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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政治神学七大原则与人权保障:1.上帝主权(王志勇)

2018-08-09  本文已影响11人  1fddc17efa78

加尔文政治神学七大原则与人权保障:1.上帝主权(王志勇)

  作为一个神学体系,加尔文主义的核心原则就是“上帝的主权”(the sovereignty of God)。有的人进一步界定为“上帝的绝对主权”(the absolute sovereignty of God),“上帝在自然和道德领域中的绝对主权”(the absolute sovereignty of God in the natural and moral spheres)。在异教世界中,人都是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刻划他们所崇拜的上帝。很多基督徒也受这种异教思想的影响,在他们的眼中,上帝仅仅是一个悄悄地为他们带来各种礼物的圣诞老人的形象。用现代商业术语而言,就是满足他们消费欲望的供应商。但是,对于加尔文主义者而言,上帝既是“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叫你们饮食饱足,满心喜乐”的上帝(徒14:17),也是至高无上的立法者和统治者。先知以赛亚的话代表了加尔文主义者对上帝的认识:“耶和华是审判我们的,耶和华是给我们设律法的,耶和华是我们的王,他必拯救我们”(赛33:22)。弥特指出:“加尔文主义者相信,上帝布施恩赐,护理人类和自然,绝不专断。次序是天国的第一法则。真理和爱心的领域,科学和道德的世界,以及自然界,都服从法则和次序。加尔文主义者观察到,上帝创造并掌管的世界拥有一个由优美的法则、次序与和谐组成的体系,在自然的领域中如此,在恩典的领域中也是如此,在人的智力领域中是如此,在人的道德领域中也是如此。这个优美的体系是无所不在的,都是上帝所造成的。”(H. Henry Meeter: The Basic Ideas of Calvinism, Kregel Publications, Grand Rapids, 1967.p.34)

  “上帝的主权”不仅贯穿加尔文主义神学思想,也贯穿作为掌管世界观体系一部分的政治神学。从否定的角度而言,若是不承认上帝的存在,罪人就会自称“上帝”。各种各样的独裁,就是罪人试图扮演上帝的角色而出现的狂妄之举。若是不承认人受造有上帝的形象,人的本原或是出于不可测的偶然,或是出于机械性的必然,就使人生丧失可靠的意义和支点。各种各样的对人权的践踏,就在于不承认对方是“人”――是同样具有上帝形象的人。若是不承认惟独上帝是至高无上的,是人人都当敬畏的,罪人就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恐怖手段,要使自己成为至高无上,人人都当敬畏的。因此,承认上帝的主权,乃是抵挡罪人专制,确保人权的首要原则。这一原则所反对的是形形色色的无神论思想,从本体的角度,为人权的保障奠定了形而上或本体性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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