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独立与无良症
最近这些日子,最引人关注的是两个日本留学生的故事——江歌遇害案件。这起案件的相关人刘鑫在案件发生后,对受害人江歌的母亲一直采取避而不见的态度,这种行为方式引起了舆论哗然。
暂且不论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是杀害江歌的凶手,刘鑫与江歌案脱不了干系。单从刘鑫是借住在江歌的公寓内的舍友,并且,隔着一扇门“耳闻”了江歌遇害的整个过程这一点来说,刘鑫作为一个正常人,在江歌母亲因女儿遇害一事赶赴日本之后,是不是应该第一时间去做好江歌母亲的接待工作,是不是应该在第一时间向江母告知当时的情况,是不是应该懂得一个朋友应有的处事方式……可是,刘鑫却自始至终一直选择逃避的态度。
就整个事态的进展情况来看,我不想再用道义再来谴责刘鑫,对于这种关系未成年人用道义来谴责都太晚了。我只想对江歌和所有有善良秉性的孩子们说一声“孩子,请与人格独立的人交往,爱护好你的良知“。
关系中的未成年人
我是从熊太行老师在得到APP开设的”关系攻略“专栏学习到这个新名词的。那么什么是关系未成年人呢?在我的理解就是,虽然在年龄上来看,这一类人已经成年,但在人际关系中他们所处的位置,还是未成年人的角色。
未成年有哪些特征呢,这都不需要表述了。你想像一下实际生活中,你是如何照顾小孩的,你就还必须像照顾小孩一样照顾这些成年人。唯一的区别在于,未成年人是能力还达不到完全照顾自己的阶段,因此还需要成年人的监护和爱护。而关系中的未成年人,是有照顾自己的能力,却心安理得地需要他人的照顾的人,没有愧疚感,也不懂得感恩。
这种关系未成年人的性格特征,我以为有一种很贴切的自然现象可以用来形容——藤缠树,他们会缠住那些愿意照顾他们的善良人,会以自己的需求束缚住你的参天抱负。他们装扮的那样楚楚可怜,让善良秉性的人不忍心抛却他们。这类人就如”江歌遇害案“中的刘鑫。
有一句流行语叫”远离垃圾人“,我认为最好还是远离没有独立人格的人,择友也罢,相亲也好,请你选择有独立人格特征的人。因为未成年人无法遵守成年人之间的游戏规则,一个不遵守规则的游戏玩家,会让生活这场游戏玩的萧然无味。
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独立
有一个清单可以参照对比:
1.严重依赖父母
不用说”妈宝男“就是其中一种了。还有“奴性的女儿”——唯父母的价值观马首是瞻。
2.情绪化的表达
他们的决定和表是由情绪来推动的,无法用利弊来权衡世界,更不懂得尊重他人。
3.没有界限感
你的也就是他的,在钱财上如此,在关系是也是如此。不会尊重个人的权利和隐私空间。
4.自己能做的事情也要推给别人,还美其名为“爱”。
只可惜这种爱多半只有你的付出,而得不到他的回报。
5.自己不愿意拿主意,问别人要主意
那怕是小事一桩,自己也不愿意做出决定,反复 纠结摇摆。不是真的缺乏决断,要的是那一种别人为他操心的感觉。
6.迁怒于人
“看,都怪你“这是他们常说的一句话,典型的推卸责任的表现。
7.财务状况一团糟
不懂得量入敷出,计划开支。
8.把自己的麻烦变成别人的麻烦
不独立的人也有其特别豪爽的一面,他们会不容分说地接受麻烦,然后毫无顾及地再将麻烦推给他吃定的人。说的更直白一点,当你遇到一个不独立的人,只是噩梦的开始,你很快会被他带来的一大堆关系未成年人耗尽吃垮。如果你嫁/娶了一个未成年人,那一个大家族可能就出现了。
9.为情而生
独立的人描绘自己的感情常是这样的:“有你真好。”
不独立的人描绘他的感情是这样的:“没有你,我不能活。”
一个人只有爱自己更多,没有那个人你会活得很好,再多一个人的爱只会更好。
10.如果你不能确定一个人是不是独立,那他一定不独立
也就是说有独立个性特征的人很容易辩认,你会在关系相处过程中得到愉悦的体验。
对同事、朋友、同学中的关系未成年人,该舍要舍,该断要断。成年人要跟成年人一起相处,更容易成事,活着也不累。
我多么希望像江歌这样的好好女孩能够及早知道这些道理,那么是不是能够躲过一劫呢?
在朋友的一篇文章中看到一则小故事,有个顽皮的孩子在超市里推着购物车撞前面的陌生人,连撞十几下后,陌生人无奈地向孩子的母亲表达不满,孩子的母亲是这样回的:“他太调皮了,麻烦你给他点教训,让他学会尊重别人……”随后陌生人出手,把一瓶水倒在了孩子头上,然后孩子母亲抱着哭泣的孩子走到一边。因为这位母亲知道,一千句温柔的嗔怪不如让孩子见识一次真正的社会。
我认为对于那些人格不独立的人,不应该用善良包容他们,而应该像这位智慧的母亲一样,让社会给他们一个实在的教训。
当良知沉睡
良知是什么?
