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变强奸

2021-12-27  本文已影响0人  赵石兰

在某火车站,21岁的大学生朱某,挎着双肩包,百无聊赖的遛达着。离火车发车时间还有3个多小时,候车室人太多,他只能在广场上消磨时光。

哎,小帅哥,随着让人肉麻的声音,一位穿着性感的女人飘了过来。女人画着浓妆,故作姿态,开始调逗朱某。

女人姓牛,已经48岁,在火车站附近的小旅馆居住,干的是卖淫的行当。她告诉大学生朱某,自己提供服务,只需要50元。

朱某觉得50元不多,又正值青春年少,经不住诱惑,跟着牛某去了房间。20分钟过去了,交易还在进行中。

牛某有些不高兴了,别的客人几分钟就完事了,你咋没完了呢?牛某急着接下一单生意,提出结束交易。朱某正在兴头上,哪肯罢休。

牛某使劲推搡朱某,一下子激怒了朱某。他对牛某拳打脚踢后,把她按在床上,继续交易。事后牛某报警,说朱某强奸了她。

结果出乎我意料,朱某犯了强奸罪,被判了刑。明明是嫖娼,确被认定强奸,朱某不服。可是法院说你前20分钟是嫖娼,后来的行为是强奸。

一个21岁的大学生,就这样被毁了。其实只是一念之差,真让人惋惜。牛某真是个人物,以卖淫为职业,恬不知耻告人强奸,这种人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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