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晚饭后,煞有其事的坐下来,铺开宣纸,倒出墨汁,顺手拿起一只毛笔。国庆期间回合肥陪孩子几天,至今没有真正的临摹过,昨晚写的几个甚是难看,计划着今晚好好发挥,两页纸写下来,我又开始抱怨在淘宝上买的毛笔是真的不好用。以至于写出来的字粗细不均,结构失调。忽然想起白天在工地发现一只毛笔,我顺手放在工地的窗台上,应该是彩绘的工人遗留的,看那笔锋饱满柔顺,软硬适中,想必比我手里这只都要好。
穿上外套,信步走出宿舍院子,身后几只塔机上的太阳灯格外显眼。苍白的灯光驱赶着夜幕的黝黑,初冬的夜空,几颗昏睡的星星,乏力的飘悬在深邃的天空,没有风也能感到凉意,就像打开冰箱时瞬间的感觉。前面百十米就是白天干活的工地,清一色的仿古建筑,青砖黛瓦,有几栋已经安装了景观灯,只是暖色的灯光依然太亮,有点喧宾夺主,以至于我走过灯光下的时候,总害怕这灯光会把我内心深处,自己都不敢拿出来晾晒的隐私给暴露了。
来到白天干活的窗台前,打开手机的灯光,窗台上空无一物,不甘心的在地上找了个遍,依然是没有发现白天的那只毛笔,脑子里在过滤着是谁有可能拿走这支笔,想来想去只有白天那个14岁的小男孩,我曾和他简单的交谈过几句,我问他多大了,他让我猜,我说你最多十五六岁,他说猜大了一岁,他只有14岁,我又问他怎么不上学,他说学不好就不想上学了,当时他不知道从哪里捡来一只电脑键盘,然后又暴力的把键盘摔得很碎,其实他长得白白净净,个头身材都还很好,说话时稚嫩的脸上似笑非笑,但是我对他的印象确并不好,可能就是因为他摔键盘的行为。虽说是跟着父母在工地干活,我总是看到他只是上蹦下跳的一点都不安分,活像一只被溺爱的宠物猫。再想起那只看起来还不错的毛笔,不知道在他手里又是什么样的结局。
失意的离开工地,又经过可以照射人心底的灯光,忽然感觉应该是我写字的功底不够,不应该责怪毛笔,那只看起来不错的毛笔,如果真的很好别人也不会丢掉,即便是真的很好,毕竟也不是我的,谈不上失去,我更应该珍惜属于自己的那只。
或许就是这么简单的道理,不仅仅是那只笔,于人于事,应该都是如此。走进宿舍院子时,回头又看了一眼刚刚走过的地方,发现那些灯光原本就是暖色的,没有那么耀眼,反倒是衬托着古香古色的建筑,这样才是该有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