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规定三,第26条

2020-09-16  本文已影响0人  微风羽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期己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向实际出资人追缴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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