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要读出趣味來
我从不向别人推荐书目,我认为读书是很个人的事儿,我觉得好你未必觉得好。我更不觉得我有资格给别人推荐书目。但是对于读书,我觉得要读出趣味来。
一位朋友曾和我说过,他读书就是为了在和朋友喝酒或聊天的时候有“白话”的,显然,他就是为了谈资,这不失为他的读书目的。而且这不是“功力目的”,纯粹是“娱乐目的”。不过这类阅读,容易专挑什么秘史呀、绯闻呀、黑幕呀之类,有疗饥过瘾之嫌。咱不都是普通人吗,谁也不能免俗,我也喜欢这种“娱乐目的”的读书,只是场合大多在喝茶而不是喝酒的场合,谁让我滴酒不沾呢,但这样说并不是为了区分所谓的雅俗,在“娱乐”目的的驱使下读喜爱的书,哪管就是单纯地为了谈资,也是可取的,况且本没有什么雅俗之别。
有一次我和来自山西的朋友聚餐,确切地说是我请客,而我又不喝酒,人家又都很有量,咋办?为了“娱乐”气氛,就要说一些段子,这些段子除了坊间流传的,为了新奇,就得“掉书袋”,而且“掉”生僻的“书袋”才能最大限度避免雷同。我就述说了一段《东坡志林》中的段子,大致的意思说,苏东坡常到一个寺院去,这个寺院有一个和尚十分痴迷写诗,却又偏偏没有诗才,但和尚却每每喜欢和东坡谈诗,东坡十分讨厌而又无奈。更有甚者,和尚把写的“诗”结集了,还热情地请东坡为他写序!多无奈呀!你猜东坡怎么对待的?写!
大杜(肚)之下有小杜(肚),小杜之下翘然而杰出者,非吾师而谁?
这就是苏东坡,实在风趣得很,让你喷饭。也正因为和尚实在不解风趣,才会自以为诗才在大杜(肚)杜甫、小杜(肚)杜牧之下,而这种感觉的确是东坡想让和尚获得的成就感,可是在东坡的眼中,和尚的诗才纯粹是个鸟(应该读为“diǎo”同“屌”)。在东坡那里,经常拿和尚和鸟比附,像“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东坡就说,这句里正是以“鸟”对“僧”,此法古已有之。哈哈哈,好个苏东坡!他有许多和尚朋友,朋友之间的打趣是无所谓的,但从中见出了东坡的趣味。
究其实,这是打趣,拿不识趣的人打趣,自然是趣味横生。
我寻到了这样的趣味,这趣味起码添加了我喜欢苏东坡的因子。
读汪曾祺的文章了解了金岳霖先生的有趣,原以为只是汪曾祺写的好,这个不必说。看了金岳霖先生自己写自己的文章,才知道,不只汪曾祺写的好,更因为金岳霖先生实在太有趣。学生写老师当然要尽心尽力的,汪曾祺又尽了自己的性情。
不过还是看看金老是怎样写自己的吧,这才是趣味的源头。
解放前也有思想工作,但那时不叫思想工作,叫“劝劝”。吴雨僧(宓)先生有一时期在报纸上发表了他的爱情诗,其中有“吴宓苦爱毛彦文,九洲人士共惊闻。”有一个同事觉得这很不对头,要我去劝劝他。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我去,现在想来,更不知道我为什么就去了。我对他说:“你的诗如何我们不懂。但是,内容是你的爱情,并涉及毛彦文,这就不是公开发表的事情。这是私事情。私事情是不应该在报纸上宣传的。我们天天早晨上厕所,可是,我们并不为此而宣传。”这下他生气了。他说:“我的爱情不是上厕所。”我说:“我没有说它是上厕所,我说的是私事不应该宣传。”
现在我觉得我的话确实不妥当。在我同张奚若的来往中,有几次他当面批评我,说我的话不伦不类。我没有理会。现在看来,他批评我的情况,就如我同吴先生的对话一样,把爱情和上厕所说到一起,虽然都是私事情,确实不伦不类。
这是可爱的金老晚年自己的回忆,看不出他有意去寻找幽默,这样的结果才是幽默;要是怀着幽默的目的去了,居心就有问题了。那样就不是金岳霖这位可爱的老头了。
还有一件事,也是他自己说的。
