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人应该请律师把关了!
2018-10-17 本文已影响57人
成都杨律师
2018年10月13日,@新浪新闻 微博发布消息,称“13岁小学生肢解同窗:不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称:受害者父母不满判决上诉。该消息被@沈阳晚报、@成都晚报等微博转载,引发网友关注。
2018年10月15日,该条新闻惨遭@河池中院打脸,原来该消息半真半假。实际上该案件发生在2012年,其刑事部分的处理在公安机关就画了句号,没有作为刑事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也没有作为刑事案件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根本就不存在法院受理该刑事案件的事实!
新闻遵循的首要原则是“真实”!不实的新闻,叫造谣,是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近年来,类似事件屡有发生,究其成因,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首先是新闻撰稿人不懂基本的法律常识,出现“半罐水现象”,未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撰写新闻,而是按照“自以为是的法律专业知识”修正了新闻事实。
其次就是责任编辑也不具有基本的法律常识,未能及时识别出新闻稿件中的“法律漏洞”,让这种似是而非的新闻和亿万读者见面了,使“法治新闻”转变成“娱乐事件”,惨遭打脸。
当今,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企事业单位纷纷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新浪新闻 也应该与时俱进,及时聘请律师对类似新闻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