用心理学的语言来讲,良知是一种基于情感依附的义务感。这种情感依附的对象可能是另一个生物(包括但不仅限于人),也可能是一群人,有时甚至是全人类。
良知与我们称这为“爱”的那种情感密切相关。这种关联赋予真正的良知一种韧性,让良知对有良知的人产生惊人的支配力,或许还赋予良知一种能够让人困惑和沮丧的性质。
——摘自玛莎∙斯托特《当良知沉睡:辨认身边的反社会人格者》
这本书的作者玛莎∙斯托特是美国知名临床精神病学专家,任职于哈佛大学医学院,曾在著名的麦克莱恩精神专科医院(McLean Hospital)接受专业训练。
斯托特博士拥有多部著作,被福克斯新闻、美国公共广播电台、KABC电台及其他许多广播节目介绍和报道过。
作者作为一名执业医师,见过太多生命被少数无良知的人伤害的案例。所以她决定站出来提醒“善良的人们”识别身边那些”无良症“患者——反社会人格者,避免受到他们的伤害。
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良知是人类普遍共有的东西,因此你根本不会意识到你身边会有一些人是具有”无罪感“的。他们不管干了什么坏事都没有一丝负罪感,不管做何等自私、怠惰、有害或缺德的事情,心里都从未有过一丝的羞愧。他们认为”责任“只不过是容易上当受骗的人不假思索而接受的负担。他们无法用负罪感和羞耻心来抑制自己的任何欲望,而别人还很难发现他是一只冷血动物。
有些人拥有积极进取的天性和聪明过人的才智,他们会为了出人头地而不择手段,不会受到良知的谴责。只要有利可图,他们就会篡改帐目并撕毁证据。会为了金钱而结婚,会有预谋地对信任的人撒下弥天大谎。他们有时候道貌岸然,你根本无法了解他内心的冷酷和决绝。
反社会人格者的这个群体有一个比较常见的特征就是他们能说会道,表现的很有魅力,他们身上的光辉和魅力,起初会让他们看上去比常人更随性、更热情,更令人愉快。这使得对他们的辩认度进一步降低。就如同”江歌遇害案“中的凶手陈世峰。
精神卫生领域专业人士把缺乏良知和毫无良知的状况称为“反社会型人格障碍”,这是一种无法矫正的性格缺陷。目前的研究认为大约有4%的人属于这种情况,也就是说平均25从当中就有1个是反社会人格者。其人数是精神分裂症的患者的4倍。
愧疚感和惶恐与不安从来不会对反社会人格者的内心造成压迫,更不可能把他们从噩梦中惊醒。他们缺乏良知的活着,却从不会觉得自己不负责任、对他人漠不关心,他们没有什么觉得丢人的事情,尽管有时候他们会假装自责。
更要命的是我们会以自己善良的心思去解读反社会人格不可思议的举动。当我们遇到有暴力倾向的人,我们会认为他们性格急躁;当我们遇到无法遵守社会规范的人,我们会认为他们可能有紧急的情况;当遇到冷漠无情的人时,我们会误认为他们小时候缺乏爱,还妄图用爱去唤醒他们的良知。
反社会人格者善于伪装自己,而我们普通人又无法对这一类人以专业精神医生的眼光进行判断和识别,认知的不对称,让我们无形中暴露在危险中而不自知。就比如马加爵案、杭州保姆纵火案、及现在的江歌遇害案中的这些凶手,你无法想像的”邪恶“却真实地发生在我们的身边。
保护好你的良知,这是我们在人类进化过程中发展的最晚的”第七感“。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是前五感,直觉是我们的第六感。第七感——良知,由于进化的比较晚,因此并不是人人皆有的一种能力。
要有这样一种思想意识,我们的身边的确存在着一些缺乏第七感的人,我们需要对这种人产生防范心理。不要指望舆论能够谴责人性。
美国精神病医学会发布的《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给出了反社会人格障碍的诊断标准,如果一个人至少拥有以下7个特征中的3个,那么这个人就足以被确诊为患有”反社会人格障碍“:
1.无法遵守社会规范;
2.惯于欺骗和操纵他人;
3.行事易冲动,无法提前做出计划;
4.易怒,具有攻击性;
5.毫不顾及自身和他人的安危;
6.一贯不负责任;
7.在伤害、虐待他人或偷窃他人东西之后毫无悔意。
也许发我们的常识无法对反社会人格者做出专业的判断,但是可以推断上述特征是有违良知的,产生警醒并以此自律。
拥有良知是怎样一种高贵的品质,珍视自己的高贵品质,不要与渣人为伍,这是保护我们自己最好的方式。人高贵的品格是在与自身的缺点做斗争的过程中培养而成的。人并非天性善良,人性如”曲木“,我们要正视人自身的缺点,并学会与之抗争,才是人生的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