到了哲学所,另一副所长张镛说我应该坐办公室办公。我不知“公”是如何办的,可是办公室我总可以坐。我恭而敬之地坐在办公室,坐了整个上午,而“公”不来,根本没有人找我。我只是浪费了一个早晨而已。
这以后没有多久,哲学所的同志作出决议,解除我的行政职务,封我为一级研究员。显然,他们也发现我不能办事。如果我是一个知识分子的话,我这个知识分子确实不能办事。
据查,解除职务一事是他的糊涂或者误会,当时的哲学所没有、也无权解除他的行政职务,只是决定老金不必每天到所坐办公室办“公”了。
我想一级研究员当然是高级干部。无论如何我认为我是高级干部。可是,一次在首都医院住院,他们把我安排在一间前后都是玻璃、通明透亮的大房间。我是怕光的,带眼罩子带了几十年的人住在那样一间房子真是苦事。想换单间房,但首都医院不能照办,据说是因为我不是高级干部。后来我住到邮电医院去了。病好出院,我向梁从诫提及此事,他说我根本不是高级干部。我看他的话是有根据的。这样,我这个自以为是高级干部的人才知道我根本不是高级干部。
金岳霖的晚年是和梁思成、林徽因的公子梁从诫住在一起的,是他为这位可爱的老头养老送终的。
这位可爱的老头打电话找人还曾经忘记了自己的名字,人家问他是谁,他就问他的车夫,车夫说不知道,他很惊讶,车夫说平时人家都叫你“金博士”,他说一提到“金”就得到提醒,便想起自己是谁了。
上述都是金老晚年自说自,是他的率真、童趣的淋漓尽致的表现。
他的朋友徐志摩曾在给友人的信中这样写他:
他们(金岳霖和丽琳)从京浦路进京,因为那时车子有时脱取(即晚点)至一、二天之久,我实在是无法拉客,结果他们一对打拉苏一下车来举目无亲!那时天还冷,他们的打扮不十分不古典的:老金他簇着一头乱发,板着一张五天不洗的丑脸,穿着比俄国叫化子更褴褛的洋装,蹩着一双脚;丽琳小姐更好了,头发比他的矗得还高,脑子比他的更黑,穿着一件大得不可开交的古货杏黄花缎的老羊皮袍,那是老金的祖老太爷的,拖着一双破烂得像烂香蕉皮的皮鞋。他们倒会打算,因为行李多,不雇洋车,要了大车,把所有的皮箱、木箱、皮包、篮子、球板、打字机、一个十斤半沉的大梨子破书(原文如此——笔者注)等等一大堆全给窝了上去,前头一只毛头打结吃不饱的破骡子一蹩一蹩的拉着,旁边走着一个反穿羊皮统面目黧黑的车夫。他们俩,一个穿怪洋装的中国男人和一个穿怪中国衣的外国女人,也是一蹩一蹩的在大车背后跟着!虽则那时还在清早,但他们的那怪相至少不能逃过北京城里官僚治下的势利狗子们的愤怒的注意。黄的白的黑的乃至于杂色的一群狗哄起来结成一大队跟在他们背后直嗥,意思说是叫化子我们也见过,却没见过你们那不中不西的破样子,我们为维持人道尊严与街道治安起见,不得不提高了嗓子对你们表示我们极端的鄙视与厌恶!在这群狗的背后,跟着一大群的野孩子,哲学家尽走,狗尽叫,孩子们尽拍手乐!(见《志摩的信》,学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378~379页)
当时金老头和美国女子有了很深的恋情,但那位美国女子和他只同居不结婚。这一对妙人在徐志摩的笔下是多么富有卡通性!我觉得正像丐帮,而且是不经化妆的本色丐帮,还是土洋结合、不中不洋的怪丐帮。但是,因其不化妆而更具戏剧效果。
这就是学生笔下、自己笔下、朋友笔下的金岳霖,老顽童似的哲学家,他的恋爱、失恋,他的工作、生活,他的甚至患病……都以本色的好玩、有趣让你觉得生活的味道和色彩,取决于自己的操守、心态、胸襟。
读书的目的有多种,为了趣味而读书是其中的一种,而且是很重要的一种。如果在读书的过程中找到这这样的趣味,或者为了趣味而读到了这样的书,这种幸运不也正是一种趣味吗?
而作为以教书为业的我等,至少也增添了课堂的“谈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