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终于在看《傲慢与偏见》

2019-04-21  本文已影响0人  天黑开灯

最近终于在看《傲慢与偏见》。

我说,在看,意思是正在进行时,这个动作还沒完成。

我为什么要说终于?是因为N年前,这本书我拿起又放下。实在是啰啰嗦嗦,小鼻子小眼的一本书啊!

时间是很美妙的东西。早,晚。一天天过去后,有一天居然能看下去了。但我对它小鼻子小眼的评价依然不变。

说它小鼻子小眼,再贴切不过。整本书不过就是几个有钱的小姐男士们今天串一下你家门,明天再开个舞会。围绕着这些生活琐事,牵扯出一些情感问题。

沒有宏大的叙事,沒有特别的故事推动,但居然就成了一部世界经典。我这回居然也看得莫名得起劲。

和这种表现形式类似的我认为红楼梦算一个。红楼梦多少红学家为它注来注去,多少红谜像在破解一部烧脑的案件在那抽丝剥茧般解开各种谜团。但你去问下身边人,许多人是压根看不下去的。各种复杂的人际关系,谁是谁外甥女,谁是谁他舅,谁又和谁是啥关系,一圈弄下来许多人就崩溃了。可你二舅子的三姨妈的堂妹的表姐夫的妹妹,这不就是日常生活吗?

每每吃吃喝喝不就是日常生活吗?今天找几个姐妹写个诗,明天背着书包去学堂,后天考试不好被老爸狂揍,大后天出嫁的姐姐回娘家,琐碎得无以复加啊!但居然看到后面你落泪了。当这个家分崩离散之后,当公子哥成亲时,当巧姐被家奴拐跑时,当探春远嫁时,当那个和尚远远地向你曾经俗世中的爹弯弯腰然后消失时。。。

琐碎的东西终于成就了伟大。生活最终不过就是吃喝拉撒,人们在吃吃喝喝中相互牵扯,缠绕。

我们以前小的时候写作文,你的理想。我们都说自己想成为科学家,医生,教师,现在的孩子可能比较胆大点说想成千万富翁有钱人,我们那时一是不敢,二是没这种概念。但没有人说我就想成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打一份普通的工。三毛小学时就写过她长大想当拾荒者,在孩子眼里,拾荒很自由啊,还带点浪漫。后来三毛远走他乡,将自己的人生过成了流动的风,变幻的云彩。终究是少数。许多人的人生理想终将消亡,像流星一逝而过,打一份普普通通的工而已。每天早上背着包,狂奔向公交车,迟一分钟打卡就要扣50块钱;到了孩子上学时,舔着脸老师长老师短地叫着,过节时,讨论回你家还是我家,讨论要不要再生个娃,讨论婆婆来了带孩子不习惯怎么办。尘归尘,土归土。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生活终于过回本来的面目。

琐碎才是生活的本身。理想相当于小说中的高潮部分,小说剧本的大框架定下来了,但拍着拍着就走样了。然后我们的人生都过于忠于生活,但却无法高于生活。

我所理解的高于生活是什么呢?回到小说《傲慢与偏见》《红楼梦》上。傲慢与偏见奥斯丁到底在表现什么?一个整天困于闺房中的小姐眼目所见不过是这些寻常所见而已,她到底想通过这些聚会啊什么的表现什么?如果让我整天写吃吃喝喝,我是写不下去的。奥斯丁肯定也不单纯是在写这些拉里拉杂的东西。她其实是想通过这些表达出自己的感情观、爱情观。她要表达的一种有尊严的婚恋思想。而读者要想深入了解这些,就必须做一点功课,那就是前提你要理解当时英格兰社会的财产继承者。也因此读者通过这些无聊的聚会吃喝了解到了当时英格兰的社会风貌、世态人情。也因此也才能够更加理解奥斯丁那句非常经典的开场白: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一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而这句话,越把玩越有意思。

把无聊的小事写成了一篇经典,把无聊的人生也过得有点意思。

这个有意思是什么?不一定要做什么大事,也别纠结于理想没完成。认识自己的格局,能力,忠于生活。和生活和解。顺着她,而不是处处和她找别扭。琐碎的生活中我们负责找点小乐趣。小感动。

公园里有两只流浪的小狗宝宝。大概才3个月。因为流浪,很胆小。人远远过来,就跑开了。这段时间常去公园看看他们哥俩,哥哥总是护着弟弟,有人来,弟弟先躲起来,哥哥在前面叫两声,退一步。有时带点东西去给他们吃,跑开,吃一口就跑走,又上来,久了,慢慢胆子大了,放下食物,凑在你脚边就吃起来了。再慢慢地,远远见你来了,就欢快地迎了上来,你一伸手,又躲开。昨晚,去到公园。很吃惊,一见到我,弟弟居然围着脚边转,摇着尾巴,我一伸手,弟弟居然就四脚朝天倒在地上,露出肚皮,任由我摸摸了。这是狗狗对人信任的表现。那一刻,有着莫名的感动。这是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的信任。

琐碎的生活不就是由一个个小惊喜、小乐趣、小感动组成吗?当然也有失望、落魄、背叛,但这些总不是大基调,无碍于主题表现。做菜好手可以把普通的食材弄成一顿大餐,而不是总纠结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总纠结于没有拿到一副好牌,那是和自己过不去。每个人的生活都无外乎吃喝拉撒,柴米油盐,看你自己怎么弄出自己满意的大餐,不用取悦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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