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凡四训》立命之学,打卡第12天

2022-04-02  本文已影响0人  木子云

“夫血肉之身,尚然有数;义理之身,岂不能格。《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译文:“血肉的身体,还有定数;义理再生的身体,难道不能感通于上天。《尚书.太甲》说:‘上天作孽,还可挽回;自己作孽,在所难逃。’《诗经》说:经常配合来行事,自己求取更多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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