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书》——此情已成追忆
《与妻书》——此情已成追忆
(图片来自网络)
卿卿,我的最爱,写下你的名字,我情难自禁。那些快乐的美好的日子,仿佛就在眼前,触手可及,然而,我终将还是要与你永别了……
不需要前因后果的交代,不需要层层情绪的铺垫,百年前的一纸诀别,至今读来犹是惊心动魄。
吾至爱汝。
吾真真不能忘汝。
吾诚愿与汝相守以死。
吾爱汝至。
我记得初婚时,你我携手,窗外月影依稀疏梅清冽;我记得逃家复归,你脸上哀哀的泪水和一意随我前行的勇敢;我记得死生之论时,你怒的不当是你先我而死,而是不能同生共死;我记得……
与你相关的所有美好,我都记得!
那些爱的记忆、爱的语言磅礴而出,没有犹疑,没有困惑,坚定而清晰。任谁都能感知,这是一对可以生死相守的伴侣。
他们是那么单纯热烈的爱着,爱得凡事都站在双方的立场,“为汝谋惟恐未尽”。
然而,死别在即。
我明知将死而赴死,不是不知道你不舍和悲伤。
我一直舍不得你受一点委屈。我宁愿你先我而死,是舍不得你活着为我悲伤;我行事之前宁可借酒买醉犹豫再三,是舍不得你担惊受怕;我死前手书,心如刀割仍忍痛落笔,是舍不得你以为我愿意抛下你而痛苦。
我舍得下自己的命,却舍不得你伤心。
都是爱,也会有取舍;都是爱,也会有大小。舍下的,未尽就是不爱了;放开了,是为了争取更好。
因为爱你,我才敢赴死。
因为爱你,我才敢以死改变当前这片混沌,让未来的我们可以长久幸福相守;
因为爱你,我愿意让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
因为爱你,我愿意以命为天下人谋永福。
因为爱你,我才懂得了爱。
爱有大义。
我不惧死,只是舍不得你啊!
与你相守的所有美好,我都铭记……
恸。极度悲哀。痛的无法呼吸。心碎。
他怀以必死的凛然,用俊秀端正的文字,与妻子娓娓作别,所求的不过是她能继续活着。然而,他的恸何尝不是她的恸。强留也不过两年,她终是寻他而去。
(图片来自网络)《与妻书》全文
林觉民烈士写给妻子陈意映 1911年4月24日
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吾作此书,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又恐汝不察吾衷,谓吾忍舍汝而死,谓吾不知汝之不欲吾死也,故遂忍悲为汝言之。
吾至爱汝,即此爱汝一念,使吾勇于就死也。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然遍地腥云,满街狼犬,称心快意,几家能彀?司马青衫,吾不能学太上之忘情也。语云:仁者“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吾充吾爱汝之心,助天下人爱其所爱,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顾汝也。汝体吾此心,于啼泣之余,亦以天下人为念,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也。汝其勿悲!
汝忆否?四五年前某夕,吾尝语曰:“与使吾先死也,无宁汝先我而死。”汝初闻言而怒,后经吾婉解,虽不谓吾言为是,而亦无词相答。吾之意盖谓以汝之弱,必不能禁失吾之悲,吾先死,留苦与汝,吾心不忍,故宁请汝先死,吾担悲也。嗟夫!谁知吾卒先汝而死乎?
吾真真不能忘汝也!回忆后街之屋,入门穿廊,过前后厅,又三四折,有小厅,厅旁一室,为吾与汝双栖之所。初婚三四个月,适冬之望日前后,窗外疏梅筛月影,依稀掩映;吾与并肩携手,低低切切,何事不语?何情不诉?及今思之,空余泪痕。又回忆六七年前,吾之逃家复归也,汝泣告我:“望今后有远行,必以告妾,妾愿随君行。”吾亦既许汝矣。前十余日回家,即欲乘便以此行之事语汝,及与汝相对,又不能启口,且以汝之有身也,更恐不胜悲,故惟日日呼酒买醉。嗟夫!当时余心之悲,盖不能以寸管形容之。
吾诚愿与汝相守以死,第以今日事势观之,天灾可以死,盗贼可以死,瓜分之日可以死,奸官污吏虐民可以死,吾辈处今日之中国,国中无地无时不可以死。到那时使吾眼睁睁看汝死,或使汝眼睁睁看吾死,吾能之乎?抑汝能之乎?即可不死,而离散不相见,徒使两地眼成穿而骨化石,试问古来几曾见破镜能重圆?则较死为苦也,将奈之何?今日吾与汝幸双健。天下人不当死而死与不愿离而离者,不可数计,钟情如我辈者,能忍之乎?此吾所以敢率性就死不顾汝也。吾今死无余憾,国事成不成自有同志者在。依新已五岁,转眼成人,汝其善抚之,使之肖我。汝腹中之物,吾疑其女也,女必像汝,吾心甚慰。或又是男,则亦教其以父志为志,则吾死后尚有二意洞在也。幸甚,幸甚!吾家后日当甚贫,贫无所苦,清静过日而已。
吾今与汝无言矣。吾居九泉之下遥闻汝哭声,当哭相和也。吾平日不信有鬼,今则又望其真有。今是人又言心电感应有道,吾亦望其言是实,则吾之死,吾灵尚依依旁汝也,汝不必以无侣悲。
吾平生未尝以吾所志语汝,是吾不是处;然语之,又恐汝日日为吾担忧。吾牺牲百死而不辞,而使汝担忧,的的非吾所忍。吾爱汝至,所以为汝谋者惟恐未尽。汝幸而偶我,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中国!吾幸而得汝,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国!卒不忍独善其身。嗟夫!巾短情长,所未尽者,尚有万千,汝可以模拟得之。吾今不能见汝矣!汝不能舍吾,其时时于梦中得我乎?一恸。
辛未三月廿六夜四鼓,意洞手书。
家中诸母皆通文,有不解处,望请其指教,当尽吾意为幸。