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学习笔记(1):诗歌体裁(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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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体诗
也称“今体诗”(因定型于初唐,故名)。近体诗以律诗为代表。律诗的韵、平仄、对仗都有很多讲究。由于格律很严格,所以称为律诗。律诗有以下四个特点:
(1)每首限定八句,五律共四十字,七律共五十六字。
(2)押平声韵
(3)每句的平仄都有规定
(4)每篇必有对仗。对仗的位置也有规定。
以下,所称“律诗”,即近体诗。
近体诗有以下几种形式:
1.五言律诗:简称“五律”。五言八句,也称“短篇”。
2.七言律诗:简称“七律”。七言八句,也称“长句”。
五律和七律这两种诗体都是八句,并非唐代才开始出现的。南朝时的庾信、陈后主陈叔宝、隋炀帝杨广等多人的诗都已开始固定在八句,只是到了唐代才定型化。为什么定型为八句?可能和诗歌的性质有关。古人写诗一是给人看的,二是为了吟咏或歌唱入乐。给人看的,长短可不拘;吟诵入乐者,太长则不便,太短又不容易充分表达感情。明人李东阳《麓堂诗话》说:“而其太长太短之节者,则不足以为乐。”在律诗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八句的定局。
五律和七律的八句又分为四联:首联、颔联、颈联、尾联。每联又分两句:上句、下句,或出句、对句。
3.排律
有一种超过八句的律诗,称为长律。长律也是近体诗。长律一般是五言的,往往在题目上标明韵数,如白居易《代书诗一百韵寄徽之》,就是一千字。这种长律除了尾联(或除了首尾两联)以外,一律用对仗,所以又叫排律。中唐以后有少量七言排律,清人沈德潜认为“七言长律,本非正声”。唐代的试帖诗(也称“试律诗”)为唐代科举进士科的考试科目之一,都是五言六韵(十二句)的排律,清代考试为五言八韵(十六句)的排律。排律用韵的数目一般是偶数,五韵、七韵的排律初唐时偶尔可见。
4.律绝
通成绝句。为与古绝区别,也成律绝。唐宋时的古绝不多,律诗盛行,所以一般只把律绝成为绝句。唐人也把绝句列为律诗。律绝也分为七言绝句(简称七绝,初唐甚少,盛唐以后甚多)、五言绝句(简称五绝)。
古绝可以用仄韵。即使是押平声韵,也不受近体诗平仄规则的束缚。这可以归入古体诗一类。律绝不但押平声韵,而且依照近体诗的平仄规则。在形式上它们就等于半首律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