢?我知道我对钱大力从来都没有那种心动时刻,我承认我和他在一起也只是单纯为了脱单,不被别人嘲笑我没有男朋友,尽管我们相处的还算自然,我也一直在尽着一个女朋友的身份和他约会吃饭,看他打球,给他偶尔洗洗衣服,他对我也算不错,可是他做得再多,都比不上我和白远之夏天里的一场遇见。
躺在床上,反反复复,琢磨了一宿,终于下定决心和钱大力分手。
钱大力的脸色很难看,是我从没有见到的那种难看。
“陆小莫,你他妈玩我?老子是你想甩就甩的男人?”那一瞬间,钱大力陌生的让我觉得可怕,我差点就想拔腿就跑,但是我没有那样做,我知道我必须和他说清楚。
“钱大力,你对我是很好,可是你不仅仅是对我一个人好吧?”钱大力闻言,脸色变了变,他一直以为他在外面勾三搭四和别的女人暧昧做得那些事情我不清楚,但其实我知道他很花心。
“你一直都知道?”
“是,我一直都知道。”说完我撂下钱大力径直走开,这段莫名开始,荒唐的恋情随着这段话结束,我竟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但我没想到,在我转身想离开的时候,竟迎面撞见白远之,世界就是这么小,在以前我千百次想见他的时候,他不出现,如今在我尴尬、狼狈、不堪的时候,他出现了并将这一切尽收眼底。
“小~,小莫?”
这是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不是小孩,而是我真正的名字——小莫。
我冲他点点头,甚至还微笑了下,我心里其实一点都不难受,完全没有那种失恋的痛苦,但在白远之带着某种同情的眼神中,我不得不稍微装作受伤的样子。
回到寝室,手机上适时地收到一则白远之发来的微信:晚上七点,waiting bar见。我飞速敲出了一个“好。”
然后无事人一样在宿舍吃着薯条追着剧,期待着晚上和白远之的见面。
他很准时就到了那里,我们坐在舞厅里一个不起眼的角落,白远之给他自己点了一杯威士忌,给我则是点了一杯果酒。
“看不起谁呢,我也会喝酒。”
“哈哈哈,小孩,真的吗?”
他依旧叫我小孩,我好像又回到了十四岁那年,也依旧任性,于是就着他的手,喝了一大口威士忌,一股辛辣呛在喉咙,吞咽不得,猛烈咳嗽,引得周围人频频回头,白远之笑得捂着肚子还要来拍打我的背,尴尬的我恨不得找个地钻进去。
“小孩,都跟你说了,小孩不能喝酒。”
“我不是小孩,我喝过。”我确实没骗他,以前钱大力就带我来过这里,甚至我的初吻就是在这里被他夺去,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遇见白远之后,我却显得如此蹩脚,一副没见过世面样子。
“小孩,你想听歌吗?”
“想,可是,这里好像不能点吧。”waiting bar是一家比较大的酒吧,每晚都会有专业人士演出唱歌,一般他们唱的歌都是自己定的,除非有人肯花高价让他们唱别的歌。
“那你想听什么?”白远之继续问我,一时半会儿我什么都没想起来。
“小孩,《东风破》你想听吗?”我万万没想到,白远之竟然会主动提出这首歌,我疯狂点头,表示同意。紧接着白远之就去了吧台前低着头和经理不知说了什么,酒吧里很快响起《东风破》的伴奏。
听着听着,恍若又回到了十四岁时的火车站,恍若间,又觉得真的过了很多年,不知是不是威士忌起了作用,不仅肚子疼得厉害,在看向白远之时总觉得他很模糊,让人看不清楚。听完歌,我们又坐了一会儿,起身离来时候一阵天旋地转,好在白远之及时扶住了我,我望向座位上那红通通的一片,尽管我们坐的位置光线并不好,但还是能看得清清楚楚。
白远之很快脱下自己的衣服弯着腰将它系在我的腰间,然后站起来,拍了拍我的头,说:“小孩。”
如果有时空门,我一定要穿越到白远之不认识我的地方去,那样就不会让他看见我所有的尴尬。
从酒吧出来,白远之带着我去便利店买止疼药,他皱着眉头认真读着上面的注意事项。我浑身冰凉,额头不停冒着冷汗。
好不容易到了宿舍,但是已经过了门禁时间,白远之小声开口说:“小莫,要不,带你出去住?”
就这样,我和白远之,在外面找了一间旅馆,他不放心我一个人,于是我们睡在了一张床上,中间隔着厚厚的被子,白远之身上好闻的气息一度让我失眠。
那次过后,我和白远之更加熟络起来,但迎接我们的,也是没完没了的期末考试,好不容易等到考试全部考完,我和白远之也终于有了见面机会,他再次约我出去吃饭,也许是跟他在一起心情好,向来饭量不大的我,竟然将一碗拉面吃得干干净净。
“小莫,毕业我就出国了,你呢,有什么计划?”
我喝下去的汤来不及咽,生生呛在喉咙里,直到最后咳嗽了半天,才终于缓过来。抬头望着白远之那双怎么都看不够的眼睛,对啊,我怎么就忘记了,他是天之骄子,是waiting bar的高级会员,是白氏集团董事长的儿子,他的道路早就铺好了繁华,只等他去。
我从来都不算什么,我只是运气好考上这里的一个普通学生,我是毕业后还是要回到县城过起按部就班生活的小市民,我只不过是他生命里微不足道的一个路人。
那一刻,我忽然有种想要逃跑的冲动,但是我只是望着白远之的眼睛,我很想问他,能不能不走,能不能喜欢我?但是我没有。
我和白远之本就是不同的人,就像14岁的火车轨道,两条永不相交,对于白远之轻而易举就能得到的很多东西,是我一辈子踮着脚都难以够到的梦。
白远之就这样再次,驶出了我的生命,他的博客界面,一直都停留在那副捞月亮的人。
谁能想到,几年过去,他又回来了呢,只不过这次回来的不止白远之,还有一个足够配得上他的女子,我盯着那句“我们回来了”,心痛到无法呼吸,因为我终于明白那幅配图的意义,捞月亮的人——说的是一个痴情的女子,在月色下思念曾经的男友,希望两人能再度相见,但终是今生无缘。
白远之,你早就知道,我们今生无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